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臉紅得像是風雨前夕的赤色彩霞──我親愛的,你該不會沒發現自己發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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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沒聽錯,我用的是肯定句。
「我已經不是孩子了」?雖然我清楚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是病人的專利,但顯然你已經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是吧?
乖乖躺下,如果沙發床對你修長的四肢來說是種折磨,我並不介意奉獻出我的床。如你所見,我那無人造訪的客房早淪為被積灰塵封的儲物室……先別急著拒絕,因為我也不會任憑你折騰我那可憐的座椅的。
別試圖讓你除了頭以外的地方痛了,想要把自己縮小的想法是很可愛,但我想等你恢復理智時一定會很後悔。總之,扶住我的肩膀撐起來──對,幾步路的距離罷了,乖孩子,我們到了。
先把這杯熱水喝了,睡一覺後我們再說。啊,已經睡著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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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是鼻塞了,睡覺時需要張嘴呼吸,所以才會特別口乾舌燥。喝口茶潤潤喉。
先別說話,對,就一下。 我現在正在「責難你在這樣的重病之下還出門」和「感動於你在這樣的重病下還出門」兩者中掙扎──親愛的,你知道你只要一笑,湛藍的眼睛頓時就像放在太陽下的玻璃珠般光彩奪目──言下之意就是,我知道你在偷笑,年輕人。
由於人生大半歲月都在經歷這些,因此我早厭煩了別人對我叨叨絮絮。相對而言,我也不樂意對別人說些我自己也辦不到的大道理。
不過,我想,也許我們可以談談「休息」這回事?
不,親愛的,別將眼睛瞪得如受驚的小鹿,我對狩獵或嘮叨都沒什麼特別的喜好。
我不過是個喜歡說故事的中年男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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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標點符號裡,她最喜歡逗號。某段時期甚至熱衷到,為將那個點練到完美,每天都伏趴在圖書館角落一張巍巍搖晃的老舊木椅上、彷彿虔誠禱告似的瘋狂抄錄詩集。
你一定好奇當時的我又在做什麼愚蠢至極的事吧?
那年適逢我父親升職,整個家族的人在小區裡難得高調(一直以來,我母親都擔心我們被那些「看起來會酒後暴力、肯定有躁鬱症的鄰居」和「社區有他感覺更使人擔憂了的居安會委員」騷擾或誘拐)的辦了雞尾酒會。一定程度上,家庭的運作和私人企業並沒有太大的實質差異,每當總收入增加,孩子們的禮物也有品質的提升。我生日時收到了一台柯達相印機,羅德尼得到的,則是一輛帥氣的、黑漆色的小卡車。
驚豔於你敏銳的觀察力──沒錯,在「我的生日會上」,我拿到一台未來公司將被時代淘汰、維修無門的相機,反而我那在眾人認知中有邊緣性人格障礙的兄長,獲得了人生中可遇不可求的機遇。我相信,即便是今日,在十六歲就擁有一台屬於自己的車也不是常態吧?別提在我們那樣一個年代,那黑美人身上的流光使生日蛋糕上的彩色糖霜都黯然失色,孩子們爭相簇擁著羅德載自己去兜風,我日漸年邁的父母因這難得和平的親子相聚時光感動落淚。而我只是躲在房裡,和準備到德國讀大學的表姊特瑞莎一起盯著那本艱深的基礎物理,然後在某個頓點同時抬頭,確認「你不懂?我也不懂呢」後相視一笑。
別這個表情,儘管大家中途被那台卡車奪走了目光,最後還是沒忘了留下來品嘗瑪莉姑姑美味的手做蛋糕再走。
我年少時全然無法理解,為什麼父母對羅德一再退讓?明明他只會軟土深掘,如他一向的作風。但隨年紀漸長你會明白,有些以前你認為重要的事其實一文不值,而「愛」這件事,則是你遺棄在心中陰暗的角落、在暗夜裡也會閃閃發亮的一塊小碎片。無論是戀愛或工作經驗,雛鳥印記無所不在,因而「無法放棄第一個孩子」我想也不是什麼艱澀難懂的道理。
我的父母竭盡全力給予孩子最好的一切、想要他無憂無慮的走在平坦道路上,卻不知為何,怎麼做都是錯。就連我也很難昧著良心說他們是對合格的父母,因為他們不懂,許多時候方向比一味的努力還要重要。
人生不是偶然,而是選擇。人生不是要等待的,而是要達成的。
William Jennings Bryan
大多數人皆是如此,認為無論如何付出都得不到回報,他人的心就像無底洞般怎麼吶喊也得不到回音;但事實是,他們毫無知覺自己打從一開始就用「他們認為好的方式」在愛著對方。有的人學不會自私,有的人學不會無私,因此時常被背叛、欺瞞或傷害的錯覺籠罩,但這不代表世界糟糕透頂。真的。
雖然談論愛這回事非常有趣,但我終歸不是《哈利波特》裡的白鬍子老校長,你更不是徘徊在人生交岔路口的青少年,所以我們還是回歸她的話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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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說到哪兒了?
對,當她熱衷於像中古時期修道士的行為時,我究竟在忙什麼?
當時的我正在學習拍照,仰仗拙劣技巧粗淺構圖、似懂非懂讀著攝影集。一如現在女孩子裝作在用手機瀏覽網頁、實則偷拍喜歡的男孩,我也常趁著她忙於謄錄時偷偷拍下她的背影。好景不常,拍立得的底片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是壟斷市場,在那卷內附的膠片用完後,我的相機就又回歸了書桌下那個幾乎不會開的抽屜,在幾年後某個大掃除的日子被毫不留戀地丟入送往跳蚤市場的紙箱。
言歸正傳,她為什麼喜歡逗號?時值今日已經很難字字精確,但我隱隱記得她是這麼說的:「你難道不這麼認為嗎?逗號是最美麗的符號。分號像是一面鏡子,總是在對比兩樣相似或相反的東西;連字號是缺乏文學造詣的人的遮羞布;冒號之後的不是你的東西,因為就算是你的話在說出口後也只能任人理解;驚嘆號缺乏從容的優雅,像個毛燥的小夥子;更別提,句號之後,一切都結束了。只有逗號,可能是帶有情緒的停頓、可能是附和的補述、可能是前因後果的解釋,也可能是推翻前言的轉折,它就是未來多元性的象徵,在一句話真正說完之前,你永遠不知道它在此刻代表著怎樣的意涵。 像《控方證人(1957)》的結局,沒到結束,你絕對別說『絕對』。」
你挑挑眉,顯然對這個說法帶有質疑。
問我嗎?真要說,其實我偏好句點多一些。我不完全認同她「句號之後一切就結束了」的邏輯,因為如果沒有一個短暫的休憩,要如何另啟一個嶄新的篇章?一如沒有長休止符,樂隊該如何完美演繹長達四個樂章的古典奏鳴曲?逗號很隨興、很令人感到愜意,卻侷限於話語者喜好的話題。況且,僅有一個人在闡述觀點的情況,普遍認知很難定義為「對話」吧?我喜歡句號,因為它給彼此一個留白的空間,一個開啟新話題的機會,與一種中途離席的餘裕及禮貌。
那你呢?喜歡哪個標點符號呢?
只見你似是為難地蹙起了眉頭,想必是沒有遇上這麼詭異的問題。退燒的年輕臉龐回復了原本的膚色,眼睛也回歸清澈見底的藍,手裡冒著熱氣的茶水蒸得面容有些不清,但方才清朗帶點鼻音的笑聲讓我明白你已經好了許多。
「括號」?真是個特別的選擇,為什麼呢?
喔,我懂了。那就像珂賽特和馬里斯在隱密夜晚的花園幽會一樣,夾帶欲言又止的情意──便是「你知道我的情思,我明白你的愛,但別輕言許下承諾」那種既私人又秘密的小心思,對吧。有沒有人說過,你是個不擅長撒嬌的孩子?
我可以理解。這不是一種錯誤,用不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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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杯熱茶嗎?我希望明天可以見到一個容光煥發的年輕人,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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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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