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不是回到了銅鑼灣嗎?」我驚呼。
這裡跟銅鑼灣那個叫時代廣場的地方很相像,但剛才下車前,我明明聽到有把廣播聲說是到了沙田,到底是我聽錯了,還是搞錯了甚麼?
「不是啊,這裡就是沙田。」恒的左手仍然握緊我的手,另一隻手則伸向前方。「這裡叫新城市廣場,是沙田最大的商場。」
「這個商場,跟那個時代廣場甚麼的不是一樣嗎?」雖然設計是有點分別,但兩個商場都用同樣的概念建成,在我眼中是幾乎一樣。「看啊,店舖都差不多的,兩個商場長一樣,有意思嗎?」
「也不完全一樣的,新城市廣場比時代廣場大很多,店舖也較多,要仔細逛的話可以逛半天啊。」恒卻不以為然,點出了兩者不同的地方。「沙田和銅鑼灣之間的距離很遠,如果要住在這裡的人天天到銅鑼灣買東西,那會很辛苦的,所以兩邊各自有一個商場,很合理吧。」
呃,的確是的,我想不出反駁的說話。「所以你那麼遠來到這裡,是想買些甚麼?」
「來買衣服的,順便吃個飯。」恒笑著回應。
「衣服?你家的衣服不足夠嗎?」我感覺自己跟不上她的思維了。
你睡房的衣櫃是我家的兩倍大小啊!我不能忘卻第一次參觀恒的睡房時,被她的衣櫃大小嚇到的事。
恒只是輕輕搖頭:「不,是買你的衣服。」
「我?」我滿頭問號。「為什麼是我?我不用啊。」
「你來的時候只帶了一個行李箱,房內的衣櫃也只用了五份一的空間,我想你應該沒有帶很多衣服過來吧。看啊,你這身衣服也是我借你的,」恒仔細地說出她的觀察,仔細得令我有種被窺視了私隱的不安全感。「而且要在這裡長住,還是需要一些當地的衣服吧。你的衣服以香港的日常標準來說略為華麗,在街上走著很容易引起人注意。」
「是這樣嗎?我倒是覺得沒甚麼分別啊。」兩三天前,我穿上了來到第一天時所穿的襯衫和短裙外出,那天沒有感覺到甚麼奇異視線啊?「把頭髮變成黑色後,好像沒有人會留意了。」
「有的,只是櫻不察覺而已。但不用擔心,一切都包在我身上吧,我會為你選最合適的衣服的。」說時,她一臉神氣,還自信地拍了拍心口。
「……說到底,是你想逛街買衣服吧。」我只是一臉無奈,沒有再繼續說下去,任由她把我拉去她想去的店舖看衣服。
接下來的事我不太記得了。恒時而把我拉到上層,時而轉到下層,在走廊左邊店舖的櫥窗看了一陣子,我還在仔細欣賞和牢記衣服的細節,她便把我拉到右邊店舖的櫥窗去,完全不給我喘息回魂的時間。她把很多不同種類的衣服掛到我身上去,又是長裙,又是襯衫長褲的,我已經忘了有多少次被她拉去試衣室,忘記試了多少套衣服,到魂魄回來時,已經是三小時後的事,我的雙手各有三個大紙袋,四袋是衣服,兩袋是鞋,幾乎全都是恒替我挑選的。
「嗄……嗄……」坐在商場露天公園的一張座椅上,我垂著頭,大口地喘著氣。「終於可以休息了……」
「櫻今天睡不好嗎?那麼快便感到累了?」恒站在我身邊,拿著一杯剛買的熱巧克力喝著,樣子輕鬆得很。
「被人這樣不停拉著走,還要走得像跑步一樣快,不累才怪吧!」全身的肌肉都散發著疼痛,尤其雙腳,肌肉都抽緊了,這刻也許是我來到香港後最實感到「疲累」二字的一刻。我抬頭望向恒,問:「為什麼你走路走得那麼快的?」
「嗯?很快嗎?普通吧。」恒摸了摸下巴,一臉疑惑。「我這個只算是普通步速啦。」
「普通?」說完後,我才想起,周圍的人好像都跟她有著一樣的步速,有些人甚至更快。「這個跟競步一樣的速度在香港是正常的啊。」
「我們都很珍惜時間呢,大家每刻都求快,所以連步速也受到影響了。」恒微笑地解釋。
「珍惜時間」呢,但總是走得那麼快,能夠看清楚沿路的景色嗎?我心裡疑惑。
「說起來,我們已經走了三小時的路,為什麼你還能那麼精神的?」看見恒仍然站著,滿臉子輕鬆,我忍不住問。
「嗯?很普通而已啊?」恒咬著飲管,瞪大雙眼看著我。「我平時會逛最少五小時的街。」
「五小時?」我一時激動得抬頭驚呼。「就只是為了買衣服?」
「櫻不會嗎?在古莉斯。」是我的錯覺嗎,恒問我東西時的語氣越來越放鬆和親暱,像是跟朋友閒話家常一樣。
「我們也會逛街的,也有像商場一樣的建築物,但我自己對逛街購物一事不太感興趣。街是會逛的,但通常在兩小時內便會完事。」
「是這樣啊,」恒露出一個略為驚訝的樣子,「因為沒東西看嗎?」
你這樣說很失禮耶。「平時的日程都很緊湊,沒甚麼空餘時間能逛街。而且當我要外出,通常都是預定好了要買甚麼才會出門,自然就不需用太多時間了。」
「的確呢,想好了買甚麼就不用到處看,」恒輕輕點頭。「不過我覺得逛街也是散心的一種,有時無目的地在街上漫步,在櫥窗看到甚麼喜歡的就走進店舖細看,這樣子放鬆一天也不失為好事啊。」
「這一天相處下來,感覺你為人很樂天呢。」我感嘆道。自問是個凡事會想很多,而且行事很有目的性的人,恒的這方面性格與我截然不同。
「我的朋友也常常這樣說我,」恒回應。「說我是個天真樂觀得有點過火的人。」
「我才剛認識你,所以不敢說甚麼,但感覺未到過火的程度,跟你相處起來挺舒服的。」我想了想,揉著頭髮的同時回答。
「真的嗎?」恒一聽,立刻把臉湊近,雙眼流露著期待之色。
我下意識向後微仰,不讓她的鼻碰到我的臉。「要是不舒服,我早就已經搬走了。」
說完後,我才察覺到問題。
怎麼好像……開始對她少了隔閡?
今早明明仍在重申會搬走的事實,但過了半天,心裡的那份距離感好像些微改變了。
「太好了!」聽到我這一句,恒立刻高興得握緊我的手。「我就知道你會願意住下來的!」
「拜託,別那麼大力揮我的手!」我立刻想要掙脫。「還有這句話跟我住下與否一點關係也沒有!」
天啊,難道她沒有聽清楚我在說甚麼的嗎?
我只是在說她的性格好,沒有說答應一個月後不搬走吧?
「回去吧,我累了。」待恒冷靜下來後,我看了看手錶。下午三時半,再過兩小時便要日落,今天就到此為止吧。我伸出手,要伸向項鏈──
「櫻,」恒甚麼也沒說,只是輕聲喚了我一聲。
「啊,真麻煩。」我立刻鬼崇地縮回了手,像極做壞事前不幸被抓包的小孩。「不用就是了。」
切,果然不是一時三刻便能習慣!
「反正時間尚早,不如我們繞一點路,乘巴士回去吧?」恒提議。
「為什麼?」我感到疑惑。不是地鐵比較快嗎?
「坐在上層的話,可以欣賞沿途風景啊。」她解釋。
也是,今天一直在地底裡遊走,沒怎麼看過香港其他地區的地上景色,難得有機會,便順她的意思做吧。
我甚麼也沒說,只是微笑點頭,並拿起那些重甸甸的袋子,讓恒牽著我走到巴士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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