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人類。
打從發現這種新生物,我就深深地被這些小東西吸引。為了研究人類,我甚至不惜搬到淺水區去住,因為這樣,我沒有互相往來的朋友,也很久沒有回老家了。
親戚覺得我很詭異,家裡也對我頻頻嘆氣。
我或許是有那麼點奇怪。對我們來說,人類住的地方離我們很遠,作為食物不好吃,觀賞價值也不高,論用處的話確實不大。即便如此,我還是喜歡人類,就算要因此離群索居,我也心甘情願。
年復一年地觀察,研究。就算毫無回報也沒關係,我想這就是愛吧。
不過最近我很高興地發現他們是記得我的。他們會身穿自己做的鱗片,然後坐在類似我身型的木雕上頭來淺水區。有時候他們還會拿著像我牙齒一樣的細長東西揮舞。
由於太過興奮,我不小心把木雕打碎了好幾次,有幾個人類被我弄死了。不過我發現人類似乎不是太計較個體生死的種族,畢竟他們並沒有因此不來找我,只是我對自己的疏忽還是感到有點難過。
有些人類好像可以聽懂我的話。我跟他們說不用穿鱗片也可以來,後來有一次真的有個人類來了,沒穿鱗片,只不過還是拿著細細的東西。為了驗證,我試著跟他溝通,但他在回話前就被我不小心弄下了迷你木雕。人類沒辦法長時間泡水,所以我趕忙想把他頂上水面,結果又用力過猛弄死他了。
那段時間我都很沮喪,甚至錯過了幾次人類的拜訪。雖然人類不在乎失去幾個個體,不過從我的角度來看,每一條人命都很珍貴。
如果我也住在陸地上就好了。這樣我就可以主動去找人類了。把最近五百年份的資料整理過後,我想開了。我想這也沒辦法,但果然我還是不想殺死人類。
若有朝一日,能夠跟人類成為朋友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告訴他們我有多喜歡人類,還有他們合作的樣子是多麼吸引人。
至今,我未曾厭倦。
我,海怪利維坦,今天也滿懷愛情,要來研究人類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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