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文學界與及通俗小說界,有一些稿件很少會被人公開討論。說到底了這種稿件到底算是創作業界還是該歸類到傳媒界的嗎?這也很成疑問。
但既然這個專欄的名義有關「寫作業界」,我覺得,總有需要在這裡講講「鱔稿」、「代筆」、「炒稿」這三種文字工作。
鱔稿
根據香港作家米哈的講法,「鱔稿」的本意其實為「宣傳稿」:「鱔稿一詞的由來,源於一九三〇年代的香港,中環威靈頓街有一間酒家,招牌菜是炆大鱔。每逢季節到了,酒家賣大鱔,老闆就請他的傳媒朋友寫一份「鱔稿」,在報章上宣傳有大鱔賣。」
或者是因為「鱔稿」這個詞語與飲食有關,最多人讀過的「鱔稿」,大概就是各種與飲食相關的介紹文章。例如,香港01、蘋果動新聞、新假期、ULifestyle 等等地方刊載的什麼「XXX掃街N大美食!」之類的文章。除了某些人所皆知的名店,當中介紹的食肆,都已經課金給網站。
另一種「鱔稿」是以「介紹詞」等形式進行的。除去出版社公開進行的「試閱」等服務,在檯底下進行的,多數都是「用商品換文字」:電影公司可能會送門票,讓寫手介紹電影;餐廳透過公關公司聯絡 KOL,請大家吃一頓飯,換取幾篇在特定網站的好評;出版社可能會送一本書給作家,換取作家的掛名推薦。
更進一步的,也有直接約稿寫介紹詞,以應用在文案或介紹序的情況——朋友F就曾經接過一些這樣的工作。如果你自帶幾十萬流量,你所接的,可能就不僅僅是「鱔稿」,而是「廣告」。
無論是以上哪一種情況,公關公司並不會叫你只讚不罵。話雖如此,如果想要維繫著與這些大公司的友好關係,大家都會很有技巧地揚長避短。
而另一種更為巧妙的鱔稿,大概是遊戲業界。遊戲公司會給予遊戲媒體先行版,讓媒體有時間試玩,撰寫評論與攻略。
這當中其實沒有什麼利益交換,最多只是為了方便遊戲媒體。真正的利益交換關係是,一旦遊戲商需要文案,就需要引用這些遊戲媒體的評論(例如上圖所引用的各個媒體——什麼衛報、IGN、CNET、娛樂周刊)。這些評論會放在官網、印刷在包裝盒、用在宣傳影帶,以吸引消費者。過程中,遊戲商就需要向遊戲媒體付錢,以購得評論文字的轉載及使用版權。
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大概可以理解為什麼 The Last Of Us Part II 這種被罵到飛起的神經大作,也可以被 IGN 封為一部「傑作」吧。
代筆
「代筆」,亦即是 Ghostwriting。簡單而言,即冒名頂替,為機構或他人寫作。
也許許多人對「代筆」這個詞的概念,不離《紫羅蘭永恆花園》裡 Violet Evergarden 為客戶代筆寫信。現實裡的「代筆」功效和用途可以很廣,也遠遠要庸俗和平凡得多。
比如說,大學裡的教授需要編纂教材或出版論文,所以讓助教或博士生「幫忙」。美其名即「整理資料」,實際上則是,教授告訴你想寫什麼,然後你寫一個版本讓教授過目。
又比如說,你的老闆是某種達官貴人,有個報紙專欄。而你作為老闆的下屬,需要為老闆在報章上寫字。
又比如說,你參加了某個作家、Youtuber 或某個編劇的團隊。對外掛名的是某個編劇的名義,實際上你是助手。因為編劇太忙,需要四處開會,也需要到拍攝現場,所以你需要將這個作家或編劇的想法代寫成文字。
又比如說,媒體公司需要為客戶進行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提高客戶在某些關鍵字上的搜尋排位。媒體公司需要內容,既是為了霸占關鍵字的前列,也是為了營造品牌形象。網站內找不到寫內容的作者,於是媒體公司只好將寫內容的工作,外判給外界的寫手或文案公司。
由此你可以看到,代筆比我們想像中都要普遍,也很常見。
檯面上我寫過一些掛自己名義的稿件,實際上代筆更容易養活一個作者。接觸代筆的職位講求機遇,講究 SEO;但我自己認為,代筆仍然是如今最適合磨練作者的一種手段。
一般來講,無論是文學還是娛樂小說,人們只會寫與自己的利基(Niche)相關的內容。代筆要求的是,你在極短的時間內接觸一些陌生的知識和觀點,然後將這些東西以自己的文字整理和解釋一次。
而這也讓我們來到第三點……
炒稿
「炒稿」這個詞語源於報業。「炒稿」,即是指,將其他報社已經報導過的內容,以「自己的文字」重寫一次。
本質上,這個詞語本來只是用來形容新聞媒體。但是,在新聞報導以外的界別,例如科普專欄,也存在著「炒稿」。相比起以新聞題材作為材料,這裡所指的是將其他語言的內容、書的觀點、或者是既有的內容,以「自己的文字」整合和重寫一次,包裝成一些科普文章,或者整合成容易消化的內容。
「炒稿」不同「內容農場」。前者需要整合,需要重寫,需要篩選資料;後者是單純的複製,涉及明確的版權問題。強調「自己的文字」,正正是因為這區別了作品是抄襲還是「炒稿」得來。
我喜歡將這類文章形容成是「代讀」。美其名是「獲取知識的成本太高」。實際上,現代人不願意讀書,大家都沒時間,所以才會流行各種各樣的「科普文章」,將幾百頁的書濃縮和雞精成為幾頁的專欄文章,與及容易消化的單一觀點。
結語:沒有「靈魂」的寫作
近期讀到朋友貼出《如果有妹就好了》十一卷的內容。概要為,男主角羽島伊月在經歷過一番挫折之後,最終決意改變小說的方向。他寫出了一部沒有菱角,堪稱商業製品一樣的小說作品。但他的女友,同為小說家的可児那由多卻嫌棄對方。她認為,自己的男友才不會寫出這麼沒有菱角,這麼「沒有靈魂」的作品。
允許我在這裡引用(據聞不少輕小說業界作者所厭惡的)朱宥勳。根據《文壇生態導覽——作家新手村2 心法篇》,在創作業界,人們總是崇尚「創作」,認定「創作優先」:
「這種價值觀認為,並不是所有的文字寫作都屬「創作」,它必須在內容上或形式上有很高成分的創新,並且帶有強烈的個人印記。它最看重的是「只有某人才能寫出來的某種東西」,因此若一篇文字作品所呈現的內容,是來自社會外在的專業知識、田野調查,而非從作家內在的思維中產生的,那它就會被視為創作性質比較低,是較為次要,不能使其作者被認定為文學作家的作品。」
我認為,就算離開了文學界,談廣泛的文壇,以上的這些工作,這些在「小說」、「散文」、「劇本」以外的工作,例如廣告文案、鱔稿、炒稿,或者是較少人撰寫的類別(例如,藝術評論、科普、翻譯),一律很少被視之為是「文壇」的一份子。
但是,本質上,以上的這些工作都是與文字相關的工作。這些工作或者不需要「作家內在的思維中產生的」的內容,也沒有「在內容上或形式上有很高成分的創新」,但他們卻毫無疑問地是「文壇」的一部分。他們的工作以文字應用為主軸,也會產出對應的作品。無論是散文小說還是炒稿鱔稿,兩者所需要的文字技巧,其實是共通的。
在某些情況下,這些作品甚至比一般的小說散文劇本要能傳播開去,也的確會造福人群。因為你的整合,許多讀者學到了新的知識。因為你的文章,公司的產品得以傳播開去。因為你的評論,不少讀者得以知道最新推出的作品。
寫這些文字並不需要靈魂,卻能養活靈魂。說到底,沒有麵包,又談什麼靈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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