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本席捲言情小說693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AAXkbZbal
因為近好幾年來的言小跟連續劇都沒在看,基本上對影視業沒啥好講的,關於數據分析也不多提,連結內文參考看過就算。不過大體上看來,似乎現在中國的影視業跟台灣以前言小興盛的情形差不多,差別在於資本滾動的金額大小以及洗錢規模,至於作品本身,單以連結文提到的《孤芳不自賞》這部作品為例(因為只有這部曾看過)多少有點感慨,作品內容其實不脫言小的水準(雖說是走鬥智路線但各種嘈點依然是不能帶著邏輯看待的總裁體XD)差別在是否能有產業鍊來支撐。
台灣從好幾年的文創產業燒盡了到現在改喊IP產業,說穿了都是同一套東西只是換了個口號回鍋吵,然而創作是否能形成產業,問題終究不在能不能創作而是能不能產業、也就是建立起市場模式,然而成功的市場行銷立基於管理,台灣⋯或說大多數華人老闆們,對商業管理的認知還停留在代工的形狀,搞IP結果還在抬頭巴望會不會有現成的成功IP掉下來好進門撈一波~要是代工那一套還可以搞下去台灣市場早就升級還用得著靠盃大環境差靠盃員工沒競爭力嗎。
至於搞IP到底是在搞什麼,說起來智產權的運用也不是最近才有的新鮮事了。譬如說韋伯的《歌劇魅影》就是很精典的例子,小說原作大概可以說是接近冒險體的總裁體,改編的幾個電影版要嘛看過就好的普作要嘛雷到天邊,就韋伯的音樂劇最為成功,原劇曲一路賣了30年還在賣同樣的曲子爽爽賣到全球各地,還很落後(笑)地吝於數位化發行(可惡把Brad Little版給我吐出來啊Q皿Q)。當然音樂劇的成功不單只歸功於樂曲還有更多因素綜合導致,而當初製作也不是肯定未來必成大業才進行的,至於在諸多表演媒材中音樂劇取得最高成果恐怕還是這故事背景適合音樂劇的形式更甚於故事本身的精彩度,但如果照現在中文界苦等某部原著爆紅再進場撿現成便宜的經營思維,嗯……
說穿了,行銷其實不干作者屁事、或者說跟創作是不同的概念系統,就如同搞研發不該把跑業務當考量,產品製造固然要精緻化,行銷宣傳企劃品牌包裝管理所有流程也需要專業分工協調整合的精緻化,創作需要考慮市場公關、編輯需要兼任業務美工,只要這個搞創作還得極端仰賴作者自行承包經營的狀況持續不長進,我相信繼IP之後依然只會找出下一個代表美夢的口號然後繼續奢望一鍵carry的鍊金術。
至於產業鍊該怎麼做,歐美日都有現成的市場發展模式可供參,但出資者依然會推拖給台灣市場太小,然而實際上房思琪一書在市場又熱門到足以供養盜版,背後的理由從來都入不了台灣文創老闆IP投資者的腦波活動之內。簡單來說要稱為文創也好要喊IP也好,沒有點石成金也該要有把璞雕琢成玉的能耐,別人是玩鍊金術已經是在搞工廠生產線了、還興沖沖地在河裡篩子滔沙亂槍打鳥碰運氣,持續幹過去傳統出版業一直以來到現在所幹的事是能創出個新鳥來?甚至可說在這方面同人或集資大概還比傳統出版還有突破性,只可惜沒資金沒團隊沒經營邏輯就沒能持久,愛或肝燒盡了就沒了,台灣之光向來只能在國外發光。693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F6cUmGm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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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看到圈內傳了鏡O學的徵稿還是比賽宣傳,看了一下嘛應該是企圖走代理模式的樣子,說好聽點就是扮演出版經紀人的角色吧,但老實說經營模式跟現在各出版社還是文創網感覺沒太大差別,至於直接咬死公開傳輸權(張貼後不得刪除)這⋯只能請作者各自拿捏好要釋出犧牲著作權到什麼地步了。
17.06.20
當然上面幹譙得很多很容易,產業轉型也不是嘴砲幾句就能成事的,但就跟其它產業現在所面臨的問題大同小異,缺的不是創作不是基層不是市場,而是經營模式、或者更直接地講經營者/決策者的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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