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時候我們分居了一段時間,因為她的媽媽在過年期間突然疼痛的無法行走,當時那個家裡的兒子、女兒們都覺得老人家是不甘寂寞而過於誇張表現。的確,從我們認識以來,她們家的老人家都時不時的哭訴著小兒子敗家、大兒子一事無成,嫁出去的女兒都不回娘家看看。什麼眼睛痛啦、憂鬱症啦,甚至表姪因為外遇離婚,這股歪風也要吹到她們家來,因為她的阿姨需要找個誰來倒垃圾,愛管閒事的人最適合了。總之,只要一有個風吹草動,勢必就要全員到齊開場家族會議。會議上各個代表振振有詞,當話題進行到如何解決時,開始有人需要開會先行離場了。如果這是家企業,應該差不多要倒閉了。
我前妻出生在一個不算富裕的家庭,不過以當時的社會生活來說,並不算太差。她的爸爸是跟著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灣的少校,一口濃厚的湖南口音總是叫人聽不懂。少校也算是個軍官級別的小人物,至少直到與台灣人相親,又結了婚生了孩子時,他們都沒有住過所謂的眷村。她小時候是由外婆帶大的,因此有一大半時間都待在外婆家,高中之後才隨著當時退伍的父親,在台北過著經營雜貨店的生活。她們家有六個孩子,她是排行老三的,有一個哥哥、一個姊姊、一個弟弟、兩個妹妹,不過看似子嗣滿堂的外省家庭,卻在一次次所謂的家庭會議裡上演明爭暗鬥。把簡單的事情變得很複雜,這樣顯得自己有貢獻多了。就是這麼一個家庭。
不過這次不同了,她的媽媽在清明節前被診斷出來癌症,而且是肺癌第三期了,已經擴散到腰間、骨盆等處,需要立即接受標靶治療。真沒想到,無病呻吟的習慣有天居然也會變成真的事實,到底是莫非定律還是吸引力法則我已經分辨不出來,或許本質上這兩個概念都在講同一件事,糟糕的事情只要有發生的可能,就必然會發生。她去台中住了一陣子,好照顧臥病的母親,我想用彌留比較合適吧!因為大部分的兄弟姊妹都住在台中,自然而然的被安排到台中的醫院去了。輪流照顧之餘,還要安撫並陪伴著年紀大的老父親,幾乎就都在醫院的安寧病房,以及她的娘家來回。不過已經發生的事就確定下來了,誰也沒辦法改變。有病無法呻吟的狀態接踵而來,但沒有持續太久的時間,大概接近五月的時候,老人家就過世了。想著這些所謂的兄弟姊妹,總是嘴上說著要改善老家環境,裝潢、重新隔間等等,聽起來多麼刺耳。甭說裝潢了,到人走之前大概連油漆粉刷都沒有吧。又想到他們與父母親的關係,最後結束在烽火戲諸侯的典故裡,就令人不禁感嘆,人在固執中活著,對生命是多麼浪費的事情。這個家庭所傳承的價值觀,我永遠沒辦法理解。在風光的葬禮舉辦完後,我們也再度回到同居的生活中。
意外的是,自從母親過世之後,她變得十分脆弱,時不時在半夜做惡夢醒過來崩潰大哭。而我則要做好一般觀念底下的好丈夫,抱著啜泣不止的妻子,用溫暖與陪伴來撫平她的恐慌。她時常夢到我過世的場景,這令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她害怕往後的日子裡,所有問題都要一個人想辦法去面對,再沒有那個會抽著香菸在雪裡面徘迴的另一半,抱著她度過往後的每一天。
在懷孕期間我們每天都在忙碌中度過,當時我在法律事務所當律師,處理成千上萬的訴訟。大小姐則辭掉原本在行銷公司擔任的業務窗口職位,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家裡面備孕,早上會到公寓附近的花店打工,大概接近傍晚的時候買市場那帶的便當或是餛飩麵當作晚餐。而我則不定時的要陪偵、與當事人溝通討論案件細節,跟老闆去不同的重要企業,與他們的董事見面,因此回到家的時間往往不固定。在女兒出生後我開始厭倦這樣疲乏的生活,開始嚮往著自由的生活。我在女兒大概三歲左右的時候突然辭掉了律師的工作,為此我們大吵了一架。曾經那個思想開放的少女,現在竟然在擔憂很現實的問題。我嚮往的自由、做自己成為了她生活上的壓力。前妻也在這時候傳染了無病呻吟的壞習慣,總三不五時的臆忘生計問題,儘管我們生活上還算過得去,她卻陷入無止境的擔憂中。她指責我如何靠寫作養家,是不是打算棄妻女不管了等等。但這次檔期衝突了,請不到那個扮演好丈夫的男主角了,名為模範家庭的影集提前殺青。
我已經無法在她面前假裝成有責任的樣子,或者對任何事情好像都無所謂的樣子,我沒辦法再騙自己一切都會好起來,做個有肩膀的家庭支柱。因為我為了我愛的人,妥協成了我討厭的樣子。現在我渴望自由的時候,或者說我需要自由的時候,勢必只能自私一次了。我回到老家嘉義從事著寫作的職業跟頹廢的生活,她則去了台北一家服裝設計公司當起設計師助理。
分居後的第三個月,我們通了電話。
「嘿!」這一個字就幾乎用盡我所有的力氣,我才艱難地從發抖的嘴巴中把經過聲帶的空氣送出來。
「嗯。」電話那頭的聲音好似快要哭出來一樣,帶著沉重的鼻音回應著。
「一切都好嗎?」
「一個人帶孩子很累以外,其他都像平常一樣。」
「我們離婚吧!」這句我從來沒有想過會發生在我人生中的告知,就赤裸裸的從電話裡被丟了出來。放眼望去好像那些深刻感情築起來的城堡,在莫斯科一場大火中化為灰燼,我坐在馬鞍上舉著刀發誓要扛著大雪寒風東進,最後烙得幾乎全軍覆沒的下場,將聲勢浩大的遠征軍埋葬在冰川中。我以為我會愛一個人一輩子,至死不渝的愛著她,但我當下卻除了離婚以外,什麼都不想做。即便在女兒長大的過程中,我也不想再跟她重新辦場婚禮。固執在忍耐到達極限時,吞噬了我下決定的意識。民法第1049條劃開了屬於我的故事。兩願離婚,多麼法律的用語啊!
「你女兒想你了。」
「我過陣子就會搬上去台北,到時候我們在把事情辦一辦吧!」
「析,在等我一下好嗎?」
「嗯。」
我也不清楚快四歲的孩子懂不懂得了這些事情,但聽到女兒的聲音,我哭的稀哩嘩啦。我覺得毀了孩子的童年,因為真實的自己,幼稚的自己,自私的決定,因為不得不把真實的自己放出來,取代那個戴著面具的丈夫。
前往首爾的天空,那天的雪在我的記憶裡是如此美麗,她是那樣惹人喜歡的任性大小姐,我把面具從塵封已久的倉庫中翻出來,抖一抖上面積攢的灰塵。自私的世界也不是夢想中的那麼美好,所謂的自由帶來的只有迷惘。我的生活奔放開來,時間不重要了,空間不重要了,方向不重要了,感情也不重要了,我只要自己好就是完美。然而我徹底擁有自由的第一天到第一百天,除了睡覺跟寫作,什麼事情也不做。因為所有事情都不重要了,玩樂也不重要了,威士忌也不重要了,享受也不重要了。我像是待在只有海跟海的星球上,從南極划船划到北極,從東邊划到西邊,有什麼不同。鏡子有上千萬種形式,反射出來的人卻只有我一個人。比拿破崙還慘,連座囚禁我的小島都沒有。
剛搬到台北的一個禮拜,我見到了女兒。我一手抱起這個小可愛,那天真的笑容像是一把刀深深刺在我的心上,愧疚在我的腦中不斷的分泌。我的小天使,我真的很抱歉。女兒拿著蠟筆的作品,興奮的跟我解釋著畫中童話故事。是對幸褔的想像吧!我這麼想。一旦想起女兒的笑容,我就不由自主的流淚。這兩個我人生中最在乎的人,此時此刻我們卻是不完整的。
女兒熟睡之後我跟她在客廳的地板上坐著,望著大台北都會發呆。沉默像是填滿了整個空間一樣,理所當然的反覆對流在我與她之間。
台北的夜晚無論何時都浮現著青紫色,像薰衣草被釀成酒那樣,倒進透明的果汁碗,在大都市裡沒有熄燈的習慣,天空自然不會變出油畫裡那樣灰霧的夜晚,變幻成以冷光色調呈現的悲劇電影。我們看著窗外車與車來回,似乎把太陽與月亮拿掉也不會改變一樣,就像是被放在那裡一樣,不是因為時間的進行而必須出門,而是因為出門所以必須出門。
「我好像應該把對你的感情收一收了。」她說。
這句話震驚了我不知道多久,可能到現在都是如此。
我不理解什麼東西應該收一收,感情?我們愛過的痕跡嗎?
這句話傷害我很深,好像我變成前妻人生中的汙點,應該被擦的一乾二淨。只要我們還活著,就不能相愛了嗎?即便我們分開了,把婚戒摘掉,各自過各自的生活,就不能還愛著彼此了嗎?我有好多發自內心的疑惑。講究現實的同時,逃避了所謂的現實。逼迫著自己不能表達的情感,這是多麼遺憾的行為。該哭的時候不就應該放聲大哭,崩潰也好,情緒這種東西本就是如此。因為悲傷才顯得重要,那也是一種不可否認的價值。但現在,我即將變成一文不值。
「說是女人容易會受傷,也許她不該太用力擁抱玫瑰」我想到陳昇的鴉片玫瑰。愛情確實有很多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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