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點,清亮透明的月光仍躲在白雲裡不忍離去。在初冬的清晨,我穿上保暖衣和貼身的運動服,穿上球鞋便匆匆出門。剛好前幾天,我的腳跟被新買的皮鞋割破了皮,即使貼上創口貼,依然隱隱作痛;然而,這一切都沒有影響我去晨跑的想法。
還記得以前,跟我住在一起的室友很討厭我,因為我有晨跑的習慣,所以每天都會在凌晨時分把他吵醒。那時候,我還在唸書,偶然得到一個機會去溫哥華實習──雖然只是短暫的三個月,但我仍然非常享受在溫哥華的時光。
溫哥華的天氣很冷,我幾乎每天都要穿上兩件外套才能出門,可是對於在溫哥華土生土長的朋友們來說,那種天氣已經算是「暖和」了。我這個「外地人」常常戴上冷帽,穿著保暖褲和兩件運動外套出門晨跑,我實習的醫院就在弗雷澤河 (Fraser River)附近,所以我經常到那邊晨跑。
雖然說是晨跑,其實也不過是跑一段走一段的晨操,因為我以前的膝蓋受過傷,所以不適宜長跑,但我特別享受清晨的陽光,所以即使不能一直跑,我還是堅持每天早上出去晨運。
每次經過一個小公園,我都會到公園裡面溜溜。雖然清晨時分人煙稀少,但公園裡照樣是綠意盈盈,枝繁葉茂,偶爾還會聽到迎面而來的鳥啼。接著經過西區公園,看那碧綠的草地,令人精神抖擻。
每逢冬天,湖面都會結冰,有人會在那裡穿著冰刀鞋滑冰。加拿大人最喜歡的冬季運動就是滑冰,在那裡出生的孩子,不知道每年的聖誕節會收到多少雙冰刀鞋。我雖然會滑冰,但我都是自學的,小時候跟著朋友們到外面玩的時候學會了一點。我本來就會滑雪,所以普通滑冰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難道。可是,花式滑冰我就一竅不通。
有時候,我看到有人在海邊釣魚,通常都是上了年紀的退休人士。他們精神奕奕地一大早就起來釣魚,對他們來說,釣魚不只是一種樂趣,也是一種工作,通常他們會把釣到的大魚帶回家吃,如此可以省不少買菜錢。
我間中會跟他們搭訕閒聊一會兒才回去,久而久之成為了朋友。在我離開溫哥華的前一天,正好碰到那幾個釣客便上前道別。「我都不知道原來你是醫生。」其中一位釣客說。我說:「沒關係,那證明你很健康,沒有在醫院裡碰到我。」兩人哈哈大笑,接著跟我合影留念。
想起來,那張合影現在已經不知去向,我回到倫敦之後就再也沒跟他們聯繫了。緣分有時就是這樣,誰也決定不了,但緣分的終結不一定都是悲痛的,那天我跟朋友們出去釣魚,突然想起這段回憶,臉上仍是掛著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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