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過一些小說。準確的說,很多斷頭的,未寫完也不會寫完的小說。
我想幾乎沒有作者是從「評論」開始起步的。也許可以是小說,可以是散文,可以是詩歌,也可以是一般的報導文學(如果你是記者,這會是非常可能的進路)。但沒什麼作者會從「評論」起步,源於「評論」並不被歸納到「原創」。會從評論起步的作者,一般都是學者。例如說,美國的評論家蘇珊桑塔格或者日本的次文化評論家東浩紀就是從學院出身,逐漸移行去寫評論。
除了學者,還有另一種人。那種常見於那些無法輕易投身創作的界別——例如電影、音樂、動畫等界別。做電影很困難,但就電影表達自己的意見卻很容易。我也是正正是從此起。
但我也不是從評論起步的。初中到高中期間,我寫過小說。
先於最初,我還寫過英文小說,故事模仿《奇諾之旅》談論一名皇子走難。男主角的原型是FFVII克勞德。女主角的原型是一名《Tales Of》系列裡著外套的女生。緊隨其後的是另一篇想要模仿《奇諾之旅》的小說。或者更好的講法是這篇英文小說的中文翻譯和完稿版本。八萬字,投稿給角川。當然是失敗了。那時候我還莫名其妙地對金髮的男主角有種迷戀。
升上高中以後我開始不再寫小說。我零零碎碎的也會寫一些短篇故事。一些簡單的小短篇。但高中以後我開始迷戀「文學」。我開始去圖書館找莎士比亞的改編故事來讀。我接觸日麻。我開始寫部落格。而寫部落格很難更新小說。
我於是開始寫評論,因為評論有讀者,可以每日更新,而且評論比小說多人閱讀。
這樣就十年了。
期間我還是零零碎碎的會寫,或者想過寫一些短篇故事。我雖然的確有寫小說的材料,但我卻沒有動機和動力去寫。一方面,我不懂得組織一篇小說。從以往以來,我最弱的就是組織能力。我能把資料濃縮成一千到幾千字以下的內容,卻無法擴寫成幾千到幾萬字,以各種細節填充小說。也因此我現在手上只有一大堆關於我(與及我身邊的人的)的趣事和材料,卻沒有辦法把所有東西寫成小說。
時至今日,我認為,寫小說是回報很低的行為。
一篇刊登在網路上,在雜誌上的文學書評,大概需要十五到二十小時。需要時間那麼長,源於這當中包括把書讀完、讀相關資料、最終寫成兩千餘字的文章、與及隨後所需要的修改時間。熟悉這番作業的話,也許不需要找那麼多資料,寫得比較快,於是能將時間縮短到八到十小時。
話雖如此,這些稿件,是有稿費的。一般而言,文學書書評的能喊價到五角港幣一個字。換算成台幣,大概是兩台幣一個字。這十五到二十小時的勞動,最後能換來大概五千台幣,約一千港幣的收入。當然,會有更加高薪的寫作機會,但我認為這些應該算是合理的報酬。
而寫小說卻不。
假設你的確耗費了兩百五十個工時,把一部十萬字的小說寫出來。在最好的情況下,你的書全部賣清光,抽8~10%的稿費版稅,印刷量一千兩百本(輕小說是否這個數字我不知道,但很可能和這個估算相約),這意味著大概八千到一萬港幣左右的收入。
而以上所描述的是「在最好的情況下」。假設你的書沒有賣清光,你的酬勞就會打折扣。假設並不是出書,而是合輯裡收錄的短篇或中篇故事,那稿費又會比較低。對於沒有銷量,也賣不到多少本的新人作者,寫長篇小說是一項趣味。401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VEJlNwtbE5
也許在銷售量比較大的通俗小說業界,每年出版三本小說,或者你成為了某種家傳戶曉的人物,就可以依靠版稅過日子。我所知道寫娛樂小說的作家不多,不過,大部分人都有正職或接其他案件。而在文學業界裡,大家週一到週五的日程幾乎就是做與文學創作無關的事情。他們會接稿子、接演講、接文學獎評審、接寫作課程講課、或者做自己的正職工作,留下「假日」等等「公餘時間」,也就是週六日,來寫自己的文學創作。
然而,為什麼仍然會有那麼多人妄想「出書能發財」,老是想以出小說或者出版一部完整的作品發財,或者以為,身為「作家」所需要做的,就只是埋頭寫作?可能是因為無知,只看見那些喜歡將作品稱之為「IP」,而不是稱之為小說的商人。可能是因為大家仰望小說,仰望原創,覺得能出版一本掛名自己的書實在太了不起了。可能是,大家只看到最閃亮的那些星星,就誤以為那是天空的全部。每個人都在妄想自己能成為九把刀或禦我,卻忘記了,朝向星星飛翔的人,大多都只會變成伊卡洛斯,在途中融化墜機。也可能是,大家不在乎出小說的報酬,只求出一本屬於自己的著作——因為,獲得出版的機會,總是意味著被賞識,被尊重,被視為擁有市場潛力。
真正讓我感到有必要寫一部小說的,大概是近這半年到一年左右。對外的講法是,我想要就自己寫作的經驗寫一部小說。對內的講法可以歸納成是,這半年到一年左右發生過太多起伏。什麼都沒變過,但生活卻翻天覆地,發生了太多太有趣的事情。
實際上兩者都有。而後者的事情雖然很有趣,但我不能在公開場合寫這些內容。因為涉及的每個人都是公眾人物,都有公眾身份。我只能以小說形式寫,因為小說是虛構的。讀者可以自由想像這些角色對應什麼樣的公眾人物,但不能也無法確認誰即誰。
我不能公開討論,如昔日一樣。我想這也是成為公眾人物的一種側面。但我最起碼能在小說裡找到救贖,找到說這些事情的可能性。因為生活裡有趣的時間太少,我只想珍惜這些事,與讀者,與喜歡我的人分享這些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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