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
上帝為萬有之源,祂創造世人,創造了我等之列祖列宗,使之生養眾生,由父母生我們。故人當務本,因敬上帝而孝敬父母。
釋義
孝敬父母並非盲從父母。朱子曰:「子從父之令,本似孝,孔子卻以為不孝。與其得罪於鄉閭,不若且諫父之過,使不陷於不義,這處方是孝。恐似此處,未能大故分別得出,方昧。」(《朱子語類》〈經上〉20)利瑪竇指出,父有三者:天父、君父、人父,人若盲從「下父」(君主或人父)而不從天父,實為不孝。儒家孝道,本乎仁;聖教孝道,本乎上主誡命。然而兩者皆以孝為務本之行。
如欲愛人如己,必先愛上帝,知何為真愛,得實踐愛德之力,並在家庭先體驗何為愛與被愛。父母愛我等,我等愛父母。連父母也不愛者,豈能愛鄰舍?「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此言真確。惟何為仁之本?愛主為仁之本。當知上帝妙化萬物,孕育祖宗,而祖宗生我父母,父母生我;故孝不何止於祖宗父母,而必止於萬世之宗之主上帝。
聖經經文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着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上帝面前是可悅納的。(提摩太前書5:4)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2)
神哲學語錄
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論語》〈學而〉)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
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孟子》〈梁惠王上〉)
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詩經.大雅》〈生民之什.既醉〉)
吾今為子定孝之說,欲定孝之說,先定父子之說。凡人在宇內有三父:一謂天主,二謂國君,三謂家君也;逆三父之旨者為不孝子矣。天下有道,三父之旨無相悖;蓋下父者,命己子奉事上父者也,而為子者順乎,一即兼孝三焉。天下無道,三父之令相反,則下父不順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弗顧其上,其為之子者,聽其上命,雖犯其下者,不害其為孝也;若從下者逆其上者,固大為不孝者也。(利瑪竇《天主實義》689)
蓋天主令世人和睦,況人倫之至親者,莫過於父母,是以當孝順也。且禽獸尚知報本,何況於人乎?蓋為父母者,亦當盡其養育之道;為師者,亦當盡其教誨之道;其為尊長者,亦當盡其慈幼之情;夫婦,亦當盡其倡隨之義。(羅明堅《天主聖教實錄》14.1)
七誡之首曰:孝敬父母。父母生則養,盡志盡物;死則葬如生如存,乃孝敬也。(《代疑篇》卷上200)
第五條誡命吩咐人按照各人的尊卑長幼,履行自己的本分,並給予對方當受的尊重(1)。第五條誡命禁止人忽略或違反各人按其地位和身分當受的尊重和當得的侍奉(1)。(長老宗《西敏寺小問答》第64-65條)
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藐視或激怒我們的父母和其他掌權者,但要恭敬、服事、順從他們;親愛、珍重他們。(信義宗《協同書》〈路德小問答〉1.8)
個人、社會與教會的幸福,都與健全的夫婦和家庭生活息息相關。
子女應對他們的父母表示尊敬、感謝、合理的服從和幫助。孝順促進整個家庭生活的和諧。(《天主教教理》第2250至22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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