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貼個連結給想看正經論述的人:責怪受害者心態。就像講著作權之前說過的,一個成年人應當要有社會責任的自覺,包括怎麼去形塑一個較好的生活環境,也就是當一個再怎麼跟自己搭不上關係的陌生人,在社會上受到了傷害,那就不是跟自己無關的事件,即使只是以語言做出評論都是在對社會形貌進行形塑。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30NNARwy37
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ZOuT2bzvKO
當然我們都知道也常看到這一類『善意』提醒受害者避險方案的發言很會標榜發言立場多他馬的理性『平等』對待當事人(實則分不清站在理性/善意立場跟講理沒惡意是兩回事,人只能站在自己的立場發言、而不顧慮當事人感受的善意還自詡為超脫他人立場的中立形同惡意)。我不曉得這算是法治弱智還是單純邪眼高冷中二病發作?一個文明的社會、至少是認同文明社會價值觀,最基礎的信任機制就是『沒有做壞事的人不該為此受到傷害』,雖然這條基礎常常受到打擊,但絕不能因此就把它整條抽掉捨棄。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cEdGpJBL4C
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ZNVejGLuF
沒錯受害者可能❍得❍❍點就不會受傷了,且先不論這個所謂的可能還是治標待商確治本很哈哈的✄✂東西,一個人平白無事--不管❍得❍❍點、還是☼得很☽☾的行為--只要是人權範圍內所採取的任何生活方式,都不應當受到較高風險的傷害,社會信任機制是按這個道理來維護。反過來『建議』受害者何不採取較能避險的生活方式,這種以否定信任機制為前提的檢討若得到支持相對也必會提高社會成本,既沒有比較高明反倒是建立在容許野蠻的基礎上。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Jqfrb52GiL
92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dBnSdDQOtW
看到一個實在很有創意的檢討摘錄一下:『現在講這些✄✄✂✂的話不是對這次的受害者講的是給將來的受害者打預防針』,果然人類智慧有其上限而愚蠢則無下限。在醫學上的預防針可是經過一定程序的篩選與驗證,想要把自己的言論掛上預防針之美名好行見人強硬施打之正義之舉,實在太缺乏衛生觀念。
總結來說,我常覺得華人哲學是建立在人際現實之上而非西方哲學的理性邏輯,講現實其實很有用但終其究只是勢利依順,本身所倡導的規條則其實是經不起邏輯檢視的,但沒關係,華語中的哲學可不與邏輯掛勾,這也正是檢討受害者最正論的原點。
17.05.12
ns 15.158.61.20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