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另一個朋友 B 聊天,少不免聊到某個朋友的近況。聊著聊著,我們聊到為什麼創作者會停止創作。我們聊到(我所不認識的) M,聊到她最近宣布引退。箇中理由曖昧難明,引退文告以一貫設定套語和各種話術包裝。我嘗試向 B 解釋引退的各種可能性。但曾經與 M 有一面之緣的 B 告訴我,他不理解——他始終認為 M 離開不必然如我那麼樂觀,不必然有個很實際的理由。
然而,我始終覺得不必然。
「停止創作」有分開兩種:一種「停止」是轟轟烈烈的。那是恍如情侶分手一般的轟烈,有一個明確的轉捩點。好幾個晚上過後,你總算決定不要再寫作或創作了。你寫好了你的分手信,於是你決定公諸於世,讓你的讀者、你的觀眾、你的聽眾都得以「解脫」。你想著好來好去,免得大家氣憤。
這樣「停止」創作一般都有一些既定的理由,但這些既定的理由,並不必然公諸於世。最常見的理由是創作不如意。可能是因為作者嫌自己沒讀者,或遭遇到一些鳥事,一時氣憤,於是決定停下。也有可能是遭遇到某種生活事——比如說,你忽然置身於一個無法創作的環境裡,所以只好決定宣布「停止」。會說這些理由未必能寫在紙上,正正是源於這些理由實在是讀者不宜的居多。你總不能向你的讀者抱怨自己不受歡迎,這樣食相實在太難看;某些家裡發生的私人事,最好還是不為外人道。
另一種的「停止」創作是隨時的。一般而言,最常發生在大學生畢業的那一年。因為生活越來越忙,交際應酬越來越多,再加上寫作所得到的報酬實在太少,僅僅有虛名和虛無縹緲的尊重,導致你願意分配給創作的時間也就越來越少。本來可能只是一個禮拜更新一次的小說,逐漸後退到兩個禮拜,再來是三個禮拜,一個月,兩個月。如是者就連小說的更新也逐漸沒掉了,僅僅剩下一篇又一篇的作者近況。最後就連作者近況也沒掉了。作者直接人間蒸發。人忙起來,可以是連一篇五百字短文,說明最近已經無暇寫作,叫大家不要期待的短文,也不會想要打出來——與其說是忙起來了,還不如說,他們的生活已經從創作轉移到別的地方。
這兩種情況各有分別,但落差在於,前者一般是有解決方法,但後者沒有。除非某個作者中了六合彩,或承繼了一筆巨大的遺產,或生活條件忽然改變(例如,找到新工作,忽然多出許多時間了),否則你不會看到對方忽然改變生活的重心,重新從現實回到虛擬的創作。而前者那種會發一篇落落長的「引退文告」的作者,其引退一般都有解決方法。人氣可以隨著包裝風格和流行事物而忽然上漲。人際關係的鳥事也可能會消失。現實的問題也總會有安定下來的一日。等到事情解決了以後,也許就可以有彎轉了。
(也當然,還有一種是炎上炎到直接人間蒸發的。日本比較多這類情況,屬這裡的論外,需要每個案例各自獨立討論,恕我不在這裡詳細分析)
在這數年間,我見過不少人引退,而這些引退多數都是以後者的方式。亦即,一個又一個人逐漸消失,不再更新他們的部落格或連載小說,不再寫 Facebook 專頁,退到只消費作品。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就連作品也不會看了,直接退宅了,畢竟現實生活太多姿多彩,大家開始交女友、上班、去旅行、出國,有著寫作或創作以外的興趣。
我自己倒是前者「引退」的居多——一次是基於現實生活裡出現了重大的變故,使得我必須下定決心;而另一次則更為複雜,既有人際關係影響,也有心灰意冷,多年長跑覺得累了,所以決定停下來。
而至於我為什麼回來?其實我甚至不覺得自己有回來。
當然,未來,某個專頁還是會寫,但可能頻率就是這樣了,想寫就寫,想到什麼就寫什麼。我感到需要出口的時候,就會出口。但我已經對許多人際關係和圈內誰尊重誰的事情,感到煩厭。
我更加知道的是,所謂的「愛」其實可以很微弱。雖說這句話源自於台灣,但中國大陸的網路世界扭曲了「用愛發電」這句話。這句話在現時所指的,一般是那些不求回報只願意付出的人。準確而言,是指創作者的回報源自於創作所帶給他們的自由,與及讀者的掌聲和「愛意」。於自由和「愛意」,他們能夠找到屬於自己的救贖。
這些東西當然存在,但「愛情」這種回報明顯地依循著經濟學上邊際回報的法則。越是講「愛情」,越是每時每分每秒每件事都上綱上線到「愛情」,或一些虛無縹緲的點贊和點擊率,「愛情」的效力就越發薄弱。起初還可以說是愛情,到了第一百次第一千次就會變成是例行公事,是句語意被掏空的說話。
而最重要的是,「愛情」這句話常常被業主濫用,作為壓榨創作者的藉口。你總不乏聽過這樣的話:「XXX,我很喜歡你們的創作,我們是大粉絲,你們能不能稍微便宜一點?」,而這種起手式一定是話術。真正欣賞你的創作的,應該會給你更高的酬勞。他應該要確保你的創作能得到合理的補償,確保你們的合作能盡可能地順利,而不是想盡辦法的壓榨。以上的邏輯我想每個人都懂,但總會有人上當。
比起「愛情」,比起這些虛無縹緲的事情,我更情願把握那些欣賞我的人,例如,那些願意丟錢給我的案主,願意去買雜誌和買我寫過的東西來閱讀的讀者。我蠻喜歡從朋友身上聽回來,據說是來自推的一句話:不付錢的觀眾,不算在推偶像——這是因為,比起收入,錢背後所象徵著的是編輯、案主和讀者觀眾的信任。他們願意繼續與你合作,願意信任你,願意期待你,而我不希望辜負這些我愛的人。「愛情」可以虛無縹緲,但實際而且實在的收入,比單純只有「愛情」的創作,更加實際得多。
扯遠一點說,能從創作賺錢,也對你的創作有益。有業主,有錢賺,也就意味著你有值得追隨的和改善的目標能奮鬥,也讓你有動力繼續改善你的作品。假若某日你真的賺到錢了,你可以買一支新的麥克風、換一隻更好用的鍵盤、買一些參考書,或者多開幾個晚上的冷氣。無論改善看似多微小,每當你看著這些改善,想到在這世界的另一個角落,有人支持和尊重你的創作,這對於你作為創作者的心境(與及,很可能的,創作的質素),也肯定是百利而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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