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總是被光吸引,毫不意外地,部分動植物也自然的為光有所崇拜。
人經過模仿、時間的蛻變以及思考演繹創造了屬於自己的光。惋惜的事,這些光無法持久,只能持續耗竭地球資源,不僅打擾夜晚星星綻放光芒,也改變生命的作息。
原本星空之夜,那麼多星星的伴陪或許顯的不那麼孤單,但添加了一盞又一盞的路燈,走在暗裡,顯得孤獨,他們保持距離,宛如上班跟同事保持著一定距離,盡量不發生爭執。當然也沒有歡聲笑語,只有虛情假意的微笑。夜空中的群星,像是回不去的學生時期。或者下雨的路燈召集白蟻等蟲子,迎接的事一個屍體在你面前掉落,感到厭煩跟噁心指數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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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以上想法可能太負面了,接下來舉正面例子好了,有的人確實需要路燈的指引,慢慢的走回家,每往一個路燈,身上的疲倦也隨之脫下一層,在數幾個路燈後,就可以躺平在溫暖的床上。亦或需要一盞夜燈(日光燈)來紀錄每個得來不易的靈感。
每個光的背後都有黑暗。也許他們是競爭關係,但也同時是密不可切的朋友。或事實是光在欺負暗。
暗有分好幾個層次,如同灰階一般,但提前是要有物體才能存在才能成立,我們本身是物體了,所以影子永遠成立。
如果人類沒有影子,根本找不到休息的地方。
如果沒有暗刻意在扮演壞人,人們不需要投靠光。
暗成為人們唾棄的對象,是因為部分人士沒有真正認識暗或光,或許我也從未認識過,但部分人都把暗到當壞人,就像我們直覺第一印象直接認定一個人的好與壞,事後熟了才驚醒說怎麼跟第一印象差如此之多。
人們應該與暗閉上眼睛深眠,卻總是被光打擾。
人們應該與暗一同做夢,不該加入現實讓自己苦惱。
光與暗應該一起平等的接受正反評論,如同人都會是一體兩面。
以前學生時期拍產品時,有的人會嫌棄影子醜,雖然讓整個作品美觀有時候要讓影子不能成為整個構圖的阻礙,但還是很難過。
光已經成為大多數人的信仰,那有沒有想過支撐信仰的就是暗呢?
沒錯,那些暗總是低調,甚至被社會唾棄,成為棄子,又或者說暗就是平凡人,而平凡人團結力量大只不過支撐上位者的光。
但我認為光跟暗可以在天上,也可以在地下,可以一起上天堂,也可以一起下地獄。
光給予人間溫暖也會過度而昏倒,暗給予人間寒冷也會給涼爽。
光也許給予活著的意義,但也有人無法忍受光的視線,待在暗邊減少壓力。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人們不在只追尋光,也可以看到暗的好,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光跟暗可以取得平衡,不會過度釋放自己的能量,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光跟暗可以交換白晝跟黑夜,有人在太陽下休息,有人在暗中奮鬥自如。
有一天,暗不再只是暗,光不再只是光。
那一天,歧視會消失,霸淩會消失,每個人都可以平凡又特別的活著,不再受到異樣眼光,大方走在光與暗的路途之中,每個人都可以受到真心的祝福,不再害怕。
(打的蠻亂的,但不只想表達光的好壞,也想表達他的隨影不離的暗,感謝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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