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居然能看到飄雪!」正顫抖著手的我一邊望著東北亞的天空,一邊忍耐著極少能體會到的低溫,點燃著嘴上叼著的香菸。為了騰出雙手遮擋來自零下的寒風吹熄我的古風舊式火柴,暫時把剛剛才在泰迪熊博物館買的禮物,擱置在一棵不知名的松樹旁。結果到了首爾我還是想抽菸,因為跟前妻大吵一架只好一個人去看充滿泰迪熊的建築物,本來應該牽著我那被乳白色羊毛手套保暖地天衣無縫的手,跟著鬧彆扭的大小姐在飯店裡呼呼大睡。其實我覺得那隻手現在應該正在拿著燒酒,畢竟天空黑壓壓的一片還下著雪,對於兩個南國來的觀光客,像我這樣邊拿著香蕉牛奶,邊抽著香菸的怪人應該數一數二。我把火柴塞回墨黑色長風衣外套的口袋中,把牛皮紙製提袋裡的泰迪熊拿出來仔細端詳,有時零星落雪或夾雜著菸灰附著在深棕色絨毛上。在走馬看花中有各式各樣的填充玩具,當然最主要超過九成都是泰迪熊。我想也是,要是在泰迪熊博物館裡面買到銀白色的蟒蛇玩具,或著長白山上面奔跑的大象,那該是多荒謬的笑話。更何況長白山根本沒有大象!大概只有飛彈卡車跟氣墊船,血鑽石賣給將軍的兒子,至少演得最為幽默的皮爾斯版龐德電影是這麼說的。或許我該買穿著黑色西裝打著領結的泰迪熊特務,因為生氣的大小姐也喜歡間諜片,不過她喜歡羅傑年代的商業紳士風,我則喜歡史恩.康納萊的Dr.No,我們的共通點似乎剩下軍情六處的第七號情報員。如果特務泰迪熊帶著費多拉帽,我大概不會買手上正在抱著的棕色小熊。在經過韓國公主泰迪熊區後,我看完了所有泰迪熊。作為和好禮物,即便是卓別林小熊似乎都來的更加適切,我卻挑了裡面最喜歡的泰迪熊。就是一隻深棕色的泰迪熊,毛茸茸的有著圓圓的兩個可愛耳朵,就這樣而已,沒有服裝沒有造型,一張由線條構成的嘴巴似笑非笑,一隻深棕色的「泰迪熊」。
回到飯店大廳前,我經過了一個攤販,經過一段艱難地溝通後,買了一盒大的離譜的草莓。前天聽導遊說這個品種叫人蔘草莓,還真是難懂的名字。飯店附近的攤販跟東大門不一樣,似乎講中文的遊客少,幾乎沒有攤商會用中文招呼客人。我提著兩袋紀念品來到睡了幾天的房間門口,刷了房卡推開被電子鎖阻隔的現代風灰色房門,讓憤怒的情緒交織著冰封千里的無奈,隨著熱的離譜的暖氣撲面捲襲而來。
「天哪!大小姐,請問妳是在烤蛋糕嗎?」快被暖氣烤熟的腦袋暈頭轉向,將直擊內心最單純的疑問脫口而出,排擠掉本來用在破冰計畫的道歉說辭。
「泰迪熊展覽看得怎麼樣?」
「先不要管泰迪熊了…」
「韓國的飯店都這麼暖活啊。」
「而且你剛從下雪的街頭回來當然覺得這裡熱得要命!」大小姐不急不徐的解釋房間變成鍋爐室的原理。不過似乎聽上去也有幾分道理,我剛離開極端環境到另外一個反差的空間中,多少適應不過來,習慣還真是要命的技能啊!我這樣感嘆著。
「你還在生氣嗎?」經過一段時間適應悶熱暖氣的過程,我總算是回神過來,才提起本來身為主角的關鍵問題。
「今晚下雪了吧?」這樣看起來八竿子打不著的問題卻提醒了我一件重要的大事情,我的前妻是不折不扣的Killer Queen,就像Freddie歌詞中宣告的那樣,就像上流宴會上不可或缺的魚子醬與讓我上癮的香菸,優雅又彬彬有禮,十分異常的親切人群,簡直就是我的完全相反。在一段感情中她有著火藥般的脾氣,像炮彈一樣驚人的殺傷力,也在開火瞬間就消散了的怒髮衝冠;又如明膠一樣成為製作布丁的重要材料,任何戀愛的蜜糖都能轉化成黏口美味的甜點;就像帶著激光的黃色炸藥一樣「Guaranteed to blow your mind.」。此時此刻的我明白了這位繽紛危險的大小姐好像消氣了,但為了確保大意被暗殺,還是得小心謹慎。
「外面應該還飄著雪呢!」我說。其實我們最後會分開,是因為在她面前,我不再能做真正的自己,害怕著變成殺手皇后眾多玩物的其中一個。但事實上我們深愛著彼此,直到她去世後我才了解到這件事。
「等到明天早上,看著艷紅的陽光與遍地白皓的雪絨交互輝映,景色一定很美好。」她看著黑色一片漆黑的窗外說道。
「江山如此多嬌,引無數英雄競折腰。」她果然十分了解我,當然那時候我們已經結婚三年了,知道我喜歡《沁園春·雪》也不是什麼值得驚訝的事。但我確實對於多嬌的她,戴上了我以為她喜歡看的面具。所謂做自己,本質上來說就是對著別人說:「希望你能接受我的那些你認為是缺點的缺點」罷了。活的自由也只不過是對於責任的不理睬,當然如果人生能打造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倒也不用擔心負責的問題。不過絕大多數自由地活下去,或多或少需要點自私。
「我買了草莓。」
「前幾天導遊說的那個?」
「應該是吧?」
「反正很大顆就是了。」這大概是我對人蔘草莓唯一懂得形容。
「好吃嗎?」大小姐自顧自拿起一顆直接吃下肚,真是她一貫的作風。
「等等,那還沒洗過吧?」我接受寒冷的雪天冷凍後,又被空調火烤過,反應力實在變得延遲,等到一句「普通」化成文字方塊,從草莓味的嘴角吐出來之後,我才問出關於衛生的問題。我把剩下的草莓整盒捧起來,好讓這個幼稚鬼不再把奇怪的成分吃到身體裡面,拿到了浴室的洗手台清洗後,才帶回電視旁的咖啡桌。草莓其實蠻好吃的,至少以草莓這種水果來說,甜度足夠而且大顆。不過兩個人分食一整盒人蔘草莓,實在有點膩。
「我以為你會喝酒。」
「本來打算」
「但是太冷了」
「這個理由實在沒有道理,單純應該只是她不想喝。」我當時是這麼想的。
「你有買泰迪熊嗎?」大小姐邊喝著香蕉牛奶,邊像約瑟芬皇后一樣吃著大得離譜的草莓問道。
我把牛皮紙袋裡的棕色泰迪熊抱了出來,遞給約瑟芬皇后。不過我不像皇帝波拿巴那麼矮,腸胃確實很不好這倒是一模一樣。野心也沒有征服歐洲這麼龐大,畢竟我可沒有自由到那種程度,我只想有妻子跟可愛的女兒,住在環境清幽的都市近郊,義大利旁的小島或許蠻適合我。不會有人把王冠戴在我的頭上,畢竟我不是個經常遊走在人群中的說客,這樣的人如何加冕成王,實在難以想像。
「真像你!」她一邊玩弄著泰迪熊毛茸茸的圓耳朵一邊感嘆道。
「哪裡像啊?」我震驚的用問題回答問題。其實我也覺得這隻泰迪熊像我,所以我才把它買下來,希望著即使日後二人過著分居的生活,再也不存在熱戀時的激情,甚至連人工代糖般假性的曖昧都沒有的時候,自我而出的一部份,形而上學的一隻長得很像我的泰迪熊,可以陪伴著這位大小姐。在幾十年後的某個12月的早晨,提醒著坐在陽光灑落的窗戶旁,讀著法國小說的她,能看到這隻泰迪熊而想起來,至少我們曾經愛過彼此。
「你看這隻熊,什麼裝飾都沒有,很純樸嘛!」
泰迪熊可以有各式各樣的款式,華麗的晚禮服頭上別著花朵,西裝鼻挺打扮低調優雅的像是要去參加拍賣晚會,藍灰棕三色構成的方格子樣式村衫有著鄉間的樸素,甚至是只穿著吊帶牛仔褲的牧人熊,會不會有一身橘黃色的明朝皇帝熊、韓國傳統朝鮮服的王妃、軍人熊、店員熊,各種型態與各種職業的泰迪熊。但你選擇什麼特徵都沒有的深棕色泰迪熊,因為這隻熊是你,你不想要表現你的特別,回歸最原始的純樸,連衣服都不願意穿。
「嗯…所以不喜歡嗎?我本人熊。」我也開始吃著草莓回答道。
「我喜歡的不得了!」
「不過或許是因為沒有卡斯特五號熊」我打趣地說道。
「也沒有嬉皮熊跟搖滾熊」
「有羅傑.摩爾熊嗎?」
「有查理·卓别林熊。」我到現在還是不懂那個時期的龐德電影好看在哪裡,跳過鱷魚池嗎?還不如看城市之光或者摩登時代,鑽到齒輪跟齒輪中間的黑白世界,引發著人們的笑聲。
「我不需要喜劇」她翻過身躺在床上不在乎的說著。
「那才不是喜劇」
「我才不管!大家不都是為了笑而看卓別林嗎?那就是喜劇啊!」
「有笑聲的地方就有喜劇出沒」總是任性的大小姐這麼說。
「那是因為他們不懂那電影背後深層的意涵」我彷彿千千萬電影學專家的自我優越說著鄙視大眾的話。
「難道卓別林就不能是單純帶來歡笑的人物嗎?」
「真搞不懂你們這些讀書人。」
「什麼劇本一定要有隱喻啦,誰誰誰在暗示赫魯雪夫,誰誰誰在隱射種族歧視,又是誰誰誰在把悲劇變成喜劇。」
「對於小說也是,好像一定要有核心價值才能寫成偉大的小說。」
「對我來說,看到夏目漱石揍了一個人的鼻子就是重點了嘛!」大小姐邊抱怨著受不了胡亂解讀的「專家」,邊像鬧脾氣的小孩子一樣在床上滾來滾去。
「我覺得你說得很對。」我總是被大小姐說服,殺手皇后還真是危險,想盡一切辦法精準的命中我的內心世界。
「而且我喜歡你本人熊喔!」
「你喜歡就好。」我一邊哼著Killer Queen,一邊脫掉應付下雪的冬裝,準備要去痛快的洗個澡。
「欸!為什麼在唱Killer Queen」
「嗯?」
「我是殺手皇后囉?」我看著眼睛散發雷射激光的約瑟芬打了個冷顫,連忙解釋只是喜歡這首歌。說到底就算她是約瑟芬,我也不是拿破崙;就算我是拿破崙,她也不是約瑟芬。但至少她不是瑪麗·安東妮,我也不是羅伯斯比,我們只是一對普通的離異夫妻。
隔天我們睡到快要中午才起床,本來要去紀念品店的上午行程也只好取消,一起床就開始準備行李,連飯店的自助式早餐都沒吃到,真不觀光客。觀光客不該都是起得老早,當頭腦還在時差裡呼呼大睡的時候,身體被迫移駕到自助餐廳,拿著各種沒有「特色」的食物,面無表情的咀嚼。把行李箱拉起來後,我先刷牙洗臉,並刮了鬍子,等她梳理完頭髮,上了日常的大地色淡妝後,我們就搭接駁車前往機場了。
「我們是不是應該買個什麼?」我們在登機門等待的時候,她點了我的肩膀問道。來一趟韓國都沒有買些土產回去送給親朋好友是不是不太禮貌?大小姐居然也會為了這種無關緊要的禮節而感到煩惱。聽得我忍不住笑了起來,顫抖著身體竊聲笑個不停。
「有什麼好笑的!」她帶著些許不悅地用白皙纖細手捶著我的胸口。我抱著她說,旅遊的重點在於我們有沒有什麼印象來過這個地方,而有所感悟。而不是花費大把時間坐著遊覽車,在一個地方拍過照後就立馬前往另外一個景點再拍幾張照片。
「我們來首爾這五天裡面有拍過照嗎?」
「這麼一說好像真的沒有呢。」
「但我們有很多回憶啊!」我感嘆道:「兩了人特別找了個冷到不行的地方來吵架,然後聊各種跟韓國一點關係都沒有的話題。」真是荒唐到家了。
說到底紀念品這個東西到底是為了什麼而存在呢?證明自己有來過這個地方嗎?旅行到底是為了自己去的,還是為了炫耀而去的,始終令我困惑。紀念品的存在真的好蠢,如果我去過一個地方的記憶要靠吊飾才可以想起來,那我根本等於沒去過嘛!旅行不就是要體驗那些不同的地點,與千篇一律的枯燥生活,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如果一點不同也沒有,那當然記不得。所以買了所謂的紀念品,只是因為那個地方沒什麼好玩的。
「況且我們都出關了,想著這次一定買不到的紀念品也於事無補。」我補充說。
以前聽過一句話:「不需要擔心的事情,固然不用去擔心;需要擔心的事情,擔心也沒有用。」也就是說擔心是個糟糕的發明嗎?或著這麼說,擔心按照所謂的情緒「正常值」來說,本來就不應該存在。因為擔心與否都不會決定這件事會不會發生,可能最多可以預先準備吧!但有什麼東西是有了擔心就能準備的呢?就算是說我擔心考試不及格,所以努力唸書,那為什麼不說我是為了考試及格而努力唸書。真是的!有動機這東西幹嘛還要去從反面強調。擔心原來只是動機的負面定義而已嗎?把負面變成肯定句的詞彙。
到桃園已經是晚上十點多,我在免稅商店買了一條菸跟一瓶18年的約翰走路,她則東逛西逛的挑著Chanel跟Godiva,最後買了一盒白巧克力。我們回到新竹的租屋處大概是一點多的時候,兩個人各自洗了澡換了一身睡衣之後就倒頭大睡。再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了,新聞台開始在播放專題採訪的內容,是關於一個充滿感動故事的創業家,至於創了什麼業實在想不起來,大概就是有感傷的配樂跟勵志的成功語錄。我們打掃了將近一個禮拜沒有人居住的套房,丟了一些再也不會翻看「成功人士」出版的經濟書籍和商業週刊。今天是1月底的禮拜六,晚餐簡單的買了一些肉跟小黃瓜,煮了白麵條配著吃。飯後我享受著來自台灣菸酒公司的土產,她吃著白巧克力。準備在下週回到原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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