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第十八篇談「一稿多投」,引來一定迴響。
我想,有必要就「一稿多投」這件事,進一步寫一次我的立場。前話先說:我認為,將同一份稿件投向多個網站的做法,是一種效益很低的策略。
我們需要先定義清楚的是,這裡所講的「一稿多投」,並非指「將已經完成的書稿同時投給多家出版社」的行為,而是指,將已經刊登在某個既定媒體上(紙張媒體或網路媒體)的文字,重新貼到別的網站上。說是「一稿多投」,其實「重用」還比較確切。
1.
讓我們從最簡單地討論「一稿多投」的情況開始出發:重用約稿,可行嗎?
一般來說,「約稿」意味著當中有某種契約或合約,也因此最保守的的講法當然是「看合約」。可能你所簽下的網路小說稿簽死了作品的權限,綁定了作品必須也只能在某個平台上發布(俗稱「買斷」),因此你無法一稿多投。也可能是,並沒有這樣的合約條款。如果有合約簽下,最好的做法是先參考合約。
話雖如此,在不少情況下,根本沒有確切的紙本合約,因為當中涉及的金額太少。從行政的角度考慮,幾百到幾千港幣的小額稿件、甚至數千的小額委託,也得「簽約」,然後每個作者每期雜誌都要簽一次,對公司也好對作者也好也是無比負擔,所以大多以口頭承諾代替。
就我所知的是,如果是「書」以外的委託單位,或者是較為小型的案件,基本上大家就是一通電話,幾個Facebook Message、電郵或Instagram訊息就聊好了;唯有書,或者涉及組織與組織之間的大型文學推廣企劃,因為涉及的單位眾多,金額也相對地比較大,所以才需要「合約」,以保障雙方的權益。
如是者讓我們來討論以下的這個情況:報紙雜誌向你約稿,稿子約出來以後你想要全文貼在Facebook專頁。又或者是,網路媒體向你約稿,約稿以後你想要把文章貼在自己的專欄、專頁、複製到巴哈姆特的達人專欄或自己的Patreon專頁。在這些情況下,可以怎麼處理?
從法理上的角度講,就我所知而言(也存在著並不是「一般」的情況),在這些平台上的約稿,著作人格仍然在作者身上。約稿方所契約的,是使用這份稿件(與及相關的改作、編輯、發布、展示權),與及初次發布這份稿件的權利。也因此,你當然「能」將你在雜誌上刊登的東西就貼到臉書上。實際上,還真的有不少會這樣做,好比說詩作、小說登報,或專欄見報了,大家會為這張專欄拍照貼到網路上。雖然字體是比較模糊了,你還是可以讀到全文的內容。
話雖如此,我能這樣做——甚至說,某些編輯也會為我開綠燈,告訴我可以將以前寫過的文章貼在網路上,卻不代表我會這樣做。最根本的理由是「公平」:紙本書的讀者需要購入作品,才可以閱讀這些文字。媒體編輯之所以向你約稿,既是想要開拓相關的讀者,也是想要透過你的約稿,在Google的關鍵字排名上提高名次。當然,他們會允許你將文章貼在 Medium、Blogspot 或自己的網站。雖然不見得你會在Google關鍵字競爭上贏過這些媒體大戶,但是,將自己的文字一稿多投,給了這些媒體一個非常奇怪的訊息:你看起來沒有合作的意願,怎麼作者會與媒體互相競爭?
是的,雖然「我能」,但我盡可能都不會,因為我認為這些事情不該發生。我認為讀者應該在有能力的情況下,盡可能的去支持和購買作品。我認為,這些支撐著我寫作的平台、媒體、雜誌,應該要被我的讀者以流量或消費獎勵。唯有這樣,才可以支撐整個業界,締造好的循環。
2.
原先,在中國的網路小說業界,「一稿多投」是漫天撒花。透過重複投稿同一篇文章到多個不同的網站,小說作者只要在某個特定的網站變紅,就可以帶著自己的人氣到別的網站,喊高一點的條件。
以上的這種邏輯不難理解,卻存在著兩個很明確的問題。首先,這些作品的人氣可能是跟隨著平台而生。讀者所依附的是平台,習慣在某個既定的平台上閱讀文字,而不是作者;一旦轉移到其他陣地,無論是點擊數也好閱讀數也好,也總會打個折扣。除非你是個大紅大紫的作者,或者你有特定的策略將讀者從平台上帶到別的平台,否則,你很可能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有名。(我實際上也不有名——只是我身邊剛好認識一些足夠有名的人,喜歡裝作自己什麼都知道而已。)
其次,我們假設了「喊高一點條件」這件事存在。在中國大陸網路文學競爭劇烈的業界,從一家公司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寫作涉及明確而且重大的利益,畢竟中國大陸的網路文學存在著相對成熟的產業鏈,也許的確可以如球員簽約一樣喊出天價。
問題是,台灣的整體出版業界和網路文學業界陷入萎縮。大家開出的條件落差也並不是那麼大,你的個人條件又並不是那麼突出(除非你是暢銷作家,或你自帶國家資助出版)。與其執著於那不太顯著的稿費或印刷量變化,還不如選定一家合作愉快的出版社。等到真的有足夠大的機會,或者既有的出版社基於銷量及過往合作經驗,拒絕繼續合作,這才考慮跳槽,也不壞。
3.
與其說是為了叫價,我常常覺得,「一稿多投」是逼於無奈。無論是在艾比索也好,在Penana也好,在巴哈也好,在POPO 也好,甚至在水里寫字,也會看到這些一稿多投作者的身影。當中的不少網站根本不存在著所謂「叫價」。會這樣做,單純是因為他們覺得作品沒人讀,所以乾脆多嘗試幾個地方。反正貼了沒損失,只要某一日某個平台上突然爆紅,有多一個讀者讀到,那自己就賺到了。
理論上,這樣的邏輯是沒錯的。就只是,被不想要或不需要的讀者讀到,比起沒有讀者讀到,其實更加差。
我之所以能這樣說,是因為我也曾幾何時做過這樣的事情。
在我高中到大學時期,我曾經用過巴哈姆特寫作。當時我非常簡單就申請到達人資格。我將自己寫好的文章貼到多個平台上,包括現在仍然是主戰場的Facebook、巴哈姆特小屋,與及用來貯藏文章的Blogspot網站。
而在我大學畢業後的一年到兩年,我曾經因為朋友邀請,而在知乎寫作。同樣地,我也非常簡單的拿到了網站的推薦資格。我被知乎內部的演算法推薦,累積了號稱有四萬多(實際活人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左右)的追踪者。
不管是知乎也好,是巴哈姆特也好,我最後都很成功地達到了「一稿多投」最理想的狀態:從一個網站上賺到人氣,然後將這些名氣拖到另一個網站上繼續寫作。話雖如此,我也因為相同的理由離開了這些平台。那就是,我真的很不喜歡這些平台上整體的氣氛。我覺得自己與這些平台上流行的內容,格格不入。要是我繼續留在巴哈姆特,我只會遇到越來越多我不太想要的粉絲;要是我繼續留在知乎,這不僅不符合我的個人理念,也會對我的整體形象有所影響。
當平台在挑選你,選擇要否和你合作的時候,其實你也可以挑選平台。平台並不是無差別的。你選擇的平台,決定了以後你會拿到什麼年齡層、什麼消費層、什麼類型什麼性別的粉絲,與及決定了你怎麼標籤自己。
你所選擇的一切,將會成為你的作品。你在某個網站上連載,那你這個連載的身份將會(不管你願不願意都好)跟著你一段時間,決定了以後的業主會以什麼規格去對待你。
4.
在「一稿多投」的情況裡,你其實是在「被動」地等待作品出現讀者。某程度上,這個專欄也一直是很「被動」地等待出現讀者,等待既有的讀者發覺文彥=?????。
我被動,源於我不是太需要讀者。
話雖如此,你實在有太多太多可能的方法,去「主動」地獲得一定程度的讀者。這些方法與你的「被動」式沒有衝突:你可以參加平台上舉辦的寫作活動,讀一下其他人寫過的作品,留言,點贊,並思考這個平台上流行的內容,考慮讀者想要讀到什麼。諸如此類的「互動」,能讓其他人留意到你的作品,留意到你的內容。
當然,被動與主動這兩種策略,本質上並無互相排斥。相比起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得到作者,我認為成效很低的被動地等待,想要獲得讀者,還不如確切而且主動的做以上的事情。
5.
雖說我本質上反對「一稿多投」,但我一般會有兩個網站同時有自己的文章。
其中一個為Blogspot、Medium、Tumblr、Episode等網站。用這些網站,多數為存放自己的舊作,免得某日磁碟壞掉或換電腦時未有備份文章,導致舊作丟失。
而另一個網站一般則為我主要發表的戰場。在現在,我最主要有兩個主戰場:Facebook,與及Penana的這個專欄。我在這兩個主戰場上開的數個不同的專欄和專頁,每個專欄寫的都是截然不同的內容。雖然我曾經將文章在 Tumblr 備份,我並未有在 Facebook 的公開賬戶上張貼Penana寫過的內容,「推」我自己寫過的內容。我可能會表露自己的身份(雖然某些人已經知道了,例如黑霧和萌狼),但我從一開始就很刻意將兩個身份劃開。130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PW1G5D56K
理由很多:因為這兩個身份要寫的,是兩種不同的內容;因為當初寫這個專欄的時候,是因為一些非常個人的理由;因為,唯有兩個平台都有不同的內容,既有的讀者才會願意從一個平台橫跨到另一個平台,閱讀我寫的文字。
6.
甚至不需要我說,各個媒體上都有其流行的內容格式。比如說,Facebook上的讀者不喜歡讀長篇大論的文章,在手機上的圖片不點開,只能顯示一定像素規格內的圖片。比如說,Twitter的圖片顯示規格。比如說,Youtube也有其流行的影片種類和內容。
每個平台上都有其流行,有比較容易獲得人氣的內容種類,包括小說網站。
逆風而行,用相同的內容貼在不同的平台上,當然可行。當然,反例也一向存在。像是我這種會用Facebook 寫長篇大論的文章的人,當然存在。話雖如此,沒人會告訴你逆風而行到底要吃多大的苦。
也因此,如果你所希望的,並不是在某個特定的平台變紅,然後名氣粘著在這個平台之上,也許你真正需要做的是跑去研究每個平台的特質,做好你的先行調查。而不是,將每個平台看成是單純用來貼內容的地方。
7.
最後,也許該是時候回答這個問題:為什麼會有這一系列的文章?這一系列的文章,到底是寫給誰看的?
我可以就這個問題扯出各種各樣異常中二病,也大概正確的答案。例如說,我想要試試看這個平台,看看這平台上的流量有多少,從而決定以後要不要以其他名義寫作。
又例如說,我可以說,這不是寫給你看的,而只是我用來整理想法和小說構思的文章。我不對任何錯誤的資訊和內容負責。
可以肯定的是,這系列不是為了造福人群,而只是因為我在某日夜晚與朋友聊到,讀過朱宥勳也在看さいとうなおき以後想寫就寫了。有些時候,你不需要什麼宏大的理由,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了。
但最根本,也許最誠實的答案是,這一系列的文字皆為失敗者談。正因為我在現實生活中達不到「成功」,在寫作業界一事無成,既無法養活自己也得不到任何人尊重,也寫不出自己滿意的內容,每天過著低自尊的生活,所以我必須寫作這一系列的文章,去「驗證」自己是不是真的完全不會寫作。
我才會寫著各種我已經試過的失敗之談,整理我已經認為可行的,也希望有人會跟上。真正成功的人,一般都忙得不會考慮自己是不是「成功」了。成功是敗者用來羨慕他人的標籤。
當然,你不需要在寫作業界謀生活,遑論「成功」。隨性地寫作的人才是最強的人,民間才是高手臥虎藏龍之地。但是,我仍然希望,那些有意拓展讀者數,想要知道這業界在幹啥的外來者,能透過這一系列文章,知道那些我平常沒有辦法說的話。如果你沒有意思,大可以將這系列的文章當小說,看看就好。說不准,對於真正的業內人來講,這些文章還會蠻好笑的。
隨性造就了這個專欄。一切只是源於一些深夜的對話,而文章內容僅僅是那一場對話的記錄。隨著我意識到讀者越來越多,我的文章也就越寫越長,也越寫越怕寫錯:怕會有人質疑,怕會沒有公共性,怕寫出來的內容不適合讀者的口味。這篇文章通篇會寫得較為小心仔細,也是這樣的結果。也因此我寫得很痛苦,毫無這個專欄的灑脫,而必須瞻前顧後,小心下筆。
當我說這個專欄不需要名氣,我可不是開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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