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電腦爆掉黑屏,到目前為止我已經整整一周沒看到我心愛的筆電......
四本書其實看得很快,我差不多在週六時就把書都看完了,看完後又去挖我媽還沒看的書,我們上上週一共借了五本,她一本我四本。
巧的是,我把她借的書拿來一看......又是約翰.葛里遜的作品。
我前兩天剛看完他的另一部作品《禿鷹律師》,對花錢大手筆的禿鷹律師還非常印象深刻,深刻到看見這本書都有點擔心會不會看到一半就又會覺得痛苦,果然我還是更喜歡主角是在第一線循線緝凶的警探小說,再不然法醫也可以啊。
但身為一名創作者,不能侷限在自己喜歡的類型,要多方閱讀——雖然我一個喜歡寫奇幻魔法冒險的人,更愛看懸疑驚悚靈異故事好像有那裡不對勁?
稍微看了一下封底的簡介,和《禿鷹律師》只有一句話概括剩下全是好評推薦的簡介不同,它大致描述了因為一封瘋狂的遺囑牽扯到三個看起來毫無關係的人。
一個是富可敵國的古怪富翁,一個是名聲不佳的訴訟律師,一個是與世隔絕的女傳教士,一封遺囑改變了他們。
乍看毫無關係的三人......或者說看起來只有富翁和律師可能會有點關係,最後那個生活在原住民部落基本與世隔絕的角色呢?
26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2jLdKoALBQ
全篇故事最重要的角色就是那位訴訟律師,富翁就是立遺囑的那位,他的財產繼承人自然就是第三位角色,不為人知的私生女——主角差不多花了三分之二的篇幅在尋找這位無人知曉的女士,都快忘了他本業是律師,而不是冒險家。
然而,就是這三分之二的冒險部分最為精彩,故事從主角正式踏上飛機時,被分為兩條線。
一條描述富翁專屬的律師在跟富翁的不肖子孫們之間圍繞著遺囑的抗戰,雖然不可免俗地看到這些富翁子女又花錢不手軟;但是因為這群人不是主角,而且看過前面也知道真正遺囑內容是什麼,我就完全不覺得難受,反而看得很開心——大概是等著看這些角色發現踢到鐵板,遺囑內容與他們所想完全相反時的反應吧?
另外一條自然就是跟著主角出國尋人啦!經歷過暴雨墜機、騎馬渡河(還差點撞到鱷魚)等種種考驗,最後搭著小船深入平原沼澤,才終於找到女主角。
我沒特別描寫這段旅程,但我得說這趟律師的冒險是全書最精采的部分,而後面看到主角重操舊業打最後一場官司,詢問證人時游刃有餘彷彿運籌帷幄的態度,更是錦上添花,反令我看得更加津津有味......
主要是因為《禿鷹律師》裡,我不只沒看到期待的尋找線索解開謎底,也完全沒看到主角有上法庭打過一場官司啊!你不是律師嗎?整部看下來只想著打集體訴訟詐錢,帥氣風範一點也沒有呢(´・ω・`)
26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9R7jPZExaw
作者約翰.葛里遜擅長描寫法庭與人性,在這本書裡還有一點信仰傳教,無人生來便是絕對的善與惡,都是在後天成長環境中被一點一點塑造而成的。26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ZZeKkJqmjK
這裡說的就是富翁那群負債累累的子女,因為父親愛玩女人、生母愛逛街,自小由一個又一個的保母帶大,想得到父親認同又得不到......只能說家庭功能完善對孩子的影響真的很重要。
26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f3vNn4thvQ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這本書的書名原文是《The Testament》,意即「遺囑」;可很有趣的部分在於中文翻譯的書名,卻多了兩個字「瘋人」,再結合故事內容一看,簡直有畫龍點睛之妙!立下全書最關鍵那份遺囑的富翁老人,他的那些子女可不就發瘋地想證明老人瘋了。268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z15V43ku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