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說過,寫文是沒有禁忌的。但對於喜歡寫百合、看百合,現實生活也百合的面具來說,百合作品是有屬於這個文類的一點忌諱的。除非你有一個好的理由,否則我不建議你將以下這個劇情寫進百合小說裡-男性角色。
我認為男性角色在百合作品裡算是一種忌諱,但我所謂的忌諱,不是說兩個女人之間的插足者不能是男性,或是女主角不能跟男性交往過、有過親密接觸,甚至結局跟男性交往結婚在一起。在我看來,百合故事裡,男性角色存在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激起兩位女主角的感情推進,察覺她們的情慾不是對男性,是女性,或說發現自己對女性其實也是有愛與性的慾望。舉例,泰國百合電影《拉小手Yes or No/想愛就愛》的第一部,這部電影之所以成為很多女同志的經典作品,就是演出了兩位女青年(或說少女)對性傾向的迷惘與掙扎,青春、青澀的初戀情懷,甜蜜而曖昧的情愫,在兩個女生之間,那到底是友情?還是愛情?男配角是一個重要的關鍵,當Pie說她媽媽告訴她,如果喜歡一個人,會有上百隻蝴蝶在身體裡飛舞的感覺,但她對男配角連一隻蝴蝶都沒有,而電影最後Pie說出她希望媽媽能給她這個機會,她想要感受到這種感覺,選擇去追回Kim。演到這裡,Pie究竟情歸何處,答案呼之欲出。
如果是比較激烈、激情一點的百合愛情,對我來說,那男性角色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刻畫兩位女主角的愛有多深。舉例,韓國百合漫畫《What does the fox say/狐狸在說什麼》,第二女主角-秀敏與第三女主角-世珠,她們從學生時期交往到出社會,七年戀情毀於一段不小心的一夜情。而很不幸的,世珠一夜情的對象還是一位男性。這件事對於只喜歡女人的秀敏的打擊可謂非常嚴重,而且她還是當場捉姦在床。在這裡我做個假設,這篇故事中,如果世珠當初外遇的對象是女性,那我想這對秀敏的傷害力道還不會這麼巨大、這麼尖銳(小叮嚀,面具在此呼籲,不管哪種性別、性傾向,出軌都是不對的行為)。事件過後,秀敏選擇跟世珠分手,但也分不了手。兩人糾纏了十年,她們的愛情是相互毀滅的,因為這個男性角色的出場,作者細膩的刻畫了兩個女人至死方休的虐戀情深。我給你們帶入一下台詞(這段話不是出自於本篇漫畫,是我從別的電影看到,但很適合形容她們的戀情):
世珠:「我被別人碰過了。」(相愛相殺的開端,世珠意外和男人發生一夜情。)
秀敏:「我也被別人碰過了。」(秀敏的自甘墮落,跟無數女人約炮,十年交了三十一個女朋友。)
世珠:「妳不嫌棄我嗎?」(世珠的哥哥去打了秀敏,秀敏受傷進醫院,在肩上留下無法抹滅的疤。秀敏的父母意外去世,在她最難過、悲傷、脆弱的時刻,世珠和別人發生關係。)
秀敏:「妳不是也沒嫌棄我嗎?」(秀敏無條件的接受世珠十年彌補性的物質贈予,房、車、工作、各種禮物,世珠也成為秀敏隨傳隨到的司機、洩慾工具等等,秀敏讓世珠看著她和其他女人戀愛,甚至播放做愛的現場聲音給她聽。)
語畢,兩人繼續做愛。
潔身自愛的秀敏跟佔有慾極強的世珠,她們都放下了自尊與原則,只因為太愛這個女人,縱使被傷害到體無完膚,她們還是無法狠下心離彼此而去,直到遇見這個故事的第一女主角-星智。
回到正題,世珠跟秀敏的感情,男性角色做出了最大作用,作者讓她們烈火般的瘋魔情感表現得淋漓盡致,從十幾歲到三十幾歲,青春歲月都給了對方,如果這都不算愛?在我眼中,這一段愛情,男人是完全插不進來的。強烈如火,世珠和秀敏在這場愛火中燃燒殆盡,她們一直在努力,十年來都沒有放棄,她們已經盡力了,但是愛情殘忍,正如秀敏當初對世珠所說,她想要永遠相信世珠,這是她的承諾,可出軌事件發生後,就算秀敏再怎麼愛世珠,也無法像過去一樣相信她了。
以上所說是電影、漫畫作品,跟小說的表現方式不同,但我認為在人物塑造、劇情編排、對白設計的這些基本功課是大同小異,有很多值得參考的地方。上面兩個作品屬於我喜歡且認同的男性角色在百合愛情作品裡的編排方式,但有些百合作品,即使沒有出現男性角色來攪局兩個女人的愛情,也讓我看了很不舒服-貶低。雖然看百合的人不見得是同志或女性,但作者要知道,百合的重點是百合,以女性為主角,不一定都是戀愛故事,也可以寫女性的成長故事,被壓迫的女人推翻強權等等。舉例,我非常喜歡的韓國百合電影《下女的誘惑/小姐》(這裡必須說一件事,支持女權,不是仇男,這是兩回事),這部電影可以談的東西太多,這裡我只講兩位女主角在地下室,下女-淑姬把那些書本用力的丟入水中時,那樣的震撼,小姐-秀子的內心旁白,千金大小姐的她最渴望自由,因為她被困在姨父華美大宅院的地下室,從小閱讀那些不堪入目的書給男人聽,地下室與那些書成為秀子一生的惡夢,而帶她逃離這場惡夢的人居然是一位出生低微的女僕、女罪犯,如此的戲劇張力是相當強勁的,因為在戲劇中,不管她們屬於哪個階級,女性都是被男性掌握,只屬於男性財產的一部份。淑姬扔書的挺身對抗,不只讓秀子感動,也讓螢幕前的我眼眶泛淚。
所以當我看到百合小說中竟然出現,女主角對另一個女主角說她不如男性的言論,我很心痛,整本書看下來,最後也沒有給出這些話的反轉或反省,然後我心裡就更難過了。我的意思不是說作者不能寫反諷,諷刺父權社會,處處打壓女性,然後悲劇收場。而是在百合故事中,一直特別強調男性的存在與強大,而蓋過了百合的主體,我覺得那樣有點本末倒置。作者當然可以寫女性失敗的百合故事,只是我會想看到的是,女主角的抗爭與內心掙扎的過程,而不是只有結果論-女子不如男?滾!
總之,面具還是很期待未來有更多人能投身、關注及欣賞百合的任何作品,也鼓勵大家嘗試創作,越寫會越好。最後再說一件事,如果對方不喜歡就不要勉強,這是基本的尊重和禮貌,任何性傾向都一樣。願各位都能自由的愛人與被愛。
ns 15.158.61.8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