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住在東城那條街上已經很久了,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出現,又是從什麼時候滲透進我的生活圈。他把整條街區都當作自己的家園,厚紙箱、不知道哪裡弄來的睡袋、二手用品,還有拙劣字跡寫的一塊告示牌「阿拉斯加的被驅逐者」。
我家其實離他家不遠,只隔著一條街區,那裡彷彿終年陽光普照,附近還有搭建了好幾百年、不知何時才會拆除的施工鷹架。
我因為工作每天都會經過那裡,日復一日看著他做著了無生趣的例行公事。他偶爾會離開這裡,跟他同樣脫離社會軌道的朋友們喝酒、分享所剩無幾的食物。
有時我會看到他蹲在角落在吸毒,通常是古柯鹼之類的(不知道透過哪裡的管道弄來的)。他會用顫抖的雙手把粉末倒在他拿來充當桌子的紙箱上,再用瑞士刀的刀鋒將它刮成一條雪白的橫線,最後用乞討來的一美元紙鈔捲成吸管享用。
我在附近的百視達打工,經常能透過櫥窗看到他在對街徘徊。他三不五時會拿籌到的錢到附近的咖啡廳吃頓早餐,再重新回到他的崗位等待收入。又或者有時我會看到他捲縮在地上被一群人痛毆,重重的拳打腳踢挨在他骨瘦如柴的身軀上,彷彿下一秒就要像假人模特兒一樣解體。
「他是這一帶的瘋子,別去理他。」我同事嘴裡咬著吸管,喝著大杯滿滿都是色素的思樂冰,「那種人不是錯過許多改變人生的機會,就是遲遲等不到機會啦。」
「機會是嗎?……」
我盯著櫥窗外側躺在地上抽搐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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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完大夜班的我在早上離開工作崗位。
我走到對街的咖啡廳外帶了一杯拿鐵,經過他所棲息的那條街區。
我看見他背對著我,倒臥在地上瑟瑟顫抖,一頭灰白、雜亂無章的頭髮像是骯髒的拖把披散在後腦勺,古銅色肌膚因為汗漬而油油亮亮。他那雙纖細得突顯出骨頭的雙手正緊抓著自己的肩膀,嵌著黑色污垢的指甲鑲進了上臂肉裡。
「拿來……」我隱約聽到他的呢喃。
「什麼拿來?」我不經意的脫口而出。
他的手指向遠處的一個玻璃光點,因為陽光的照射我只能看得出那是道白色的反光,直到我走近一看才發現那是個針筒。我猜他可能是剛要注射結果摔了一跤,然後好死不死碰上毒癮發作。
我用衛生紙拾起針筒,遞給他。「喏。」
他像是搶到獵物的獅子一把抓起針筒,接著迅雷不及掩耳的打在手上。他坐起身,閉著雙眼似乎正在感受毒癮遍佈全身的快感。這是我第一次這麼近距離欣賞他的臉。他長得十分削瘦,顴骨高高的,眼窩很深邃,因為長期的日曬雨淋在穿著吊嘎的手臂上有一圈明顯的色差。
那種人不是錯過許多機會,就是遲遲等不到機會。我想起我同事之前說的話。我心裡頓時有股想法油然而生:若給他一個機會,他會怎麼做?
「謝了,老兄。」他開口。嗓子聽起來像我奶奶的收音機一樣沙啞。
「拿去。」我掏出了五百美元,塞進他的手裡。「錢是你的了,好好運用。」然後我站起身來直接走人。
他好像過了半晌才張開眼睛,反應了過來。「嘿、嘿!老兄!噢幹,天啊……」他站起身,不知所措的來回踱步,抱著腦袋躊躇不前。
我躲在轉角偷偷觀察他的舉動,他似乎從沒收過這麼一大筆錢。我很好奇他接下來會怎麼做,拿去買毒品,還是重新投資自己的人生?
第二天,我發現他換了一身打扮。他買了件乾淨的polo衫跟牛仔褲,然後用皮帶把褲子紮得高高的。他也換了個髮型,把一頭油膩的拖把剪短,抹上厚厚的髮膠,然後往後梳。他蹲在街角他常待的地方,似乎在整理著什麼。
第三天,他不在城裡,我今天一整天都沒看見他;至少在值班的時候沒看見。
第四天,我上班時發現他到百視達對面的店家工作了,那是一間菸草店,老闆是個年輕但看起來很老成的辮子頭黑人,正在店裡跟他說些什麼。然後他幾乎都跟著店裡另外那個穿著帽T的小伙子實習。
我發現他找到工作的速度比我預想得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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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天,我一早起來看完晨間新聞,到窗邊想拉開一條縫隙給我的貓咪曬太陽,發現他剛好經過我家樓下,手上扛著那些他之前用來充當家具的厚紙板和一包黑色垃圾袋。他走到右側的街角,然後把它們全扔進附近公寓旁的垃圾箱,最後用鑰匙打開大門走進裡頭。
看來他好好把握住他的機會了。
今天下午我在我家樓下遇見他了。應該說,我被他認出來了。
他很高興能再度見到我這個挽救他人生的恩人,他興奮的跟我握手,然後告訴我他的名字。因為他的名字不常見,發音又很難唸,所以我就叫他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買了一杯咖啡請我,然後把我拉到他現在住的公寓階梯上坐著聊天。他告訴我他是打從何時開始墮落、幾年下來流浪了多少地方、還有他家人的下落。
他瞪大了雙眼,深邃的瞳孔裡盡是期望,彷彿閃爍著光芒,他說他希望將來能再度聯絡到失散已久的親朋好友。
不過我對他說的事情一點興趣也沒有,只是附和他不斷的點頭。坦白說,他只不過是我無聊,拿來社會實驗的對象罷了。
但有趣的還沒結束。若給他一點機會,再狠狠地抹滅掉,他會怎麼做?
阿拉斯加告訴我他正在戒毒,好擺脫他自甘墮落的人生,現在的他已經脫胎換骨,找到了工作也也找到了住處,他打算再多存點錢來拯救他也在流浪的一些朋友。他告訴我戒毒不是什麼容易的事,他說他有在服用戒斷藥物,但這需要長時間的抗爭,否則毒癮很容易蠢蠢欲動,就像被撕掉符紙的中國殭屍一樣。
「哦,這樣啊。」我點點頭,然後告訴他我要去上班,起身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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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天,阿拉斯加在自家的公寓樓下發現一個給自己的包裹。包裹上沒有寄件人地址,只寫著他家的收件地址。他猶豫了半天最後還是把它拿進了屋裡。好個蠢蛋。
第六十八天,我在值班,不經意的望向對街,沒看見阿拉斯加在他該出現的時候出現。
第六十九天,我看見那個穿帽T又戴鴨舌帽的小伙子跑到他家樓下按門鈴,似乎很著急的在尋找他。他按了好幾次門鈴,見沒人應門便開始坐在階梯上抽起菸來。他很有耐心的等了三十分鐘,後來又跟他路過的朋友一邊聊天一邊等待,但過了快一個小時依舊沒人出現,最後只好悻悻然的打道回府。
看來我的計畫還滿奏效的。過了幾天,我沒再看見阿拉斯加出現在對街,也沒看見他出現在我家附近。
但又過了一個星期,有天深夜我剛下班,走到每天都會經過的街區,看見阿拉斯加橫躺在他之前常待的地方。他像以前一樣用十根纖細的爪子抱著自己的肩膀,背對著我,全身顫抖著。
「唉。」我盯著他削瘦又充滿汗漬的背影,嘆了口氣。他大概經歷過被炒魷魚、然後被踢出他所住的公寓,現在一無所有又失去一切希望,淪落到他的老地方。
多虧我寄給他的那些古柯鹼(之後我大概又補寄了兩箱給他吧,我還以為他會留著當作消遣慢慢享用,誰知道他一口氣在短短一個星期之內就用光了)。
「殺了我……」他沙啞的低喃。
「什麼?」
我看見他身旁有一把左輪手槍。
「殺了我……」他又重複說了一次,似乎非常執著。可憐的老傢伙。
於是我幫阿拉斯加履行了他自己下的決定。月色很美,照映在滿地的鮮血,與阿拉斯加骨瘦如柴的身影,還有他那雙瞪大的瞳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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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最近那個瘋子被發現死在路上欸,好像是自殺的。」
「是喔。」
「他好像朝自己腦袋開了個洞欸,死得好慘。」
「是喔。」
「欸,你很白爛欸。」我同事用吸管在思樂冰的杯底發出難聽的聲音,然後皺著眉頭看我。「你不是跟他感情很好?我看你之前常常還跟他聊天啊。」
「才怪呢,他很煩人。」我埋頭整理著客人退還的光碟。「至少他解脫了嘛。」
以上是我消滅其中一個社會殘渣的過程,而且還是他自己叫我了結他的喔。再說我早就看他不順眼了,每次我下班時他都偷偷的站在他的老地方盯著我,連擦身而過也是,似乎對我有什麼企圖。
如果你有一發子彈、一次機會讓你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此時你會抓住機會,還是看著它稍縱即逝?
又或者你應該提防在你得到機會後將它奪走的人?
好啦,就這樣,這是發生在上週的一件小事,沒什麼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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