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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寫了兩篇 400 字的微小,沒有 200 字的。我發現我越寫越長,昨天的 #24 求婚最後一個故事其實已經 400 字。所以我決定提早結束 200 字,進入 300 字,這樣也能加速完成微型小說的坑。
300 字的第一篇是《仙女棒》。這個題目的來源已不可考,也許是我看到電視節目上有小孩玩仙女棒吧。
附上 #25 仙女棒 傳送門:#25 仙女棒
故事一
我想到仙女棒可能燒毀一輛車嗎?如果以這個為開頭應比較具有吸引力。而如果是小孩燒毀,那會更聳動,所以主角是小孩。一輛車不能燒毀,那就燒毀摺紙車吧。小恩恩也因為這樣與火結下情緣。
他因為火的威力而去當消防員,可越當消防員越痛恨火,因為見識到火的殘酷。他是傑出的消防員,常常救出災民,大家都稱讚他英勇,可小恩恩認為他每次都是小心翼翼,從不敢貿然在火神面前衝動,所以他都是偷偷撿拾那些災民。
可最後一次,小恩恩衝動了。即使火勢如何猛烈,如何危險,其實不能進去救,但他還是衝動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因為那是他的寶貝女兒。
女兒的命是小恩恩救下,所以女兒也立志向他爸爸看齊,要當一名消防員。這樣的立志當然比我們小時候那種要當老師,要當醫生輕易的志願更有力量。寫著寫著,我就想致敬消防員,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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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之前我很多故事的題目來源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因為當時我正在閱讀它。而這一篇也是為了紀念這本著作與作者而寫的。雖然不是那種所謂的紀念文章,但我就想留點什麼,在閱讀完後。所以沒什麼好寫的,都表達在了作品裡。只是讀完後一想到這是真人真事就會覺得很沉重,無數女孩的隕落,只是為了滿足一個被包裝在藝術文化裡深沉而野蠻的慾望,就覺得憤憤不平。可我不是當事人,所以也只能隔岸憤憤不平。那令我想到有時我們聽到某人有不幸的遭遇,但我們愛莫能助,就是這種感覺。願敬愛的作者林奕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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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
這個故事源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那種仙女棒會不會得到仙女棒?我想起有些父母會讓小朋友在小時候有聖誕老人的幻想,都會偷偷把禮物放進襪子裡。所以就產生了爸爸暗自插上仙女棒,讓小孩學習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而讓女孩老的時候向孫子說,可孫子已不相信,是說現在的孩子已沒有以前的那麼天真,當然也因為過了玩仙女棒的天真年紀。
可如果種金子難道爸爸會放金子嗎?如果是這樣那就是不勞而獲,因為金子是要做工用勞力換來的。如果這個小女孩有要種金得金的心態,那也很不單純。所以就有了「不勞而獲不是爸爸的教育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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