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我在寫大綱階段的期間,另外寫了幾篇短篇,檯面上雖然收到了一些正面評價,但在噗浪上私下求評,獲得的不同人的評價都是「文字太過淺白」。
雖然我的文字本來就不難,但因為當時為了呈現某種效果,所以在寫這幾篇時都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故意使用了淺白的文字,評文人沒有讀出其中意圖,卻將這點看作是應該改進的方向,讓我直到現在都還很憤憤然。
因為當下處於賭氣的情緒,以及一方面是故事的氣氛允許,所以我在寫《描繪靈魂的方式》的楔子以及前幾篇時,等於是卯足了全力去修飾文字。
雖然我也很喜歡最後的成品——那讓我知道只要自己想要,還是可以寫出這樣的文章的——可是要我用這樣的力氣去維持整部長篇的寫作,說老實話我真的辦不到(死)
我能夠做到的其實只有通順地講完故事而已。因為自知文字美感不及他人,所以大多數的點數都拿去點其他方向了(例如前面就有提到的編劇)。
因此要是在詞藻潤飾異常卯足全力了的這些篇章被說是「文筆好」,我就會覺得心情複雜;因為那並不是平常的我,尤其是當讀者越看到後面,就越可能會發現這件事情。
不過那樣也沒關係——我會盡量這樣告訴自己。因為我認為自己所謂的「文筆」跟大多數人認為的都不太一樣,所以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要是有讀者因為這樣的落差而沒辦法繼續讀下去,也只是胃口合不合得來的問題而已。
無論別人喜歡不喜歡,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能夠忠於自己的創作,這就是這部故事要講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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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繪靈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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