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的野豬成為了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事源是由於有野豬襲擊了「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差佬後,漁農署就宣佈捕捉及「人道毁滅」在市區出現的野豬,並在不久前於南區深灣道以麵包為誘餌毒殺了七頭野豬,其做法被炮轟為殘酷卑劣。亦因如此,野豬一瞬間成為了熱門話題。
無可否認,漁農署的行徑是殘忍,而且分明有替差佬報仇之嫌。但同時我們需要了解一下,為何市區會多了野豬出沒。按照野生動物的習性,牠們絕少在人類的聚居地出沒。只是香港的野豬何以會跑到市區內覓食?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大家先回想一下,香港的野豬有什麼天敵?
答案是:沒有。
根據網上的資料顯示,雌性野豬在一歲左右就可以繁殖。而且一胎可以生四至六隻小豬,一年內牠們可以生三胎(幼豬的存活率大概有兩至四成)。由於香港野豬沒有天敵,所以數目理所當然直線上升。外加人類隨便餵飼及亂丟食物殘渣於郊外的關係,令到牠們習慣了人類是食物供應鏈,對其戒心下降了。
在沒有天敵的情況之下,要怎樣減少野豬數目及使牠們不隨便前往人類居住的地方呢?在約四十年前,我們的前宗主國已經提供了答案。只是大家都被左膠的「保育」思想所誤導,結果取締了那個沿用多時的方法。
那到底是什麼方法呢?就是以野豬狩獵隊去控制野豬的數目和趕牠們回野外。
這很殘忍嗎?有沒有人告訴你們,就因為你們的大愛不殺,才導致了今天的局面?
況且,狩獵隊也有處事準則:一,不可以殺野豬幼崽;二 ,通常以鳴槍示警趕野豬回自己的地頭。我知道,剛好有左膠報章指前狩獵隊成功獵豬後會將之食用,說什麼他們獵豬的動機不單純。所以……那又如何?打獵後將之食用,本來就符合大自然法則,才是真正尊重生命。還是你們認同漁農署那套做法:為殺而殺?再者,別人替你們消災解難,連少少甜頭也不給予?不懂人情世故也要有些限度呢!
在我的立場而言,我同意重啟野豬狩獵隊(當然需要遵從嚴格的守則,例如擊斃一、兩隻之後必須收手,同時要對死去的野豬保持敬意),此外,狩獵和替部份豬隻結紮絕育可以並行,這樣才能令牠們不走近民居之餘,亦可以控制牠們的數目。只是習慣「不殺」就是仁慈的香港人,會否贊同上述的看法呢?認同與否也沒所謂,但需緊記因為虛偽的「不殺」,而換來了「全面撲殺」。所以你們跟港共一樣,都沾上了那七隻野豬的鮮血,因此……報應不會只衝著差佬和漁農署而來,還有諸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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