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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十六9】「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服在她手下。』」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對夏甲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屈服在她手下。』」
﹝靈意註解﹞神要夏甲服在撒萊的手下,意即律法應當服在恩典之下;服在恩典之下的律法,就成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主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五17~18);信徒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九21)。由此可見,「基督的律法」如今在信徒的裏面作主掌權。
﹝話中之光﹞(一)神對付問題的原則是:從那裏出來,就回那裏去──從那裏墜落,就在那裏恢復(啟二5)。
(二)主人(或上司)好,我們固當服從;主人(或上司)不好,我們也應當服從,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十三1)。
(三)一般信徒只願服神而不願服人,其實許多時候,服人就是服神。
(四)信徒不可將恩典裏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我們仍然要顧到裏面「基督的律法」。169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1GrBgk1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