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月新子評文事件」本應告一段落,奈何有好事之徒一而再,再而三在此事上搬弄是非令事件持續發酵,直接影響兩個當事人的名聲,使其蒙受不必要的壓力。鑑於是日赤口,我決定不再沈默,說說對這件事,以及寫心得和評文究竟有何看法。
在表達見解之前,我先要把一些不中聽的話說在前頭:首先,別以「正義」作為擋箭牌。很多人呢,很喜歡用「伸張正義」為由,在四周燃點起火頭。表面上為「弱者」作聲,實際上恰恰相反ㄧㄧ他們是為了頭上的光環,希望獲得別人關注成為焦點,才做出貌似正義的行為。
在2019年至假疫情期間,這些行徑我已經看過無數次,同一技倆在我面前是沒有用。這反而表現出對方有多無知,甚至無能。說白一點,要靠炒作小事來提升知名度,這樣的人生還真失敗透頂!若果真的是其中一個當事人的朋友,應該明白保持沈默讓事情隨時間沖淡才是真正的幫忙,但他們偏偏反其道而行ㄧㄧ我膽敢問一句,你們究竟是不是黑粉?不然何以做出如此不合邏輯的幼稚行徑?
另外,昨天我「不幸地」看到某篇說現今評文風氣不好的文章。在這個時間點發表那篇文章,Come on, James!誰也會覺得是在罵浪月新子吧?在不適當的時候做不適當的行為,完全體驗對方在處事上有多不成熟。「你知我知,單眼佬都知」這件事有人故意讓它繼續燃燒起來,寫現今評文風氣不好的那位會看不出?當然不會了。因為他跟那個火上加油的「正義使者」很熟稔,熟稔得在那篇批評評文風氣的文章上,一同揶揄評文者們!若果他真的看不出「浪月新子評文事件」被他的朋友特地炒熱,只有兩個可能:一,他是假裝看不到;二,就是他只懂看表面,被人牽著鼻子走也不察覺。
說完難嚥的話後,來到今日的重點:我對今次「浪月新子評文事件」和對寫心得/評文有何想法。各位在找人評文或寫心得之前,有一點真的真的非常重要:就是要問問自己,是否任何嚴格難聽的說話也能接受?記憶中有一個角角者的BL寫手,把作品投給某家台灣出版社進行評文,據聞出版社很詳細回覆,但那個寫手卻大受打擊,因為出版社直接說故事沈悶。
套用到今次事件上,用「屎」這個字真的不夠禮貌,但跟「沈悶」一樣,都給了受評人極大打擊;碰巧在這件事發生前一星期,一個男寫手的作品被評文者說成是「咖哩味的屎」。但那個男寫手非但沒有生氣,反而很開心有人認真看他的作品並給予實用的改善建議。相比之下,「浪月新子評文事件」中那個受評人,顯得不夠風度甚至玻璃心。其實找人評文之前,務必要查看他以往的評文究竟有多辛辣,再好好評估自己的接受程度。不然,只會弄出像這次一樣不愉快的事件。
還有,求評的寫手有一點需要留意,評文不是拿來給你宣傳的手段,而是讓你能持續進步的橋樑。誠然,公開評文能讓你作品增加曝光率,可是不斷參加公開評文又不願接受大家的改善建議(這是指不同評文者所指出作品的相同問題),那麼就失卻了參加評文的意義。作為一個讀者,我會希望自己喜歡的作者一直追求進步,而非固步自封。既然選擇參加評文,就應該聽聽評文者的意見,聽到不認同的想法,可以好好與對方表達為何不同意,但千萬千萬不能要人撤回文章或修改評文的句子。因為一來這很「蝕章」,使其他人覺得作者經不起打擊;二來這也對努力看作品再給予評價的人,是一種侮辱來的。
關於「屎」這個字眼,我必須強調這是個不禮貌又粗鄙的詞語。當然,我無意批判評文者選擇的用詞。只是有件事需要緊記,對人對事也要留三分,畢竟對方又不是你的仇家,何必把說話說得太盡?始終「山水有相逢」。看到不喜歡或需要好好改善的作品,保持禮貌,仔細解釋為何覺得作品有問題就足夠。至於較為情緒化的想法,私下跟朋友說便可以。否則的話,難免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亂,又想「威威」的小人物以此為由幫人出頭,為你還有受評人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我的話到此為止,也許有人看完後不大接受,奈何有些事實在不吐不快。初三快要結束,送上Dr. Jordan Peterson的12 Rules for Life的Rule 8給大家:「Tell the Truth, or at Least Don't Lie」,希望大家別再於這件事上加鹽加醋,好好反省自己的問題所在。並且對自己誠實一點,承認自己誤判以及不是真正的正義使者。就此收筆,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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