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奇怪他的家人在哪裏,或者有沒有朋友。他說父母早就過身,他是獨子,但沒答關於朋友的事:「總之我要好好工作,照顧我的主僱。」
我問他老是在工作悶不悶。他答:「哪有空發悶?今天陽光不錯,快把要洗的衣服拿出來,我等一下去妳的房間換床單。過兩天要下雨了。」
我嘟起嘴說哪用這麼麻煩,家裏明明有乾衣機。他說衣物最好曬一下,殺殺菌。
我的衣物洗好,床單也換好,我回房間後發現他不見了。
我找遍全屋:「麥可!」沒有人在,於是走到他的石屋。他在前院洗衣服。
「我的小鬧鐘壞了…」我本想拿給他看:「你怎麼用手洗衣服?家裏有洗衣機,你怎麼不用?」雖然我未買這裏時已見過他洗衣服。
他寫一直都是這樣:「我自己的事情,不會用別墅裏的物品完成。」例如他不會用家裏的洗衣機、洗手間、廚房也只做我那份飯菜,是我叫他陪我才會吃。
「主僕有別,這是規矩。」他這樣寫。
「有必要分得這麼清楚嗎?」我覺得,洗衣機借他用一下又不死。雖然我沒用過手來洗衣服,但想像得到是件苦差。
原來在他心目中,我是個不折不扣的「主人」。
「那我『吩咐』你,把你的衣服拿到家裏的洗衣機去洗,然後替我看看這鬧鐘。」
既然是我的「吩咐」,他不得不從。他替我修理鬧鐘時,我跟他說,家裏的物品他可以隨便使用,反正只得我一人,他耗不了我多少東西。我們一起在島上生活,就不必如此計較。他不答應,說僕人要有僕人的樣子。
我就試試叉起腰命令他做事,但過不了兩小時便放棄,這樣實在太累,也不想這樣對他。
偶然我會跟他一起做些家務,例如一起擦窗子、他洗地板我抹桌椅。他都讓我做些簡單的。有時我會做飯一起吃,他讚好吃。我忍不住說他:「你當然讚好吃,萬一我不給你發薪怎麼辦?」他笑了笑:「但我沒說錯啊。」這我也知道,我的廚藝一向很好。
一見到他笑我便會跟著笑。他的笑容很好看,也很溫暖,見到就不會愁苦。
兩個人一起做家務,速度會快一點,餘下的時間我們去花園或海灘散步、去他的前院種蔬菜、製作一下醬料等,不然看一下電視、讀本書,日子不會悶。
生活過得很充實,基本上我沒再特別想起官司和克里斯。島上的生活跟我以前過的很不同。以前我不喜歡園藝,更討厭家務,但現在跟麥可一起做,沒那麼抗拒了。雖然我以前也住在郊區,但都足不出戶,怕曬、怕熱、怕蚊叮蟲咬,現在沒那麼在乎了。我見到麥可一身麥芽糖色的肌膚越發羨慕,能曬得這麼漂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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