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般不情願之下,這幾日總算把六月的專欄交了。寫完以後,我卻百般不滿意。我不滿意自己選了一本不懂得介紹的書,不滿意自己讀完的資料太少,不滿意自己讀書讀得太快,以致到幾乎沒好好享受書的內容,不滿意最後產出的論點和內容。
如果要打分,我大概只會給自己 35/100。甚至連及格也稱不上。
以上的這些問題,全部都可以用「時間」解決。文字可以靠時間磨尖,資料可以再讀,一本書不夠好也可以再介紹,再重讀。
但,我的文章在 5 號截稿,而我習慣比截稿日早寫完作品。更何況的是,我必須學會不允許自己付出太多時間寫稿。因為,職業的作家會按照酬勞,裁量該付出多少時間寫稿。
大概兩年多前,當我還是菜鳥,才剛剛開始接稿寫作的時候,我和某個已經混了好幾年的作者約去喝東西。那天晚上,我最震撼的並不是這個作者的知識量,而是,他不斷討論他現在接的各種專欄收入,與及該花多少時間去寫作。
四百塊港幣的稿子他只能用幾個小時寫。兩百的稿子雖然時間上吃虧了,可是因為替朋友寫,所以無法推搪。而數千的演講,則可以付出最起碼一天的時間去預備。
諸如此類的計算,讓我非常震撼。震撼的原因是,我沒想過可以用「時薪」的角度,去計算每份稿子和工作機會該付出多少時間完成。以往無論是什麼樣的稿子,我總是拼了老命在圖書館讀書、上網讀資料,務求要將稿子寫到能力以內最完美。我以為,作者該做的,就是付出他或者她所能負擔的時間,然後盡可能優秀地完成作品。畢竟大家都是作者,是從事創作的人。可是,仔細一想,這樣的想法其實不是很幼稚嗎?畢竟每個創作者的時間都不是無限的;所謂的「委託」,即由業主以對等的金錢換取你製作作品的時間,將你製作出的作品以其他手段變換成收入。
既然是用金錢換時間,當然要以收入,以回報,以時薪,計算該付出多少時間。
上班族尚且不會折磨自己,如此熱愛公司熱愛得在每個休日都回去公司上班。為什麼自由接案要如此呢?
到了最近,每當有人問我文字委託或繪圖委託該開多少錢,我總會用這個算式:
時薪×工時×1.2=你的開價
「時薪」即你自己認為自己的技術值多少錢。這不難理解。
可是,人們常常誤解了「工時」。「工時」一般所指的並不僅僅是「創作作品的時間」,還包括各種緊接而來的委託文書交接、修改、與業主溝通;換著是文字創作,我們在這裡所講的當然不僅包括「寫作品的時間」,還包括各種為作品做資料收集、寫大綱、修改、與業主交接、對話的時間。
偶爾總會看到網路上流行各種什麼「文字轉蛋包」「小型委託」,開出平均0.2~0.4台幣/字(約莫0.1港幣/字)之類價格,委託寫一些同人小說。這些委託,本意上僅僅為同好交流,僅為賺少許的零用錢,實際上遠遠低於我所聽過的任何約稿市價。
能夠用自己的能力賺取稿費,在創作途中又能寫自己喜歡寫的東西,當然是好事。話雖如此,我大概是怎麼再山窮水盡,也不會考慮接這些委託。最根本的原因是,如果稿費只出一兩百港幣,我就只會以這筆錢能支付的時間(大概一小時到兩小時)完成作品;而我是實在無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寫完能讓我滿意的作品。
自從開始接案寫字,我不太喜歡 Facebook 裡那些為報紙挑錯別字或錯誤資訊的專頁。報紙當然需要被讀者監察資訊真確和整體質量。我亦不是說記者不需要注意錯字和資訊正確性。但是,記者寫錯字,或者打錯資訊,卻是比你我想像中都要平常的事情。
每個在報社裡的打工仔都被無形的死線追趕。他們只能按照這一隻故事版位的多寡,選擇用多少時間去寫、去編輯、去排版一隻故事。一旦某一隻故事用了太多時間,這就會影響其他故事和整份報紙的進度。
也因此,我總是同情那些報紙雜誌上登出的錯別字或錯誤的資訊:一切都是被逼出來的結果。相比起追打或恥笑記者,我只會呼籲人們包容。
同樣的是,職業的創作者也總是被許多無形的事物追趕著。他們只能在限定的時間裡完成作品,不僅僅要遵守由業主頒布的「死線」,還是指「整個時間表的工作排序」。一份工作倘若用太多時間,就會拖累其他工作的進度。
而這也讓我們回到標題:對於根本不需要顧慮時間,不需要顧慮稿酬與付出之間是否對等,那些兼職或為興趣而生的創作者,可以以近乎無限的時間去寫作,去編排,去整理你的作品。理論上,最好的作品並不會出自於職業作者,而是出自於民間。
當然,時間多並不必然等於作品好,但是,每個作者都總會告訴你,時間就是最大的敵人:有時間的話,也許我可以去讀多幾本參考書;有時間的話,也許我會重寫一次;有時間的話,「我敢不敢/擾亂這個宇宙?/在一分鐘裡還有時間決定/和修改決定,過一分再推翻決定。」(〈阿爾弗瑞德‧普魯弗洛克的情歌〉/T.S.Eliot)
與其這樣猶豫不決,還不如直接先交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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