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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都沒寫到 300 的,都是寫 400、600、700,所以我想索性打掉本來要一步一步寫上去的計劃,直接變成 《1000 字以下微型小說》。以後就不分字數,凡是 1000 字以下都放在這裡。我很開心這種自然而然的進步,本來我還以為要寫到 1000 字起碼還得 8 個月,沒想到我的筆以我沒想到的方式自己升級了。
今天要說的是 #28 音樂盒,傳送門:#28 音樂盒
故事一
我想寫一些有懸疑的,所以就有了第一個故事。音樂盒很美好,所以我把它加上不美好,帶來衝突感。我把斷指放進去,但又不想只是普通的案件,於是便安排它動起來。警員突然有靈感帶出去,其實只是不想長篇敘述為什麼帶出去的冗長原因,而簡潔為有靈感。就好像有時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會做某些動作一樣。帶出去意外地遇到它的主人才發現是烏龍案。最後結語就是圓回來女主的人種不同,所以就有這麼奇特的事。
這一篇雖然我想寫懸疑,但這不是懸疑呢!謝謝作者 @葉悠慕 對於懸疑小說的解答(在留言處)。也因為他的一番解惑,我知道自己不適合寫懸疑,因為我總會讓思緒飛揚,所以我的故事總會很跳脫,也許不能用常理的邏輯來看。不管好與不好,我知道這是我的寫作習慣,而我編造故事時並不會覺得痛苦,反而是想到時會覺得很快樂,所以沒有想要改變,因為我知道我不是那種邏輯縝密,細細分析的作者。雖然我知道這樣的作者很厲害,但是天生的我就不是這種風格,所以還是寫得開心為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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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
我想起音樂盒上的女孩總是跳舞給人看,所以就有靈感寫一個大的音樂盒,真人女孩跳舞給賓客看。第二段那些對付女孩的方法,我加了句「煞費苦心」是諷刺意味。在接連以「最苦的還是算錢」進一步諷刺操作音樂盒的人。
音樂盒終究還是傳統的東西,以前流行,但是現在沒那麼盛行,所以文裡的音樂盒也會被賓客「玩膩」。但是以利為主的背後操作人才不怕,換一個方式,跟上潮流又能大賺一筆,因為「食色性也」是市場的主旋律,不管什麼盒,只要捉著這個就有利可圖。文首說音樂盒是殘忍的東西,「殘忍」也呼應最後一段女孩一批一批來,再一批一批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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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故事我覺得警察有靈感把盒子帶出去的處理似乎輕率了些,但又不想長篇大論敘述,那裡是比較不滿意的。不過最後結尾「有些法力是警員看不懂的,有些撇步是警員不知道的,有些人種是普通人想不到的。這是什麼人種?都說想不到了哪裡知道。」我蠻滿意的。(我滿意的地方原來讀者會看得一愣呢!但我很開心收到回饋,我會繼續加油,謝謝正在閱讀的你)
第二個故事也是最後一段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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