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自己是個樂於挑戰的人,只要我喜歡、我想要,我就會不辭辛勞的達到自己的目標。這對我來說就像是一種天性的使然,但這種喜歡的拼命做,不喜歡就打死都不幹的性格,卻時常讓我的父母萬分擔憂。
小時候,我最喜歡的就是畫畫了。
從有印象開始我就很愛畫畫,國小的時候時常上課畫到被老師罵,功課沒寫沒交、成績差到不行,被爸媽和老師唸得沒一處好,但我卻「皮在癢」似的不理不吭,或許那時候我就開始覺得,比起被強逼著做的課業,我畫自己喜歡的畫,反倒覺得更加快活,也更有挑戰性。
國中的時候,我很不愛睡午覺。
剛好學校唯一的中午社團就是「美術社」,於是我行「增進美術氣息」之理由,行「不想睡覺」之實,在美術社玩了三年,很感謝當時的美術老師,總是很願意花時間陪我們這些睡不著的學生繪畫技巧,從素描、水彩到色鉛筆,都提供材料,讓我們自由的挑戰與學習,這些讓我領會了顏色搭配的奧妙。
國中的我還是一樣不喜歡看教科書。
但我都看小說,從《少年葛瑪蘭》到一整套的阿加莎克莉絲汀的《偵探白羅系列》、《藍色列車》之謎等等,看到老師都跟我說:「都要基本學力測驗了!還不看書!」但我還是「皮在癢」的只看我愛看的,這也開啟了我對挑戰創作故事的興致。
上了高中,各式各樣的課業壓力席捲而來,稍微懂事的我也開始緊張了。
雖然每日時間緊迫,但閱讀依然是我的好朋友,也因緣際會下認識了鼓勵我閱讀課外讀物的好老師,在唯有讀書高的年代裡,能認識這樣的老師實屬難得,在他的引薦下,我閱讀到了更多有趣的作品,也讓我開始想要成為這樣為學生著想的好老師。
上了大學,我反而很認真唸書。
我感覺自己的唸書歷程跟別人全然顛倒了過來,大學本是與好友建構美好記憶的時期,我卻都在打工和唸書,因為我想要挑戰,看看自己未來能不能成為老師,能不能變成自己想成為的人,於是我先將其他願望收起來,待時機成熟再來進行。
現在我出社會了,我也成為了老師。
我沒有因爲工作穩定而怠惰,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挑戰還在繼續。喜歡好聽的歌,所以自學了烏克麗麗,學習自彈自唱;喜歡寫故事,所以開啟了部落格、蕉園學習寫作,讀者們便是我的老師;喜歡畫畫,所以自己找免費軟體,練習繪圖技巧,鑽研如何能畫出吸引人的角色。我不知道未來還會想挑戰什麼?但我隨時都能準備好。
我的挑戰還在繼續,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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