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畫到上癮,畫了一男一女、一大堆日用品和場景物品,玩起小時候的角色扮演,每天迫麥可看我做的劇碼,每齣大概五分鐘。
首先都是無聊得要死的吵鬧劇,然後我為了增加新鮮感和不讓他打呵欠,每晚睡前都會構思好第二天的劇碼。
從他這麼一句「演完了嗎?」麻木地拍手,到「這個劇好看」、「有意思」用心在拍手,我得到莫大的成就和滿足感,於是更用心構思。我每天最開心和期待的是他讚賞我的劇。
除了創作劇碼,我們當然有繼續畫畫。
他有時會用我的白癡風格,畫繪畫日記,記下當日吃過、做過什麼,還有劇碼。
我發現有天他記錯了劇碼,把意思搞亂了。我告訴他,他才知道自己會錯意:「那妳替我寫下來。」我就寫了。
漸漸他都叫我把當日劇碼寫下來,說想保存。我拒絕過,但他寫錯了很多次,還提議不如替我錄下來,就不會忘記。我可不想邊錄邊演,這樣會演不出,所以唯有給他寫。
其實只是玩玩,他幹嗎這樣在乎?
不過當他告訴我:「有些劇碼我真的很喜歡,不想忘記;而所有的劇碼都是妳為我一個人而演,我很感謝。」我高興得幾乎掉眼淚,雖然口裏說才不是為他一個人而演。
「這裏除了我還有誰?」他反問我。
其實相信除了他,也沒有人願意看,我感謝他才真。
繪畫日記漸漸不是由他一個人來做,通常我負責畫,他負責寫。他的字比我好看多了!而且我比較喜歡繪畫部份。對於「寫」,我還是有點抗拒。要不是他要我寫劇碼,我也不想寫字。
最近有家叫一一的電子書出版社常來接觸我,問我有沒有興趣在他們的平台出版一些作品。這家公司我聽過,據說近年發展得不錯,漸為人所熟悉和關注。
然而我告訴他們最近沒寫新作。他們的總經理肯特打電話跟我說舊作品也行,我答舊作的版權扣在舊出版社那裏。他說只要我願意,可以替我去交涉。
「這樣會麻煩嗎?」我問。他答不會,一一很想在電子平台銷售我的作品,說電子書現在大行其道,還日益普及,我的作品沒有電子化實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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