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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十七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
〔呂振中譯〕「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以後的苗裔,做永遠的產業;我還要做他們的神。』」
﹝文意註解﹞注意六至八節神對亞伯拉罕說的話:「我要與你...我要作你...我要將你...」:這意思是說,一切都在乎神和神的作為,人在此只有安息與享受。
「永遠為業」:神雖應允賜迦南地為以色列人永遠的產業,但他們也可能因背逆而暫時失去這地(申廿八63~64;卅1~5)。
﹝靈意註解﹞迦南美地豫表基督是我們信徒永遠的產業。
﹝話中之光﹞(一)我們所以能得著神和神的祝福,不是在乎我們的定意奔跑,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我要...我也必...」。
(二)凡是按著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羅四12),都能享受神應許之約的好處(加四28)。
(三)信徒所能給兒女最大的好處,是使他們相信主,與神建立正常的關係。
(四)基督是我們的迦南美地,我們應當在基督身上多多經營,才能充分享受到這個屬天產業的美果。18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je0hK3ic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