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脈」這個詞語在各行各業都有使用。可是,在寫作業界,「人脈」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財產和資源。這是因為,「人脈」有很多時候都是找到工作的關鍵。
一般而言,要在寫作業界找到新工作,有幾個方法:
①. 你主動投稿,然後寫著寫著成為約稿或專欄作家,或獲得出版機會
②. 你已經和這家合作,或被介紹,於是,編輯部向你邀稿
③. 編輯部需要某種形式的稿件,因為你的作品合用,海選之下,最後選了你。
簡單分析這三點,可以看成是:① 培育人脈,② 一般都是源於你的朋友介紹或相識,③ 一般源於你在某個領域內的名氣,或你的稿件的質量。
雖然投稿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較低,但只要有成功的經驗,以後和編輯溝通就會順暢和快捷得多,說不准就可以變成 ② 的情況。
③ 則可以說是最稀有,也是最少見的情況。話雖如此,這些情況還是存在的。比如說,假設編輯部需要某種題材(例如說,日本文學、南美文學、台灣原住民文學)的專家,而你剛好就是 Google 搜尋到的第一名,或者你在那些界別裡有一定名氣,寫起來的內容也不太差,那就很自然就會找上了你。同 ① 相約,要是大家合作愉快,自然就會演變成 ② 的情況。
相比起業界比較少發生的 ③、與及多數發生在新人的 ①,② 大概是不少在業界打滾的作者找到工作的方法。原因很簡單:① 和 ③ 所建立的關係,都是從零開始的「陌生人」,是依靠你的能力或稿件評價你。編輯部既不知道整體的寫作質量如何,也不知道工作是否盡責。他只看過你的作品。而這對於作品不多、知名度也許也不太高的作者,不太有利。
但 ② 卻不同了:雖然編輯部和作者毫無認識,但兩者之間夾雜著一個互相認識彼此,知道彼此的能力和所需要的內容的「中間人」。當然,兩者仍需要一點磨合。不過,如果編輯部對這個中間人的評價不壞,編輯部就會願意相信這個新的作者。
而在寫作業界裡,有不少工作是以 ② 的形式發出去的。
舉凡翻譯,大多數都是源於往績和介紹而來。或約稿,一般都是源於作者 A 介紹作者 B。或作者 A 需要與雜誌組稿,此時雜誌的編輯問到會否有其他能組稿的作者。於是你想起了你的朋友 C 會寫這樣的內容,所以你向編輯推薦朋友 C。
就這樣,A 搭著 B、B 連著 C,一個介紹一個。這個業界的工作,就是以這種形式傳遞出去。而這些人與人之間的評價,講求的,並不僅僅是關乎你臉書賬號加了多少人、Instagram 與誰互相關注、你在圈裡說話有多大份量,或你們對某些議題的價值觀是否類似,而關乎你平常的待人處事和稿子的質量。
要是你的稿件準時交貨,也屢屢能寫出質量超乎預期的稿件,能寫的範圍也夠多,大家對你的評價自然高。每當有空缺而分身不暇,他們自然願意為你介紹工作。但要是你平常老是遲交,稿件也寫得七零八落,內容也未見新意,就算你認識很多人,和圈內有一堆能稱兄道弟去喝酒的好朋友,也沒人敢介紹你。
這是因為,介紹其他人接工作,其實是弊遠遠大於利的行為。在這些情況下,介紹者有點像是在一場借貸裡做擔保的角色。要是業主和你的朋友交接順利,業主對你的評價並不會因為這件事而提高,你的朋友也只會認為自己是憑實力賺錢;可是,要是兩者鬧翻了,兩個人算賬都是算在你的頭上——一個抱怨你介紹難以溝通的業主,另一個抱怨某某根本不適用。能為你介紹新客戶的人,大多都是對你有一定評價的人。視這些人為有用的工作夥伴,積極地與對方合作吧。
ns 15.158.61.18d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