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從戲院離開的譚水木心急如焚,已經顧不得滿身泥濘參雜斑斑血跡了。他騎著自行車趕往碼頭,希望花姑所說的不是真的,不,是還來得及。
其實這件事譚水木早有所聞,所以最近他天天賣豆腐,幫雜貨店老闆搬貨跑腿,甚至還把過多幾年更好價的豬隻賣掉,因為他想買回從四歲就跟著他,老是水木哥、水木哥地拉著他的衣角,看著他從娃娃變成少年的亮亮。
「亮亮的父母打算今天就把亮亮賣掉,這會兒趕往碼頭呢!」花姑的話一直縈繞著譚水木,可他只能一個人趕往。如果有時間,他還能叫上光頭勇等人一起去找。現在只能竭盡全力看運氣了。
果然不容易。風雨飄搖的天氣,這誰要出海啊?所以根本沒什麽船隻,要上哪兒找?還是改期了?據譚水木的耳聞,應該還有三個月的時間,可為什麽亮亮的父母就這麽著急呢?
還記得這個聽聞是在半年前傳到譚水木耳中的。當時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有個撒錢的冤大頭來到了杏花村,說凡是家裏只要有十六歲以下的男孩,統統都有錢拿。這可把大家樂得,甚至還把自家閨女扮成男孩,就是為了拿冤大頭的一元錢。
譚水木已過了十六就沒這個福份了。譚爸爸還被譚媽媽唸了一下又一下∶「誰叫你這麼早種的種!」他家又是獨子,結果爸爸回嘴說:「誰叫你不爭氣,生的那麼少!」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譚水木都懶得幫嘴一聲,煩,一元錢而已,就吵個老半天。
可有的家就歡歡喜喜了,比如陳木勇和柳哲雅的家,至少都有一、兩個;比如小黑男的家,有三個小中大黑男都在十六歲以下;又比如亮亮的家,有六個可以拿錢的。金山就甭提了,全家都是女孩,唯獨他男孩,還都十九歲了,但他家也不缺那個錢。
這個冤大頭就讓全村符合年齡的男孩一個一個來領錢,有的還被留下來請吃飯和他們的父母一起。傳聞就是這個時候傳開的。
「那個冤大……不不,是吳先生,原來做的是金飾生意,難怪出手這麼闊氣,請的不是雞,是一片一片的,叫什麼『牛排』」。
「我家的男孩被他看上請吃飯了。」
「有什麼了不起,我家的兩個都被看上了。」
「說起被看上最多的還是亮亮的家,六個!全看上了!慶祥嫂真有福氣。」
「我看我家的那一個怎麼都比慶祥嫂的好。六個有什麼用?一個好的就夠了。哼!」
這哪是傳聞?是婦女們之間的攀比吧?且慢,下一句你就可以聽出來了。
「吳先生說他是來找乾兒子的,你那個笨笨的怎麼打理生意?人家生意可大著呢,只是沒有子嗣福,要選也是選打理家業的好材料。憑你那個走路都會跌倒的小福?」
「我家小福總比你那個只會吃的大山好!」
「你說什麼?」……各家袖子都給挽了起來,就不用看有什麼好臉色了。
看吧,簡直是大騙子的節奏。可這些一家一家被請吃飯看過吳先生的排場以後無不相信,都紛紛寄望自己家的兒子就是那塊好材料。私下間進行攀比,數落,甚至話不對頭吵起來,變成了「瞪眼不相往來」。
柳媽媽這時就顯得智慧多了。
「如果要選乾兒子還輪得到我們這樣的小村落,去大城市不是更多有才的。」柳媽媽一句話就把聚在一起的嘴給堵住了……
三秒鐘。
「你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吧!哲雅沒被選上,所以你不服氣。」
柳媽媽一聽「這村裏哪個男兒有我哲雅那麼俊秀的?他要認我還不給呢!哼!」
又多一對婦女「瞪眼不相往來」,就好像九年前還只有七歲的柳哲雅在看到那條小溪時的目瞪口呆,我是說瞪的眼睛一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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