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空氣濕濕的壓在身體上,每一根毛髮都黏在皮膚上。如果下雨就好了。
我期盼著雨後清新的空氣,往窗外看了看。天很灰,但沒有土壤潮濕的氣味。總是待在屋內的我,只有觀察天氣這種乏味的興趣。父母替我準備許多書籍,但每一本都很無趣。
據他們說,我應該要喜歡那些書。而我一點也不記得。
我在半年前因意外失去記憶。當我醒來,見到陌生的女人抓著我哭泣,只感到慌亂。經過好長一段時間,我才明白那是媽媽。直到最近,我與雙親仍微妙的隔離感。要是表現太明顯,女人會傷心。我總硬著頭皮對他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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叩叩。
敲門聲響起,是戴上面具的提示音。我以笑容面對端早餐進來的女人。
「早安,媽媽。好香啊!今天早餐是什麼?」我問。
女人笑著說:「我煮了你最愛吃的鑫鑫腸,配土司夾蛋。」
我刻意瞇起眼笑,應聲道:「好棒呀!」
雙親總是這樣,照著他們記憶中的我準備各種東西。
吐司烤得焦脆,卻掩飾不了壓低成本的粗糙乾燥,以及欺騙人的空洞與不自然的甜。配上油鹽偏多,卻依舊壓不住腥味的煎蛋。我甚至不覺得自己能適應這些食物,更別提喜歡。我咬著充滿添加物,已經不明白肉味為何的短香腸(還是熱狗?),把詭異的彈牙口感和著不適感吞下肚。
我不曉得失去記憶也會影響味覺。或許是療傷期間吃的太健康,變得不習慣加工食品和重調味吧。
「小興啊,我帶了你喜歡的書。」女人親暱地說,遞來一本雜誌。
在她笑瞇瞇的壓力下,我裝作充滿期待,翻閱起雜誌。
這次是地方政府為青少年發行的創作型刊物。裡頭從純文學、小說到繪畫領域都有。明明鼓勵創作,裡面卻充斥著各種剽竊內容。或許負責審稿的人根本沒接觸相關領域,只是某個被硬塞工作的可憐人。當然,裡面還是有認真創作的孩子。我隨意翻翻,一面找出那些照抄歌詞的新詩、描圖的插畫、單純替換人名的知名故事作品。
怪異的是,我的房內根本沒有流行音樂、漫畫等娛樂產品,我卻能辨認出來。說不定是我失憶前在學校有所接觸。比起這種毫無用處的能力,真希望能想起更有幫助的記憶。
閱讀期間,女人已經滿意的離開了。於是我把雜誌塞到書架上,就在相同刊物的最右側。其他還有兒童科學雜誌、面向國小生的投稿性質報紙、兒童英文雜誌。即便我向雙親提起,至少將刊物改為青少年面向,卻被以「能幫助記憶回復」拒絕。手上這份地方刊物,還是父母莫名其妙受到我的「愛鄉心」感動,才願意訂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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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他們提及,希望可以投稿看看,至少在這段失憶的日子找個目標。他們也認為這項活動有助身心,便替我拿來稿紙。剛好和我有興趣的領域相反。
「……我想要素描紙或水彩紙。再不然道林紙或西卡紙也可以。畫具太久沒用會放壞的……我的東西還能用吧?」我如此請求,卻有大半段話聽不懂。
「你在說什麼?畫畫?」女人疑惑的偏著腦袋,「我可不記得你會畫畫啊?」
我其實也搞不清楚自己的要求,便說:「可能是以前有在課本或廢紙上塗鴉吧?總之,我想要畫具。」
結果,男人替我拿來書局賣給小孩子的圖畫紙。這種紙根本不能畫水彩,況且我也沒有。我只好用僅有的2B鉛筆練習素描。
「你拿筆的姿勢不標準,小興。」女人指責。
「畫畫的拿筆方式本來就是這樣。」我解釋。
結果,圖畫紙被女人以「會培養壞習慣」云云沒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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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還是面對稿紙,在窗前發呆。綠格子像窗櫺,把我鎖在乏味的空間裡。女人為此嘆氣連連。她不斷強調,過去的我是多麼文采繽紛。我試著想像一個愛讀那些「好孩子刊物」,又熱愛寫作的小孩,再將他與自己重疊。要把我們的影子疊加實在很難。她追尋的那個我,恐怕隨著記憶消失了吧。
比起文字,我更常把那些綠格子當貓跳台,在上面畫上各式各樣的貓。男人則看著我在稿紙上塗鴉,默默替我更換新稿紙。那些塗鴉若被女人見到,她肯定會變得歇斯底里,所以男人都是偷偷拿走,我也不曉得去了哪,或許扔了吧。
漸漸地,我作畫的面積越來越大,甚至乾脆翻到背面作畫。不可思議地,我開始繪製一些具體的風景──例如比鄰的房子,或公園的遊樂器材。那些隱隱約約出現在腦中的畫面,我盡可能畫下來。我相信,那是記憶復原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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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興,今天吃咖哩喔。」女人像往常一般送飯,今天是營養午餐般的三色豆螢光咖哩。
我慣性地將塗鴉藏進被窩,桌面只留寫了兩、三句的稿紙。女人對毫無進展的作文皺眉,又念了幾句。我則暗自想著,一定要再多畫一些。說不定我再努力畫幾張,記憶就會回來。那個女人所愛的孩子會回來,那個可以大方呼喚父母的孩子會回來。
飯後,男人來收拾碗盤。我其實覺得這種小事自己來就好了,從房間走去廚房不可能有多難。女人卻堅持我是病人,不能離開房間。我只能盡可能將飯菜吃乾淨,碗盤擺好。
「不管她怎麼說你,我都覺得你是好孩子。」男人說。
每次聽他這麼說,我才有了在這個家待下去的動力。今天,我也拿出稿紙背面的塗鴉,聽著男人溫溫吞吞的誇獎。
「你很常畫這棵樹呢。」男人指著塗鴉說。
「嗯,我總覺得很常見到這棵樹。」我說。
那是棵在我胸前高度曾有枝枒,在修剪時被鋸掉的樹。斷面像愛心,在此之上的樹幹微微傾斜,像在鞠躬。實在是棵有意思的樹。回想起這棵樹的細節,像丟入池子的石頭,激起陣陣漣漪。
「啊……這是家裡附近公園的樹吧。」我喃喃自語,「小時候,樹枝還沒被鋸掉,爸爸媽媽經常帶我公園,常常爬到那上面玩呢。」
我說著,滿懷期待地看向眼前的男人,說:「啊!我想起來了!我的記憶是不是要恢復了呢?」
本以為會見到男人高興的樣子,卻只他陷入沉思。他拍拍我的肩膀,逕自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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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有人把我搖醒。那男人沒開房間燈,而是在床頭放著手電筒。床邊靠著一只厚重的帆布後背包,他則遞給我一套衣物。
「把衣服換一換,要走了。」他說,卻沒說要去哪。
跟隨男人的腳步,我第一次踏出房門。匆匆穿過來不及記住的走廊與大門,外頭雲層厚的看不出月亮,也分不出顏色。明明一點也不吸引人,我卻移不開目光。不被窗框束縛的天空原來可以延伸得那麼遠啊。
「快上車,要下雨了。」男人說。
我坐上充斥灰塵的小客車。風景在窗邊滾動,只有遠處的光線像跟隨著車子,緩慢的跟上來。然而一路上,沒有任何公園,只有雜草叢生的不知名空地和稀稀落落的防風林。窗外開始飄噢,喉嚨卻開始躁熱起來。
車最終停在一個公車站前。男人打開車門,說:「出來吧。」
我坐在車裡,不知該不該出去。男人見我不動,便伸手去拿那個帆布包。他從裡面掏出一大疊紙,或說碎紙。借助公車站的燈光,我能看出那是一張張被黑筆塗抹、被割開,最後被撕碎的畫。不是那些稿紙上的鉛筆塗鴉,而是有厚度,有顏色的畫。
「……我們在這個公車站後的樹林,撿到了我們的兒子。」男人說,「我老婆一直不能接受這件事。」
「什麼意思?」我聽得茫然。
他沒正面回應,而是將那疊畫作碎片遞給我。就算被黑筆掩蓋,就算被撕毀,我仍感到無比熟悉。比起那些我該喜歡的飯菜、我該喜歡的雜誌、我該認得的房間,都還要熟悉。
男人繼續說道:「她一直覺得,只要來到這片樹林,就能見到活著的兒子。幾個月前,我們在這裡撿到了你。」
我捏著畫作碎片,有著沙沙的觸感。對了,是我自己把畫撕碎丟在地上的。我還是躲在車內,問:「你們不只看到這些畫吧?」
我的目光穿過候車亭,看向後方樹林,某個隱身其中的枝幹。依稀能想起,下方有個高度絕妙的石塊。男人似有所感,回應道:「那個已經丟了。」
那個我幾個月以來依靠的,笨拙而溫吞的男人,在我面前跪下。他低著頭,迴避我的目光,說:「拜託你不要報警。」他又像怕我不明白般補述,「請你放過我老婆。」
我抓得用力,畫作碎片出現奇怪的痕跡。這些天毫無道理的囚禁、被強行賦予的期待、那些並不是面向我的溫柔,一點一點,像螞蟻爬過我尚且模糊的記憶。
「我……」
「……如果我,並沒有回去的地方呢?」我問。
男人從地面站起,從帆布包內拿出另一樣東西。那是盒破破爛爛的麥克筆。透明的塑膠外盒不僅刮傷、裂痕累累,還沾黏著融了塑膠後死死黏在上頭的橡皮擦屑。裡頭的商品名稱卡紙也染上黃斑。四處都沾染著麥克筆顏料的痕跡。我打開蓋子,移開缺一角的固定架,抽出一支麥克筆。筆身的粗細和重量令我感到安心。
髒兮兮的筆桿在我掌上略略滾動。其中一端有為了補充墨水拆開的痕跡,筆桿正中央貼著一張塗了顏色的小紙片。
對了,我確實因為筆蓋顏色和實際顏色不符,一枝枝替它們貼上色票。
男人又拿出一疊紙。那是充斥我的塗鴉的稿紙。最上頭那張正是那棵我畫了無數次的樹。就連我手上的畫作碎片,也隱約能見它的影子。
「……你的圖畫得很好。只要根據你畫的圖,肯定能找到回去的路。」他說。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捏著畫作碎片回應。
男人沉默了許久,或許是在思考措辭吧。
「……那盒筆是好東西。」男人說的斷斷續續,像努力將想法擠成話語,「紙也是,不是我們這種只會去文具行的一般人,可以買到的東西。」
男人注視著我,說:「你的畫也是。那不是一兩天就可以畫出來的東西。不管是投注的時間或金錢……就算是你自己想辦法買來的,那也是允許你擁有那些東西的空間。」
──所以你回去吧。男人的眼神訴說著。
親手轉交這堆被破壞的畫,真虧男人還能下此判斷。我正想以此反駁,卻瞧見某張碎片有紅筆劃過的痕跡。那是被圈起來的「R」和修改建議。紙片角落,寫著班級、學號,和一個不屬於「小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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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收拾被翻得一片狼藉的圖畫,並等著我將麥克筆小心翼翼地收好,放進帆布包。他替我拎著重得要死的背包,好讓我離開後座,走到公車站的燈光下。
「公車快來了。等你到市區,天也亮了吧。」男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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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了女人怎麼辦?男人說大概會回復成之前的樣子,繼續在那片小樹林徘徊吧。所以,我絕對不能再回去了。他給我一只厚厚的信封,說是路費。如果有多就拿去買畫材吧。
我不曉得該如何道別,只選了在靠窗座位,看著男人不斷縮小的身影。也許他也是這樣看著公車吧。伸手到帆布包中,清點信封袋中的紙鈔。那是對小孩而言頗有分量的金額,但如果直接買套裝麥克筆補充液,大概一口氣就會耗掉將近一半。
「允許我擁有這些東西的地方……」我抱著裝有麥克筆和畫作的帆布包,頭倚上窗戶。
窗外的景色滾動,在能留下印象前便消失無蹤。儘管飄起雨,但正如男人所言,一點一點被陽光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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