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的起源來自於之前看完了「陽光之下」(小說「掌中之物」)這部劇,男女主角的人設非常特別:女主的生活看起來雖然平安順遂,但其實一直沒有從當年被歹徒挟持的陰影中走出來,當時她爲了活命忍受了一切,冷靜機智的她手刃歹徒之一才逃了出來,本以爲其他兩個歹徒後來死了,沒想到有一位(也就是男主)居然偷天換日,整型後搖身一變為霸道總裁出現在她面前,而她一聽到聲音就認出是他來。
兩人都視彼此為今生最大的失敗跟恥辱,為了報仇,不放過對方而相互糾纏著,男主以女主的父母與未婚夫為要脅逼她就範,而她在家人受到警方保護後也不肯逃走,決心要留到最後看見他被繩之以法的一天。事實上在這場勾心鬥角的算計中,他早已不知不覺地愛上她,從脅迫者變成她的裙下臣,他渴望脫離這般傀儡的假身份,寧願不要這西裝筆挺的優渥生活,只願與她亡命天涯,然而她卻告訴他就算他不曾做過傷害她的事,她都不可能會愛他。
其實不管一個人再怎麼壞,他也渴望愛與被愛,尤其男主是孤兒出身,後來變成流氓混混,習慣活在陰暗中見不得天日。因緣際會之下,他擺脫了這個身份,擁有了眾人稱羨的光鮮生活,可是他卻發現他一點也不快樂,因爲那不是真正的自己,他只是一直在強迫自己扮演別人。而她剛好是少數知道他身份的祕密之人,在她面前他可以不用演戲、盡情使壞,反正她本來就知道他惡棍的本質,雖然她告訴他不用以自己的出身低爲藉口,來合理化他的所做所為,會做出傷天害理之事也是出於他自己的選擇。
每個人一出生都是個孤兒,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誰,從何處而來,又將往何處去,在生命的路程上走得跌跌撞撞,直到面臨到死亡之際,才終於明心見性。
小說裡對這情感糾結的描述比在劇裡要深刻許多,戲劇因爲審核尺度的問題,很多都刪掉或改編了,例如他逼她流掉了她跟前夫的孩子,而她終於懷了他的孩子、他自己卻窮途末路時,他還在卑微地乞求她的愛,願意放她回她前夫身邊,只要她願意生下他的孩子,他寧願自殺來換。
最後男主果然自殺了,原來死亡是他對自己最大的愛,只有透過他的死,她(也就是他的另一個自己)才能真正放下陰影,不必在恐懼中活下去,擔心他哪一天又死而復生來報仇了。
她說她從來沒有愛過他,但到最後她卻說她寧願死也不想再跟他演戲了,當她說她恨他時,她其實是愛上他了,因爲愛跟恨是一體兩面,有多恨就有多愛,除非她對他一點也沒感覺,自然就無恨亦無愛,那他對她來說就等於是不存在,或最多只是個過客。如此解讀,如果她說她沒愛過他為真,那就代表她對他的恨也消除了,從此兩清了。
總之我不認爲那是個『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故事,頂多只能稱上為反而反、自欺欺人,在我的同人故事裡,更改了女主的人設,用完全不同於世俗的角度去看待這樣歹徒與人質的關係。衷心希望封瀟聲/傅慎行也能有一個圓滿的結局,勇敢站在陽光之下,之所以會有陰暗存在,只是因為光(覺知)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