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終於再一次完成了這個故事。話說這個故事是在大約2006年左右開始著筆寫過的,但那時初試寫作,並沒有太多的耐性和時間,經常寫了幾隻字又放下,加上初試寫作文筆並非太好,回想當年寫完的故事原整性與可讀性是偏低的。不知為什麼上年忽然想起這個故事,很想重新寫回,但當年的稿件也因為發佈的網站早已關閉,而電腦稿也因多次電腦維修而不翼而飛。於是只好重新寫回這個故事,寫回一個屬於此刻的故事。
當年的故事是因為何韻詩的<<勞斯萊斯>>一曲,再加上我身邊的男性朋友而寫下的。那時侯我不太明白,為什麼他們只當我是兄弟,而我再多努力自己,也無法取悅對方的情感。然後我會幻想如果我像歌詞那樣,又或者淒美得像MV內的那樣最後要消失在世上,又會否得到被關注。於是當年的故事,是文斯很花樣男子地打扮成男生在一所男校內讀完最後一年課程,由那時侯開始認識俊傑,但因為阿哥是黑社會份子最終要逃到俊傑家中暫住,俊傑的傭人知道文斯是女兒生但替她保守秘密,俊傑的母親知道文斯的存在要求文斯離開自己的兒子,到最後文斯天生心臟病發作最後沒有跟俊傑道別,直到俊傑回來之後他們在酒吧重遇,又重新開始。
故事的鋪排也太過於肥皂劇化,我一直重新寫著才發現自己其實保留了故事本身的性質。直到最終文斯同樣地在醫院內不能去送機,不能跟俊傑道別。更同樣地最後在酒吧中重遇。本來酒吧的場景並沒有在之前出現過,只是當我寫到大約第7章左右開始不知道該寫下去時,倒不如重新給主角一些新的人生和任務,那間在離島的酒吧是在我人生中存在過的。雖然不知道已否結業,但那間小小的酒吧卻是我人生最渴望擁有的曾經。它是在坪洲的一間小店,店舖很小,只有一張細細的酒吧檯和幾張椅子,一張沙發和茶几,小狗在這裡自由進出,然後我一直想著過去自己不快樂時都會躲到不同的離島獨自遊歷,若果文斯同樣地遊歷著,又會否和我一樣﹖
本來,我就是文斯。俊傑是另一個他,又或者是很多個他的集合而成。當年是因為喜歡過的一個他名字上有「俊」字,我決定借他去代表身邊的男性,但其實同樣都是關於他的一部分。雖然他在我生命上已經離開十多年了,曾經聽聞他曾回來,但他沒有聯絡我,或者我在他心裡並不是那麼重要,只是我把一切看得太重要。我想跟他重新開始,十多年了,難道我們就不能重新認識對方,重新做回朋友﹖ 但既然命運要我們分開不再相遇,連在Google 也搜索不了這個人,那麼我必須要認命,不然只會無間輪迴在無法呼吸的維度空間。
故事把自己太多的背景投放下去,過於用力的寫作並不是一件好事。這次把統統的都倒出來時,下次創作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傾倒的東西讓人感到興奮。打拳是真的,拳館是假的。酒吧是真的,Uncle H 是假的。扭傷是真的,權師兄是假的。有些人是真的,有些事是假的。阿龍本來是以前鄰家女生的哥哥的原型,我渴望擁有哥哥照顧自己,最終只有自己照顧自己。權師兄是假的,柏然是真的借我以前在網路上認識的一個男生我替他改的一個名字而已。他並不是Gay 的但我知道若果當初我學會接納他,他大概會像故事中的一樣照顧我與身邊的人。奈美的原型是我以前在中學時期被欺負的女同學們,我忘了她的名字,反正記得也不是一件好事,那就隨意給他的名字吧。然後一大堆配角最終我並沒有好好交代他們之後的去向,我不太擅長寫太多人物的故事,這是我的敗筆之處。或者我人生中的配角我也不清楚他們的去向,於是我也無法給他們最終的結局吧。
故事都完結了。我也沒有太多心事再煩擾,對我來說能不能成為作家或者出書已經不再重要了。寫作的人很多,會讀書的人很少。加上自己的文筆並非相當出色,每一次寫作都不過是把內心一直糸纏繞不休的東西嘗試化成文字和另一個故事而表達出來。或者我只不過是一個說故事的人,然後故事一直傳開,同樣在不同的人生中重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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