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作品《遇見。日月合璧》早在一月底就已經完稿,之後陸續修稿後發布完結也已經超過一個月了。這期間我想了很多故事,但都沒有辦法把它們寫出來的最大原因是—我被大綱困住了。
為什麼說我被大綱困住了,因為寫第一本書時完全就是一個想法然後就去做了,自然不懂得那些寫小說眉角,惶論知道有大網這樣的東西。而後在創挑裡看到許多前輩們提出大網的重要性,因此我就覺得應該要來學習一下。
為了練習如何從大網開始一本小說,查找了一些資料,最後找到一份我認為很完整的大網模版,便開始其中一本小說的大網。結果我竟寫不出來,我當時想大概這本不好就換另一個故事,但下場也是一樣。就這樣我試了幾次都沒辦法完整的寫好大網,或者雖然勉強完成了,但我卻一點都沒有想把它們寫成小說的慾望。
我完全不知道究竟哪裡有問題,為什麼我用大網寫出來的故事這麼無聊?為了尋找這個答應我又繼續找資料、看寫小說方面的書。終於,我在倪采青的《變身暢銷小說家》這本書裡,看到一段話才恍然大悟。
我們可以把作者的寫作習慣分成兩個極端,一種是「靈感帶路型」,寫到這一章的時候,完全不知道下一章會發生什麼事,他讓人物與情節自己發展,這類人通常是右腦人。另一種是「縝密計畫型」,一百頁的小說,他也許要先打上五十頁的草稿才開始寫正文,這類人通常慣用左腦。完全極端的作者並不多,大多數的作者,是介於兩者之間,靈感與計畫兼具,只是比例不同。
是啊!我在寫《遇見。日月合璧》時幾乎是靈感帶路型,只有大概的故事方向、背景及可能的結尾,甚至一開始寫女主時,男主是什麼樣的人我自己都不知道,但過程中只要有任何劇情的靈感,我會記錄下來看之後適不適用。難怪我大網寫不出來,因為角色是什麼個性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我根本無法針對事件讓他們有合理的反應及發展。
而這也在我前陣子投稿一篇短文裡印證我是偏向靈感帶路型。那個投稿的規定是不超過三千字,我自然就懶得寫大網,起了一個想法很快就寫完了。寫得好不好是其次,重點是我能順利完成。
即然如此,我試著把之前其中一個故事拿出來,不理會當時寫的大網,決定按照原先對這個故事的想法:開頭、男女主如何碰面、大概的結尾來寫,果然開始寫後女主活了,她在我心裡有了個性、表情,我的故事得以發展。
不過我也沒有忘記大綱,而是將順序反過來,我先讓故事發展,然後回頭補上大網,尤其是人物的個性。說穿了就是把大網變成我的備忘錄,我邊寫邊把重點補上,這樣會出錯或寫出不合理情節的機率也會降低。
小說雖然是虛構的,但抒發靈感時亦不能忘了邏輯,但如果你和我一樣是偏向靈感帶路型,不妨試試反向操作,或者再自行改良。
誰說寫小說只有一種方法,任何規則都可以打破,只要能寫得出來並完善它,相信多次練習定能找出最適合自己的寫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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