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圈太深了,眼睛莫名地痠,我原本打算十一點要睡覺。不過一直沒睡著。
想著今天可以和謝小姐去看展覽。而她遲遲不答應。發現這陣子愈來愈難約她出來了。她總是說:再看看、下次吧。便懷疑起一定是哪裡出了差錯,誰知道。
我給了她日記的連結。尚未公開但可以透過連結訪問。見她修改了幾個地方。也想起明天她願意出來的話,該寫個信。不過呢。我就已揭露得太多,幾乎是我整個人生。我連日記也淪陷了。不知道還能寫什麼給她。
也許再過不久我就會變成無聊的人。常常聽到有人說一段感情要保持神秘感,不然會喪失吸引力,總覺得很要不得。這個法則充滿了算計。而且因為神秘感而喜歡一個人,實在毫無道理。然而,謝小姐是神秘的,我喜歡謝小姐,意味著我就是那個自己口中毫無道理的人。
有時候還是覺得離她很遠。不太真實。一年來曾和她一起出門那麼多次。真的好多次數不清了,現在想來真是奇蹟。
「你要忽略我到什麼時候!」
來自一位同樣離她很遠的苦主。84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Gi4y9PTz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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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說要今天只得自己去看是威脅;不事先告知而逕自去的話是「阿是不會問」;乾脆不去而放棄展覽是「遺憾」;一直拗她去是逼,但逼可以,她說的。
想起多個月前她用 google 日曆邀請我去一個忠泰美術館的展覽。我如法炮製,邀請她去看這次的展覽。
她接受了。可是我得意忘形回了信說:你是笨蛋。然後她便在隔日更新為「已拒絕」。
原來一切還是我自己做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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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了通知。想著謝小姐如果上線,我可以問她到底要不要去。她又說了再看看。
那我怎樣你才要去?
承認你是個自戀的傢伙。
然而我可不是啊。我認為表達自己不算是自戀。我只是誠實述說自己的感受與想法。這個日記也是一樣,寫作不就是誠實嗎。對他人公開自己的全部想法是自戀嗎?
不久前,我們窩在某張床上,討論地下室手記。我說,我沒看過這種文體可以呈現主角的意識流。而不管那意識是否有意義,我都覺得很了不起。而謝小姐則覺得,如果是她不在意的人,她不想要聽到那些(即一個人的表達),她不關心。且因為這個緣故,可能她會覺得對方也太自戀了吧。
一直以來,每當兩個人意見不符,我都幻想有個完全客觀的裁判出現,來告訴我們,誰是對的誰是錯的,誰有道理誰沒有。
在我們這種情境下,我會希望裁判說,你其實不是自戀的,而謝小姐可能因為太克制,不熱衷於表達自己,所以才覺得你這麼愛說,太自戀了。
說到謝小姐的表達。啊。那可是極為私密的。相較於我的完全免費(且因內容質量太低造成困擾),她的表達可謂是代價極高、質量極好。如果你各位有幸讀到她的東西,或能聽到她的金口講出一些話,那代表你真是幸運的人。
我不自戀。我只是幸運的傢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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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突然想到,與她討論一句話的重量。她不信任我,因為我曾說了表達比較重要,因為我說過的話,都只是「當下為真」。
也許我不妨可以說服她。所謂「當下為真」的好處。那意味著她可以隨時問我「你愛不愛我?」我都會告訴她最真實的答案。以便她可以隨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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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晚了。發現最近她開始會強制下線。傳個揮手的 emoji 就逕自消失。至於為什麼?耶穌基督才曉得。我還需要時間學習這個模式。
她比我想得還殘酷,那是有可能的。知道我想找她出門,卻一副不在意的模樣。也許十二點半就下課了,卻遲遲不回訊息。
(邏輯尚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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