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敢說,反蒙面法只是止痛藥!
香港政府一意孤行以緊急法的機制,在5/10/2019凌晨實行了《反蒙面法》,頓成全港新聞焦點。不意外地,也將已經越燒越旺的示威星火,燃點得更光更烈。
早在九月下旬,林鄭特首自己亦曾發言,知道這種立法方式、訂立的法例本身,就是一種「殺敵一千,自傷八百」的兩敗俱傷的一著。
是甚麼原因驅使香港特區政府要行此一著?是藥石無靈,孤注一擲?還是機關算盡,乾坤一擲?
有人說香港現在是患了癌症,急需一服有效的良藥。而這良藥也不是可以容許身體慢慢固本培元的中藥,而是希望瞬間見效,快過打針的「特效藥」。
香港社會的確是病了,但卻不是癌症,只是發炎。如果說是癌症,應該是用來形容一些壞了的白血球細胞「食碗面反碗底」,食立稅人錢卻有法不依,薪高糧準卻恃權謀私,繼而反過來不理因由,胡亂攻擊其他好的細胞。這種情況,用癌症來形容是貼合不過了。
但示威浪潮來說,筆者會認同是發炎。當一個人長期不理手腳長期扭曲受壓,諸如肌肉拉傷、靜脈曲張是很常見的。這是身體的一種抗議,希望身體的主人理會自己身體的感受,於是身體的機制才會有局部疼痛的反應。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因為自己手腳疼痛還會拿棍棒打自己的手腳,更不會因為手腳不聽話要發炎,就嚷著拿著刀要切割自己的手腳。
正常人不會這樣做,因為大家都知道四肢和大腦是一心同體的,也是自己的一部份。如果有人真的這樣做,這人大概是真的瘋了!
香港既然不是癌症,只是發炎,你就不會以「消滅癌細胞」去看待,而是對症下藥,讓身體消炎消腫。
這,明顯是當前唯一的出路。
如果天真的以為,打一支止痛針,令自己短時間感覺不到痛楚,然後沾沾自喜,說「止痛藥解決了問題」。這簡直是癡人說夢!
再者,反蒙面法這止痛針能否有效止痛,似乎還得看多兩日。如果沒有效用,甚至激化了身體反應,肯定傷上加傷。
就算短期有了效果,但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手段或方法。藥效過了,對根源問題毫無幫助,不過又是一個向後推延的計時炸彈。
要消炎消腫,是大腦的責任。要下火,請循其本,明白問題的觸發點和社會矛盾,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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