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短文集中最長的一篇文章了。我原本打算一口氣寫出五至六萬字出一本書,但也和之前一樣,由於是靠著悲傷的能量推動寫作,結果在能量消散後也沒辦法寫下去了。
這裡的感受是真的,情節是假的,所以說我沒有嫖妓,這是重點。由於到了最後沒辦法再寫下去,結果最後的結論竟然變成了……
大家把這一篇小說當成我近八成真實的心理狀態吧。但重申,我沒有抽煙,偶爾會喝酒,沒有吸毒沒有自殘沒有玩女人喔。
失戀後的治療,總有幸運和不幸的人。我大概是後者,能錯的都錯過。這個故事不過是我只對自己負責的治療記錄。我並不妄想這樣的經歷能幫到誰或啟發到任何人,如果說人們應該向成功人士學習,那我便是絕對不該被模仿的對象。
煙、酒、毒、自殘、女人……我像是收集印花般把它們全都嘗試了一遍。
這並不是一個正能量的故事。
要說的話……我希望自己的經歷像《絕命毒師》那種故事一般,赤裸裸告訴你製毒和販毒的血腥殘酷世界,至於看完後你選擇怎麼自療,全憑你的個人意志來決定。
走出失戀的朋友,恭喜你。
還在失戀陰霾中的朋友,共勉之。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以蝗語來說就是光棍節,那天我沒有心情搶淘寶貨。因為身在日本當交流生的我與女朋友分手了。
其實我與她不過交往了三個月,偏偏與她一起的回憶實在太過深刻和特別,我遲遲未能忘記生命中有過這麼一個女孩。朋友說我們才交往三個月,會有多愛?我笑笑說,也是,其實三個月,有多愛呢?所以我一直在腦中描繪著,跟她有更長的時間在一起。
三個月的我,幻想著跟她能交往一年就好了;一年的我,幻想著跟她交往五年;五年的我幻想著跟她交往五十年;一輩子的我,幻想著跟她交往下輩子。「到你交往了五年便會厭啊。」我的朋友C剛好和女朋友踏入第五個年頭,我羨慕著。
我說,我寧願厭,也不想痛。
我們總是有些不乎合現實的想像,也許因為沒親身經歷過,便覺得世界「應該」是怎樣。自以為我的痛,是源於跟她交往的時間不夠,所以一直想著︰「啊,如果能跟她一起久一點,吵過架了、生厭了、感情淡了,我就不會這麼痛。」
後來上班認識了一個同事朋友S,也快四十歲了,樣子和身材也不差,卻一直單身。更深入地交流後,我們互相說了自己的情史。
他像個慈祥的父親拍拍我的肩,說︰「我以前會想,啊,如果跟她一起的時間能短一點,我們沒一起過生日、聖誕、倒數、新年,沒互相見過家長,生活上沒那麼多交集,那我就不會這麼痛了。」他跟一起五年的女朋友分手後,至今十年也沒再與任何人交往過。
他說,叫我容許自己去為三個月的戀愛盡情感到悲傷,世人總覺得時間短的就是兒戲的愛情,但兒不兒戲是看那人分手後的反應。「你分手三年了啊,仍然會痛的話,那就算你們只是交往了三天,都是刻骨銘心的。」
就像生平身一次,感到自己的內心被理解著。要是能早點遇到這位睿智的同事,也許我便走少一點歪路了。
「所以呢,時間是長是短根本沒關係,只要還愛著,交往了一輩子分手也痛。」
如果仍然留戀,愛多久也不夠。
三個月的痛自有理由,一輩子的痛亦有原因。
只要還愛著,痛都是一樣的。
跟她分手後的痛也很特別,沒有一開始便烈如火般的灼痛。世間的痛還真是多,從小到大都是受皮外傷多的我,一直以為痛楚是剛受傷時最強烈,傷口慢慢癒合結痂便不再痛,而是有點癢癢的。
到痂成熟脫下來,便只剩下和其他皮膚有點不同的疤痕。愈深的傷,疤痕愈明顯。重看疤痕才知道自己受過何種程度的傷。可是心的疤痕卻看不到。我連它癒合了沒有都看不到,只能憑感覺去推測。回想她吧,還痛,就是仍未癒合。
回想她的痛一直以來都不是非常強烈的,反而像穩定地湧上心頭的潮水。那不是驚濤駭浪,而是純粹的潮漲潮退。我非常希望那是驚濤駭浪,因為只要風雨過去了,海終究會平靜下來。但潮汐,直到地球末日前都不會消失。每早起來,潮就漲了。
寫這篇文章並不是要叫春和宣揚自己多專一,只不過是記錄自己在自療途中不停碰壁的糗事和感受。如果可以的話,盡快放下當然是最好。剛分手的時候,我想過有什麼東西可以麻醉自己。煙吧、酒吧、毒品吧、自殘吧、女人吧,基本上盡是往不健康的方向發展。朋友M也失戀,我問他失戀做了什麼,他說什麼都沒做。
「啊,也許什麼都不做,已經是最好的自療方法。」那時,我為何會這麼說呢?
大概是因為……後悔了吧。
二零一六年,還在日本的我,身邊一個人都沒有。朋友和家人都在香港,不過他們就算在我身邊也什麼都做不到吧?不管是在異地還是在同一個地方,人終究都是寂寞的。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把失戀的消息在自己的IG發佈後,收到好朋友們的關心,把事情告訴父母也分別得到一通長途電話的安慰。由於人生路不熟,要找女人也不容易,結果那時陪伴我的是煙和酒。
外面下著很大的雪,我站在陽台抽煙,白煙融入了雪景。我看著遙遠的夜空,彷彿只要凝視,就能看到遠在香港的她。
我口中哼著陳奕迅的《月球上的人》。
「如果有再會 恐怕已經一世紀
回憶哄騙我但凡失去也是美
共你一分鐘 都足夠我生醉夢死
如懷念也是有它限期 明日我便記不起」
每次哼唱,我也真的希望懷念有它限期。當時分手不到一星期,朋友們都會說,這限期很快便過。什麼事物也有它的限期,金城武在《重慶森林》尋找著不會過期的鳳梨罐頭,我則在等待著會過期的思念。
後來過了一個月也還會念記,朋友們說過三個月就好,三個月了還想念,朋友說過一年就好,那時我已經是半放棄狀態了。
在網上常看到什麼愛情理論,說交往的時間加一倍便是人們忘記一段關係的時間。依此推斷,我最多花半年就應該什麼都放下了,偏偏卻花了三年的歲月在死胡同。
抽完煙的晚上,會喝酒,麒麟朝日什麼都好,反正把啤酒灌入肚子,待酒精發揮作用就好。
酒精是好東西,一旦滲入血液當中便會有莫名的快感。
「再見 仍舊未能跟你再戀愛」
那個晚上我在陽台大哭,哼著歌兒便跨過圍欄跳了下去。
最初我並不知道有《月球上的人》這首歌,反而是先聽到《月球下的人》。《月球下的人》是她推介我聽的,起初我還以為是阿嬌唱,原來是Gin唱的。她跟我聽歌的品味很相近,這是難得的事,因為兩個個體聽歌的口味不對是很容易發生的事。我就有一個前度喜歡聽粵曲的……不說這麼極端的,也有一個喜歡KPOP,可我就是不喜歡KPOP也沒辦法。那時我認為,聽歌的口味不夾,會分手也是理所當然的。
唯獨她,是可以分享半邊耳機的對象。
每每到坐車的時候,我們便倚著對方,有時是聽我的播放清單,有時是聽她新下載的單曲。陽光、夕陽、街燈在她的臉頰掃過,我會看得入迷。我愛的歌她也愛,反之亦然。
不過,原來聽歌的口味很夾,還是會分手的。
我不知獨自單曲循環了多少次《月球上的人》,手機響著的前奏仍然在我耳邊徘徊。月球下的她已經有新的情人伴在身旁,而我則在月球上獨自看著地球。
香港不過是世界地圖上的一點,我卻彷彿能清楚看到她和男朋友在時代廣場相擁著。
我還沒有死,這天積雪很厚,我在二樓墮下來,像卡通片那樣在雪地上壓出一個「大」字。
很冷,渾身都被雪貼著,冷得手指腳趾,五官都僵硬。但我的心臟還在跳著,還在痛著。
我常常想,在平行時空的自己會單曲循環的,是《月球下的人》。兩邊的耳機,會有一邊分了出去。現在這首歌已經被我刪除了,我很怕聽到這首歌。
「不應該記起 何必偏偏記起
不拖不欠又憑甚麼好妒忌
當初你天地 早已有別人打理
弄個小菜調味出喜與悲」
下雪的日本,流出的淚水仍是熱的,可一接觸到空氣,便涼了。
酒精令我迷糊了,但酒醉有三分醒,大概那三分清醒的自己也曾想過自殺,酒精不過是種變相的勇氣罷了。
那次沒死成,卻還是弄傷了身體,結果落得身心的被痛楚折磨的下場。於是我也不自覺地封印了「自殺」的選擇,因為失敗後仍是自己受罪。為了盡快忘掉過去,我便重新找了前前度。
「我分手了。」
「是啊……」
「可以當我的水泡嗎?」
「我不介意喔。」
「那我回來香港時找你吧。」
前前度跟我在一起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夠膽向她提出當我水泡的想法,是因為我知道她根本不喜歡我,而我也不喜歡她。唯獨找她,是不會傷害外人的治療方法。
前前度跟我一起的時候,就習慣經常消失掉,總之就是找不到人。電話也好訊息也罷,都是不接和不看,直到哪天突然又會出現跟我對答幾句,然後又消失了。後來我才知道,她有一個女朋友,有教會背景,沒法接受她們的愛情。而我出現的時候,剛好她們兩個鬧得比較僵,所以前前度才接受我。
某個角度來看,我也是她的水泡吧?
但說到底,前前度愛的還是她的女朋友,在跟我分手後,她們的問題也漸漸解決了。我很清楚她不愛我,我也清楚自己不愛她,大家都不會受傷,這樣成為水泡關係再適合不過。
我在那年十二月聖誕節回到香港,結果整個聖誕節,前前度也處於消失不見的狀態。
說心痛倒不至於,但多少還是受了傷。不過認真想想也是理所當然,誰叫我一開始便想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療傷工具呢?會被拒絕才是正常的。
我在聖誕節見了幾個朋友,見每個人都會說同一番話。說我和她怎麼分開,分開前我因看到什麼先兆而恐懼,分開後不久她便跟另一個男生去旅行,去了本來跟我約好會去的景點,只是在她旁邊的不再是我。
「那是分手後多久的事?」
「兩個星期左右吧……」
「那男生是哪裡認識的?」
「她之前提過是上課一組的組員,她生日那天的照片,坐在她旁邊的男生。」
「早就出軌了啊。」
每個聽完故事的朋友都會不約而同得出「她早就出軌」的結論,偏偏我卻不相信。
我不想相信。
不想信的話,別人說真話也難以置信;想信的話,別人說謊言也會深信不疑。
「不信的理由是什麼?」
「那時候她說過,很愛我,沒法想像沒有我的日子怎麼過。」
這種騙人的情話才是最不可信的,偏偏我卻想相信。
「她說過我是第一個和她這麼合得來的男生。」
「她說過希望跟我在一起,一輩子。」
「她說自己沒有出軌,是跟我分手後才跟那男生在一起的。」
面對面跟朋友這樣說著的我,總是在微微笑著。我發現每次這麼跟他們訴說時,自己總是笑,可能潛意識在自嘲著。分手後,每次說起那件事也會無奈地笑著。只有在喝醉的時候,我才會哭,哭得死去活來,萬試萬靈。
「為什麼你總是相信對她有利的說話?」
因為我從來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她出軌在先。
在我看來,她的原因就只是純粹的不愛我了。而導致她不愛我的原因,是因為我的不安全感。因為我總是懷疑她的行為有點不對勁,這導致她很大壓力。我永遠無法確定當時是我心中有鬼在先,還是她的行為可疑才令我失去信任。但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我寧願把所有責任背負在自己身上。
是我的錯。
她並不是個壞女人。
「找天見個面好嗎?」
「呃……我有男朋友了,不是太好。」
「為什麼把我的IG封鎖了呢?」
「我不想讓他看到我們還有關係。」
她從來不會無視我的提問,也從來不會主動傳短訊過來,亦絕對不會接受我的邀約。
放心吧!我有男朋友的時候防禦力很高的!——我們還在交往時,她說過的一句話。現在,不再是她男朋友的我,才確切地感受到這句話的重量。
聖誕節後我便回到日本準備考試,幸好交流生只要合格就好。那幾個月的時間我根本沒有溫習過,每天都是煙酒渡日。
室內縷縷白煙陪伴我渡過失眠的夜晚,那時弄得一身煙臭和酒氣,還有黑眼圈。聽人說啤酒喝得多會有啤酒肚,可我卻愈喝愈瘦,只剩一百磅左右。聽說哭也會消耗卡路里,而且我每晚醉後都會把整天吃過的東西吐出來,兩管齊下想胖都難。
在沒有朋友的日本捱過了一段時間,便回到香港來。回到到處都是朋友的老家,卻覺得份外寂寞。一來是交流的學期,其他朋友在大學中完成了的課程,我必須在下學期補回,所以大學四年級的最後一個學期,我在明明有著朋友的環境,卻過著一個人的上課生活。二來是四年級下學期,大家都在忙著完成畢業論文,所以連出外見面的時間都少了。獨在異鄉的寂寞我多少還能忍受,身在故地,明明誰都在卻誰都不在的孤單,總覺得格外難以下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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