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神許冠傑有一首很地道的歌曲叫《最緊要好玩》,歌詞最後一段曰:「其實我天生奔放貪玩,唔恨有獎品只要笑顏;不須有人讚,只須我仍覺好玩…不須有人讚,只須我仍覺好玩…」
最近,搜尋資料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世界各地的獎項多不勝數。即使單在香港而言,各式各樣的獎項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人做了好行為,對他加以讚揚,予以獎勵,本是無可厚非的。可是,有些獎項實在太匪夷所思,或者無益世道,實在值得我們反思的。例如:「皮膚美白大獎」,皮膚是天生的,根本無所謂白與否;而且白跟美、美跟獎項,又是另一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又好像甚麼最佳歌曲、小說、電影等等,儘管仍有客觀標準,但主觀意願也強烈,根本難下定論何者為佳。而且每以年度劃分,就更有抹殺其他好作品的可能。
說到底,獎項還不是金錢、名位、權力在作怪。打掃------有沒有大獎可言,洗衣服------又有沒有最佳可言;當然有,但沒獎!我以為應增設全港最佳照料家庭獎項,男女也可參加。但現實不可能的,因為無名無利無權可圖;香港(世界)就是一個如此現實的地方,除了金錢權力名位,其他皆無。
因此,如果你能純然做一件事,不為以上三者,你已可登堂,如果你能因為做那件事,而得到了靜心、安寧和喜悅,你更能入室。天國的大門,就已經向你開啟了,神也跟你同在。所以,政府對黃福榮追頒甚麼獎項,根本是多此一舉的。
獎項本是一個名聲的遊戲,粗製濫造的「豬肉獎」暫且不論;就是不可多得的諾貝爾獎,也有人不屑一顧。泰戈爾、沙特、居里夫人就是其中的表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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