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信義12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6OyVDNuL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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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姓名叫齊信義,我爹齊財厚是平安國河北"彩花縣"的縣令,彩花縣是個很多特產的地方,因為氣候清涼和地勢偏高,所以這裡盛產很多獨有的名花,例如顏色艷麗擁有六塊花瓣只在小野田才生長的"小野六花"和每日朝早在河邊盛放的特色蘭花"朝河蘭",還有任何時候都像幼苗般嬌小可愛的"佳苗琉花"都是彩花縣的特產。
雖然彩花縣很多獨有特產,但不知為何縣內百姓總是非常貧窮,自有記憶以來,阿爹差不多每個月也要開倉派粥,百姓才不至於餓死,聽阿爹說雖然我家歷代富有,但長此下去總會被縣民吃乾吃淨,害得阿爹常常苦惱如何籌錢補貼縣民。
五歲那年,阿爹娘親第一次帶我和姐姐帶我巡視整個彩花縣,看到幾乎每個百姓都衣衫破舊,身形瘦削,實在有點痛心,但他們只要一見到為大家辦事的阿爹時,百姓們都會恭恭敬敬和笑容滿面地行禮,身為阿爹的孩子,我也感到十分自豪。
好景不常,一年之後有班蒙面匪徒闖入我家大宅殺人行劫,那時家中亂作一團,阿爹和娘親在我眼前被殺了,管家和護院們也都紛紛死於歹徒手中,我只能躲在衣櫃中顫抖,在我驚惶失措時看見大我兩歲的姐姐被一個蒙面人擄走,歹徒十分狠毒,搜刮完家中財物後還放了一把火,當我發現家中起火想逃跑卻已經太遲,因為吸入了很多濃煙,不一會我便頭昏腦轉地倒下了,在我以為自己會被活活燒死時,朦朧中見到那個抱走姐姐的蒙面賊,他抱著我,把我帶到湖邊用清水幫我洗面,可能這惡賊良心發現,臨走前還把幾兩銀塞在我手中,他叫我離開彩花縣和銀兩省點用,我當然沒理他,我在彩花縣土生土長,為什麼要我走? 而且父親對縣中百姓那麼好,現在家逢劫難,相信一定很多縣中百姓願意幫我的。
但事實是殘酷的,一個喪失雙親的五歲孤苦孩子,在縣城中拍了一家又一家的門,竟沒一人肯理我,好不容易走到衙門報官,代替阿爹管事的副縣令卻愛理不理,捕快不緝兇之餘還把我趕出衙門,嘗盡人情冷暖的我淪落街頭,身上的幾兩銀吃不到幾天就花光了,饑餓到發荒的我只能低頭行乞,而縣中的老百姓們竟然連丁點同情心也沒有,枉阿爹以前每個月也派粥派米,現在卻連丁點食物也不肯施捨,之後我只能在田裡偷偷採摘一些能吃的蔬果,但卻被農夫們發現和追打,而縣中的小孩也把我當成過街老鼠,一見面就二話不說地向我投擲石頭,最後逼不得已下只能離開生活已久,如今卻非常陌生的彩花縣。
好不容易去到其他縣城,雖然這裡環境也不太好,但作為小乞兒的我總算再沒被人欺負了,而且總算乞到一點吃的了,曾經也有好心人打算幫我報官,但是只要知道我是彩花縣令的孩子,最後都因為怕事而疏遠我。
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孩,只能放棄眼前仇恨,一邊流浪一邊尋找失散了的姐姐,不經不覺就渡過了兩年…
這兩年為了生存,我學會了捉田鼠,也學會煮樹皮,肚子最餓時連草根我也吃過,最重要的是我學會了妙手空空,但即使如此,這兩年還是沒吃過一頓飽飯,直至遇上他"李四叔",他收養著幾個和我一樣的孤兒,他雖然不認得我,但我卻認得他,即使當時他蒙著面,但我不會忘記那條抱著我離開火場,滿佈傷痕的手臂,他是我和姐姐的救命恩人,也是殺我父母,令我變成家破人亡變的孤兒,他是我的仇人,但此刻他卻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生活,我很爽快的答應,因為我已經餓得走投無路,而且只要跟著他我才有機會報仇。
我和其他七個孩子就這樣跟他一起生活了,之後他帶我們來到平安國偏遠的東投鎮,他開了一間小工房,每天過著簡單而重複的生活,他閒時除了會教我們叢林的狩獵技巧外,平時還會傳授我們一些粗淺的武藝,我和另外兩個年齡相若的男孩除了每天練功,也需要在鑄鐵坊幫忙,不經不覺過了一年,有一天晚飯之後,他突然對我們說出了自己的身世和收養我們的原因。
李四的原名叫荊刃,前刺客組織黑石的成員,他說曾經一位故人在離世之前把剛出生的女兒"小雪"托孤給他,所以他離開組織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而且他會收養我和另外那個男孩,都因為我們家破人亡其實和他也有關,他答應了我們,待所有孩子長大成人後,他會給我們三個報仇機會,他說因為我們身世,即使現在也可能會被刺客盯上,所以我們生活要低調謹慎,亦要勤練武功以作防身,如果有天我們想離去,他亦不強留,只求我們給他養大小雪的時間。
我們都是孤兒,都捱過肚餓,以我們現在年紀,沒有了李四叔的撫養,可能早就餓死街頭了,而且以我們現在的能力根本沒可能殺死李四叔,所以我們只能暫時放下對李四叔的仇恨,等待其他比我們還年幼的孩子長大,長大到他們可以獨立生存,我們才對李四叔下手。
但是後來我越來越發覺不妙,李四叔不是常人,他武功高強,甚至有傳他是原來的刺客榜首,我們幾個孩子即使再努力,將來也未必可以報得了父母之仇。
但是機會終於來了,那一個晚上,他和新的刺客之王拼鬥過後,流了很多很多血,他因為怕有追兵,所以傷口沒處理好就連夜趕路了,到了翌日的黃昏他終於支持不住倒下了,義兄弟姊妹們一邊照料暈倒的他,一邊去鄰近的小鎮買藥,這一刻就是報仇的最好時機,但我卻下不了手,除了因為身邊有比自己小很多的弟妹外,也因為我記得他救過我,他滿身傷疤,背部還留有一大片被火燒傷的痕跡,我知道一定是當年在火場抱我逃走時受的傷,而且刺客吳進曾說過要把我們都殺光,那時只有他一個人在地窖外作戰,他武功很好,沒有人能阻擋他離去,但因為我們他不得不拼命,也因為這樣他才受這麼多傷,流這麼多血,這叫我現在怎下得了手?
在他身邊學他的武功,我永遠不可能及得上他,所以我要離開了,我要拜比他強的人為師,我要學最厲害的武功,我要堂堂正正的擊敗他,親手為父母報仇。
於是我遇見了他,一個比我只大幾歲的少年,武功卻比李四叔強不知多少倍的少年,天劍的徒弟-凌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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