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幫你實現夢想了,作家林月楓正式以這本書出道!雖然是我寫的,但實際上卻是我們之間的經歷。放心吧,你已經是個普通人,我的暗示能對你生效,所以你記起全部的過去,就會知道自己的病在手術後就痊愈了。
你有幻想和創作的能力,相信自己,以這本書為起點,繼續創作吧,故事中的金零離開後發生了什麼事,就靠你寫下去了。我和十三的故事,你也大概能從當中知道,給我仔細看呢。我跟出版社的人談合作時,他們都因為暗示把我錯認成你,所以對所有人而言,你也無庸置疑是這本小說的原創者,不用擔心,直接以作者的名義與出版社聯絡吧!
對了,和馬戲團的決戰我贏了,接著又要養傷,花了好幾年時間,不過痊愈後我一直有暗中觀察你。希望看到你放下我,認識一個新的男生開展新生活。
可是你這個笨瓜卻把接近你的男人全部拒絕了,我雖然有點生氣,但也有點開心。你真心願意一直等我,可我卻沒臉見你,因為當年我擅自向你下暗示。我的二十五歲大限快到了,雖然會有個體差異,但二十五歲生日後的廿四小時內化屍液就會發作,就算在最後的時間見面,也只會令你徒增不捨和傷心。本來我就在猶豫應不應該再向你下暗示,令你記起一切,因為我覺得你忘記我,就不會有痛苦。但我觀察了你很久,什麼都記不起的你更痛苦,而且不知是不是連帶關係,你連自己可以創作的部分都忘了。我知道,永遠無法追夢的你一定不會幸福的,所以我必須讓你再記起來。
於是我用了另一個身份接近你,當年你喜歡的曲金鉉叫金仔,我就直接借用了他的名字。在跟你一起的日子慢慢讓你記起來,但我只能讓你回憶過去,不能讓你認出我。原諒我又擅自用上自認為對你好的方法來處理。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的化屍液已經生效了吧?我的二十五歲生日已過,是活不到二月十五日的,時間差不多了。如果你記起我,現在只會更痛苦。
其實說到底,真正捨不得你的是我,嘴上說著為你,但卻是我害怕你記起我後,我們會渡過一段開心的時間。
我太怕自己在最後,因為太幸福而無法釋懷地迎接無可避免的死亡。
人總是貪婪的,贏了錢就希望再賭下去繼續贏,過了快樂的時光就希望時間停留。所以我決定,一開始就不賭第一局,一開始就把最後的時光拒於門外。那我大概,就能更無悔地迎接死亡了。
這些年我也有去拜媽媽,感謝你,從來不怠慢,把她的墓打掃乾淨。接下來也要繼續麻煩你了。
希望你相信自己的能力,為這本小說寫下後續。不用再羨慕別人,這次就自己成為作家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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