我想了很多不屬於自己的故事,但如果這些故事沒辦法代表我的話,那寫出來也不順心。所以我決定直接回答題目。
一流的作家會怎樣追人?不知道,不知道就只能想像。
作家有林林種種,如果說是劇作家我是有點頭緒的,但文學作家就有點難講了。
因為我從來沒有聽過身邊的人用文章來追求別人,我認識的文學又或者粗俗一點說是作文是一種很能夠讓自己表達自己的工具。雙方會互相欣賞,但互生情愫我就沒見識過。
詩歌倒是有可能,因為我曾經就成功過,但九成因為對方是動不動就會喜歡上別人那種,而我只是抱持好玩的心態,所以對方的回應反而讓我陷入了一段時間的沉思。
既不是一流的作家,亦不是擅長追求別人的我只是知道怎樣去取悅別人,但這是以前我。
前些年,我追求過好幾個人都失敗,可能因為我人格的問題。缺乏談話的經驗而且自我意識高,給人居高臨下的感覺大概很難讓人喜歡吧。
而且追求別人的過程一點也不快樂,因為我強行扭曲自己直至自己也覺得討厭。我不太明白為什麼要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我其實不是喜歡誰,只不過單純想找個伴,別人有我也想要的心態。
想通了就覺得真的很無聊,自己過自己生活也不是有什麼問題,硬要談戀愛又何必呢?而且最近才見過以前追求的人才發現自己由始至終一點愛慕也沒有,有的是別的一種感情。
單戀之類的痛苦,以前會很濃烈,現在卻是對什麼人都生不起愛慕之情,想追求對方的心態是有的,但對方要是沒那意思我也是很理解而不會痛苦,以前記掛三、四個月,現在一天也不會難過,因為跟對方即使朋友關係也笑得超開心、超忘我。
簡單來講有個伴侶我是很歡迎,但保持自由我也是相當樂意。反倒希望跟愛慕的對象維持朋友關係無話不談、無拘無束的自由。
自從寫作之後就更沒想像男女關係了,主要地因為現實的男女關係很麻煩而且不浪漫,要提起勁去戀愛都讓我覺得只是一件麻煩事。
尤其見到不少男女都不會尊重愛人的意願讓我觀感更差了。
我不想講得像悟了道一樣,但我現在所擁有的自由跟愛情比較實在難分勝負。
再講就偏題了,我印象中作家很少去追求別人,他們都得沉醉在自己的創作世界裏,甚至到不顧妻兒的程度吧。追人那些大概是年少風流的花花公子吧,但我認為那種人的文章應該不是我想看文章吧。
最後多謝寂魚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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