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龍游淺水遭蝦戲」,今有「鯨落香港招滅亡」。本身我對鯨魚客死異鄉沒有多大感覺,頂多只是覺得鯨魚真的太不走運。但當我看到有香港人說出海「追鯨」的一定是大陸人,以及各大媒體紛紛在社評表示為免同類事件發生,應該要立法規管所有觀賞海洋生物活動和修例增加漁護署執法權,我立即汗顏起來。
先說香港人的品德敗壞程度,真的很精彩絕倫ㄧㄧ當鯨魚於香港水域懷疑被船撞傷身亡後,有些人立即以九秒九速度堅稱參與「追鯨」活動的不是香港人而是「新香港人」和「大陸人」。怎麼每一次香港有壞事出現後,都覺得與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無關,並一口咬定是別人的錯呢?其實老老實實承認自己做錯有多難?哎呀!當然難了,你要高貴(自以為)的香港人誠實面對自己犯下的罪,這等同要了他們的命啊!而且大家不會忘記香港人最信奉「魚蛋論」吧ㄧㄧ他們不是要跟別人過得一樣好,而是要其他人跟他們同樣不濟,所以才會一出現什麼狀況,都會先諉過於人,然後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姿態,讓自己看起來依然光鮮亮麗。這等虛偽小人十足《聖經》內的法利賽人,所以某天香港發生天火焚城,我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這肯定是天譴來的!
另外,「立法規管」和增加某些政府部門「執法權」,我的天!一看到大部份媒體居然如此主張,外加有不少網民舉手贊成,就知道又出事了!基本上鯨魚不常在香港水域出現,有沒有需要因這次不幸事件跑去立法規管所有海洋觀賞活動,我有保留。況且每發生一件事,就立一次法,那些支持立法的人有沒有想過這等於不斷在自己身上加上枷鎖?另外,他們還說要增加政府部門的「執法權」?Are you serious?那麼當你樓下的看更突然擁有執法權,就不要怪他們因你農曆新年給太少利是而抓你進牢房內,畢竟這是你自己申請的。其實如今香港的氣氛已經夠差了,若果還支持永無休止的立法和不停增加政府部門執法權,我只想簡單問一句:你們是不是移民公司或精神科診所的職工?否則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需要去擁護這些會害自己一直擔驚受怕的東西。
鯨落本來可以滋養無數的生命,但出現在香港的……哈哈哈!應該是用來召喚災厄吧?但這很好,因為法利賽人不配擁有好的結局,除非他們願意誠心悔改吧!只是他們會嗎?他們甚至不認為自己有問題,所以祝大家早日下地獄啦!
P.S.下面的截圖不斷被Facebook刪除,所以貼在這兒做一個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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