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有朋友轉載Facebook專頁家明的文章,大意就是盛讚《給十九歲的我》這部電影。如果有少許危機感,就知道凡是家明讚賞的東西,必然有問題的ㄧㄧ果不其然,這兩、三天陸續爆出這部電影的黑幕:先是《明周文化》刊出主角之一阿聆批評這部紀錄片沒有尊重學生的意願並反對公開放映的萬言書,其後「牛下女車神」李慧詩控訴自己居然在電影中出現,外加之後各種指控,於是影片最後暫停公映。
事件貌似告一段落,然而導演張婉婷表示以為與受訪女生「好friend」,並否認自己情緒勒索她們,這個呀……很明顯她仍不知錯,以為用「語言偽術」就能掩飾對那些學生的傷害。我先不論學校和家長為何沒盡力保護孩子,只是張導演的話,令我不自覺地想起了「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理」這句說話。就算理由聽起來如何冠冕堂皇,謊言就是謊言,傷害就是傷害,不可能因多說幾次就能夠改變。碰巧今天我在Penana玩了一場「泥漿摔角」,正正是由於某些人以為重複謊言就代表自己是對的。50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lwQaPr7i5I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我發現Penana剛完本的《少女黑客》居然被誣捏是抄襲香港討論區的作品,而指控者卻完全提不出任何證據,只是不斷地說作者「抄襲、抄襲、抄襲」。然後他以及他的黨羽罵不過其他要求提交證據的蕉民,於是就繼續維持輪迴式幼稚的謾罵,又說其他蕉民是盲撐,還要叫被挑釁的作者不要對號入座ㄧㄧFine!假裝是St. Paul Co的學生也算了,但這樣子誹謗他人,算什麼東西?況且,謊話終究是謊話,知道「謊言重複一千遍就是真理」的全句是什麼嗎?就是:「謊言重複一千遍,也不會成為真理,但謊言如果重複一千遍而又不許別人戳穿,許多人就會把它當成真理。」See?謊言根本不可能成為真理,而你們這些強加罪名於別人身上的人,並沒有權力禁止我們戳穿謊言,所以ㄧㄧ收手吧!別再丟人現眼了!50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6JBXHfEtV7
另外,誹謗者所支持的某個作者,我想說:用錢將自己推上熱門是沒用的,你寫的東西要是不合讀者胃口,又或者不夠出眾和創新,依舊沒有任何市場價值。我曾經看過某個作者的作品前幾章,標點使用不當、行文有明顯沙石還有部份文句過於口語化ㄧㄧ若果不改善這些問題,讀者絕對不會賣帳。要是仍然不知悔改,堅持以邪道獲得人氣,那我只好祝福你們,會跟張導演和傷害女學生的人一樣,會被「魔鬼嘅『愛』浸死你哋」,收筆。50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f5qiNELl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