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
執行長辦公室,二十分鐘前。
「所以,具體來說要怎麼弄?」我問。
「就打草驚蛇啊。」墨凱回答,「既然不能打草驚蛇,那就只好打草驚蛇了嘛。」
「……不覺得這種說法好像哪裡怪怪的嗎?」我摸著下巴想了一下,卻也想不出更好的說法,不過這也是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墨凱要幹什麼,才想不出更好的說法啊。於是我問:「所以你到底要怎麼打草,才能驚到蛇?」
「首先我們來設定目標,打草驚蛇的目的,是為了讓受驚後的蛇作出你預想中的反應。而我們希望達到的效果,就是讓劉偉誠自己捧著犯罪證據衝到我們面前,給我們逮捕。」
「這聽起來超蠢的欸,」我皺起眉頭,有點不敢相信我聽到的,「你不是說他智商極高嗎?真的有辦法讓他作出這種白痴的舉動嗎?」
「就是因為他智商高,才有辦法達到這種效果啊,因為我們可以反過來利用他的智商。正所謂借力打力,四兩撥千金啊!」說著居然直接在執行長面前表演起太極雲手的招式。
我突然想起他邊吃摩斯漢堡邊看武俠小說的畫面,不禁懷疑這人是不是武俠小說看太多,以為自己是張三丰了。
比劃了兩下,墨凱停下動作,看了看我,感慨地說:「幸好這次的對手智商夠高,如果對手是你的話,恐怕還沒這麼好對付呢。」
等等,這是在拐著彎罵我智商低嗎?
你他媽……好算了,破案要緊,這種嘲諷聽久其實也習慣了,我現在已經沒有自尊心了。我聳了聳肩,將話題拉回正軌,「所以說具體到底要怎麼弄嘛?」
「超級簡單,」墨凱發出嘿嘿嘿的笑聲,笑了一陣,才繼續說:「首先,由我假扮一般員警,打一通電話給劉偉誠,問他一些看似看似無關緊要卻好像隱藏著什麼陰謀的問題的問題,然後……」
「等等,你說這一大串是什麼意思?什麼看似看似?的問題的問題?」
「嗯,這麼說可能不太好懂,那麼我再換個說法吧,」墨凱清了清喉嚨,繼續說:「總之,我先假扮成一般員警,打電話問他一些問題,然後,故意賣些破綻給他,讓他識破我的假扮,最好可以直接猜出我是負責偵辦此案的刑警。」
「既然都要假扮了,幹嘛還要故意讓他識破?」
「因為通常智商高的人都相當有自信,對於被自己識破的事情,他們會深信不疑。」
嗯,我突然覺得這話好像富含什麼深刻的哲理似的……
「但就算他深信你不是一般員警,那又怎樣?」
「這是讓他深信另一件事情的基礎。」
「什麼意思?」
「等到跟我講完電話,他開始對我的身份起疑的時候,」墨凱繼續說,同時眼光看向執行長,「再請執行長你打一通電話給他。」
「什麼?」執行長瞪大眼睛,露出驚訝的表情,指著自己的鼻子問:「我也要參加嗎?」
「這計劃一定要有你才能成功,」墨凱對執行長點頭微笑,「到時候就麻煩你了。」
「那、那我要怎麼做?」執行長問。
「他在餐廳送手錶給你的時候,你不是沒有收嗎?等等在電話中,你就隨便找個理由,說你想要那隻手錶,讓他把手錶送到你的辦公室吧。」
聽到這裡,我好像知道墨凱想幹什麼了,我問:「你是打算埋伏在這裡,然後等他拿著手錶過來的時候再逮捕他嗎?」
墨凱搖了搖頭,說:「不,如果真要這麼做的話,那就不用打第一通電話了。但這麼一來,他一定會覺得執行長的要求非常奇怪,這會讓我們更難掌控他接下來的行為,要是他先把手錶藏好,再過來這裡探探虛實的話,那我們不就直接露餡了?」
「那你幹嘛請執行長打電話叫他過來?」
「就像你說的啊,我就是打算埋伏在這裡,然後等他拿著手錶過來的時候再逮捕他。」墨凱一笑,說:「這就是我要讓他深信的事情!」
「啥?」我……這……什麼鬼?我怎麼越聽越一頭霧水?不,霧水已經不夠力來形容我的迷惑了,一頭雨水?一頭蒸餾水?
墨凱似乎很享受我一頭蒸餾水的表情,他哈哈笑了一下,又繼續說:「我會在第一通電話跟他提一些手錶的事,緊接著執行長再打電話給他,又跟他提起手錶的事……兩通電話的間隔太短,又提起同樣的事情,這樣任誰都會很輕易地將兩通電話聯繫在一起。
而當他發現第一通電話似乎有詐而起疑的時候,第二通電話裡所說的事情,對他來說就毫無可信度了,然後他就會認為執行長所說的理由是騙人的。
那麼執行長為什麼要騙人呢?一定是為了達到讓劉偉誠拿著手錶過來的目的,而這樣的目的跟第一通警察打來的電話聯想起來,就不會是什麼好目的了吧。
他一定會像你剛才一樣,認為執行長已經跟警察串通好,埋伏在這裡等他送手錶過來,然後再逮捕他。
所以聰明的他,是絕對不會中計的,他一定會立刻做出其它舉動來避開我們的假陷阱,那就是趕快拿著手錶驅車離開公司。而這正是我希望他做出來的舉動,因為當他拿著手錶衝到停車場的時候,就會掉進我們真正的陷阱裡!」
說到這,墨凱眼神變得精光燦然,感覺得出他內心躍躍欲試的興奮之情,他的笑容之中隱含一絲邪氣,彷彿犯人已經成為他的甕中之鱉一樣。
我突然覺得墨凱這個人,好像有點恐怖。
執行長聽完後,點了點頭,問道:「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在停車場逮捕他是嗎?」
「沒錯。」墨凱看向執行長,說:「所以要請執行長告訴我們,劉偉誠的車子停在什麼地方?你們從餐廳回到公司時,是開他的車對吧?」
「是啊,去程和回程都是他開自己的車送我的。」執行長回答,「回來的時候,他停在地下二樓的停車場。雖然車牌號碼我沒有背起來,但停車的位置我還是記得的。」
「那麼等一下就麻煩你帶個路。」墨凱對執行長說完後,又轉頭對我說,「在我們打電話之前,你就先叫支援,埋伏在劉偉誠車子的附近,等他出現就立刻逮捕他。」
我想了想,覺得還是有一些疑慮,「但,真的會這麼順利的讓他依照我們的想法行動嗎?為什麼他非得拿著手錶離開公司,才能避開我們的假陷阱?如果他真的如我們所想,可以把手錶藏在我們動用大批警力也找不到的地方,那他幹嘛不直接把手錶藏起來就好呢?」
「因為這也不會是他想要的結果,」墨凱說:「雖然找不到手錶可能無法定罪,但這情況對他來說也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他必須掰出一個拿不出手錶的理由。而拿不出手錶是件違背常理的事,所以想要掰出理由其實非常困難,萬一要是掰得不好,他的嫌疑立刻就會高到破表,這絕對不是他想面對的事,所以只要一有機會,他一定會帶著手錶離開公司。」
「那他帶著手錶離開公司,究竟是打算要幹什麼?」
「調包啊,如果我是他,我一定想辦法調包手錶。看是要另外買一隻新的也好,或是跟朋友借也可以。」墨凱看向執行長,說:「因為當時在餐廳,他要送手錶給執行長的時候,執行長連錶盒打開看一眼都沒有,就直接拒收了吧?」
「是啊,」執行長說著,不自覺的抬頭挺胸,散發出一股浩然正氣,「我這輩子從來沒收受過賄賂,這行為不對嘛!不可取嘛!」
「敬佩!敬佩!」墨凱裝模作樣地向執行長拱手致敬,接著又說:「所以他只要將錶盒裡面的手錶調包了,就可以大言不慚地狡辯,說這隻手錶就是他原本準備要送給執行長的手錶。這麼一來,既化解了拿不出手錶的僵局,同時又擺脫了嫌疑。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錶盒裡面的手錶是另外一隻,而且既然他自己有準備手錶了,就沒有將死者的手錶佔為己有的動機,沒有動機,我們要怎麼對他提出質疑?」
「嗯……所以調包手錶對他來說是最好的作法。就算因為工作忙碌而暫時無法離開公司,在接到警察和執行長的可疑電話之後,他一定會覺得危機迫在眉睫而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帶著手錶衝出去囉!」
我想了一下,又說:「不過既然手錶是關鍵證據,他會不會先將手錶藏在我們找不到的地方,然後再帶著錶盒出去,買一隻新的手錶裝進舊的錶盒裡?如果是這樣,當我們在停車場抓到他的時候,錶盒裡面也沒有手錶啊。」
「他八成不會這麼做。」墨凱搖了搖頭,說:「『他可以將手錶藏在我們找不到的地方』,這件事只是我們所作的假設而已。
事實上,誰又能保證自己藏起來的東西不會被人找到呢?難道他能放心把手錶藏在公司而人卻離開嗎?再說,萬一在停車場被我們抓到,他也要被迫面對他最不想面對的窘境,就是拿不出手錶。所以藏匿手錶這一招,只有在他認為自己走投無路的狀況下才會使出來。
而我們之所以使用打電話的方式引他出來,不直接過去找他,就是為了讓他以為自己還有機可乘。你想想,在請君入甕之前,是不是要先為他留一條入甕的路呢?」
「那如果他拿自己戴的手錶調包怎麼辦?他就不需要衝到停車場了啊。」
墨凱張大了嘴,露出驚訝的表情,似乎沒有考慮到這點的樣子。他轉頭看著執行長問道:「他平常有戴錶的習慣嗎?」
「沒有。」執行長搖了搖頭,說:「共事十幾年,從來沒看過他手腕上有戴什麼東西。」
墨凱又將頭轉回來,面對著我,笑說:「那太好啦!」
※※※
就這樣,我在執行長的帶路之下,找到了劉偉誠停在地下停車場的車子。和前來支援的同仁們埋伏好之後,執行長再度回到辦公室,和墨凱一起進行計劃。
果然過沒多久,就看到一個高大的帥哥匆匆忙忙的跑過來,他那個表情看起來就好像如臨大敵一樣。唉~沒辦法嘛,誰叫你好死不死遇上墨凱,有時候看著這些犯人被逼到狗急跳牆的樣子,也多少對他們感到有點同情。
那麼,該是我出場的時候了。
這位帥哥從口袋掏出汽車搖控器對著車門按下的瞬間,就等於告訴我,他的身份就是這次我們要逮捕的犯人劉偉誠了。
於是我直接走上前,抓住他的手臂,「咔嚓」一聲就把手銬銬在他的手腕上。
埋伏在周圍的同仁們看到我的行動,也立刻將停在停車格裡的警車開了出來,擋在他可能逃跑的路線上。但畢竟樓上就是百貨公司,在劉偉誠車子附近的停車位也不多,所以作為埋伏的警車也沒有幾輛,不過只是對付一個人的話,也足夠了。同仁們紛紛下車,將圈子包圍得更嚴密。
還好劉偉誠似乎也沒打算逃跑,他靜靜的聽我唸完米蘭達警告之後,轉過頭來,一臉疑惑地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什麼怎麼回事?」我不禁失笑,「你犯罪,我逮捕你啊,有什麼問題嗎?」
「所以這是個陷阱?你們根本沒打算在執行長辦公室逮捕我?而是這裡?那兩通電話明明就……怎麼會這樣?」
他說了這一大堆問句,似乎也不是真的在提問,而只是陷入思考時一種自言自語的狀態而已。當他恍然大悟的時候,不自覺的倒抽一口氣,隨即閉上眼睛,長嘆一聲,「原來如此,你們設了一個假陷阱讓我避開,同時讓我掉進了真正的陷阱吧?」
果然不愧是墨凱口中智商極高的聰明人,居然這樣一想就通。
「但就算是這樣,你們怎麼能確定我會往停車場跑?」劉偉誠問。
他這麼問,倒是讓我有些訝異,因為通常犯人被逮捕之後,要嘛就哭,要嘛就求饒,要嘛就心如死灰不發一語。但他不是,他表現出來的態度就好像是經歷過一次失敗的戰爭之後,要回到自己的基地開檢討會議,好搞清楚自己失敗的原因一樣。
「只能說,是你太聰明吧。」我回答。
「什麼意思?」
「像你這樣聰明的人啊,遇到任何事,都會盡量用最好的方法解決吧?但所謂『最好的方法』,通常只有一種,所以,就不太難猜囉。」
我這麼一說,這傢伙就給我擺出一臉不可置信的表情。這表情就好像在說:「像我這種智力超群的天才想出來的方法,你們這些庸俗的笨蛋怎麼可能猜到我在想什麼?」
「你擺這什麼臉?」我提起我的手肘作勢要揍他,但沒真的下手啦,「我告訴你,我是不如你聰明啦,但這世上的天才也不只你一個,我搭檔的智商就可以海放你好幾條街。如果你的腦袋轉速跟藍寶堅尼引擎一樣快,那他就是壓路機,直接給你輾壓過去,把你的藍寶堅尼整個輾爆我跟你說!」說到這,我不禁頗有得意之色,雖然墨凱那張嘴討厭的要死,不過有時候他的表現還是讓我感到相當的驕傲。
「就算要輾爆,也得先追上藍寶堅尼再說啊。」
沒想到這傢伙居然給我冷冷的回嗆一句,而且還讓人沒法反駁,害我覺得我才是真正被輾爆的那個……可、可惡!是我比喻得不夠恰當嗎?還是智商高超的天才講話都這麼討厭啊?沒錯一定是這樣,他跟墨凱都一樣惹人厭。
「是想輾爆誰啊?蛤?」
墨凱的聲音突然從後方傳來,我回頭一看,只見他和執行長正朝著這邊走過來。
劉偉誠看到執行長之後,好像感到很羞愧似的低下了頭。
「你們是不是偷偷在講我的壞話啊?想開輾爆機輾爆我是不是啊?蛤?」
「輾爆機是什麼鬼啦!是壓路機!好啦隨便啦!」我趕緊切斷壓路機的話題,免得墨凱又扯到其它地方去,「你們怎麼現在才來啊慢死了!」
「電梯塞車嘛。」
「電梯還會塞車的喔!」
「好啦別扯那些有的沒的,」想不到墨凱竟然超難得的自己將話題導回正軌。他對劉偉誠說:「手錶呢?你是要自己拿出來,還是要我們搜身啊?」
這話很明顯就是要劉偉誠自己拿出來,但劉偉誠聽了這話之後,先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墨凱,然後無言的舉起被手銬銬住的雙手手腕。
我看了看劉偉誠,又看了看墨凱,現在是要再打開手銬讓他拿手錶,然後再把他銬起來嗎?太麻煩了吧。
一陣尷尬的沉默之後,劉偉誠嘆了口氣,說:「在我外套右邊口袋裡。」
既然他都這麼說了,我就老實不客氣地將手伸進他的口袋中摸索,果然摸到了一個四四方方的盒子。我拿了出來,確實就是死者女友給我們看過的,照片上的手錶禮盒。
墨凱接過我手上的手錶禮盒,打開後把手錶拿出來仔細端詳,然後又拿出手機,一會兒看著手機螢幕,一會兒又看著手錶,好像在比對什麼。
「OK!證據確鑿!」看了一陣,墨凱才抬起頭來,將手機螢幕朝向劉偉誠,說:「我請其他同仁去死者女友購買這隻手錶的店家查詢記錄,剛才已經傳到我的手機了,記錄裡的流水號,跟這隻手錶上的流水號相同。所以你應該明白,這隻手錶可以直接證明你是犯人吧?」
劉偉誠不發一語,只是嘆了口氣,然後點了點頭。
「嘿!聰明的犯人抓起來就是方便,一點就通,都不用像電視劇那樣,最後還要跟犯人來場激烈的辯論,辯東辯西的,他才會心服口服的接受逮捕。」墨凱自顧自地笑著對我說,完全不管犯人心裡的感受。
「聽你的聲音,你就是假扮一般員警打電話給我的那位吧?」劉偉誠看著墨凱說。
「沒錯啊,怎樣?」墨凱一臉笑嘻嘻的,擺出一副「打我啊笨蛋」的表情。
劉偉誠苦笑了一下,說:「這招確實很強,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不過我還是想問,我跟死者根本不認識,你們是怎麼懷疑到我頭上來的?明明我在廁所裡沒有留下任何線索不是嗎?」
「呵,笑死,我為什麼一定要花時間跟你講解這種事?你不是很聰明嗎?那就自己去想破你的小腦袋吧。看能不能想通我是怎麼抓到你的。」墨凱說完還對劉偉誠吐了吐舌頭。
還好我不是犯人,否則的話看他這嘴臉我真想摜他一拳,有夠囂張的。
劉偉誠聳了聳肩,無奈的說:「好吧,算了,就算想通也於事無補了吧。」
「你一定常常把所有人都當成笨蛋吧?」墨凱說著,突然伸出手指指向我,「他確實是個笨蛋沒錯,但我可不是。我告訴你,一個聰明的人,如果不能克服自負的通病,那也不算多聰明啦!」
嗯,確實是這樣,如果總是眼高於頂的話,走路走久了也會撞到電線桿吧。而且這話墨凱也應該說給自己聽才對,全台灣最自負的人我看就是他了……欸,等等,他是不是又趁機罵我笨蛋了?
劉偉誠嘆了口氣,眼神看向執行長,說:「抱歉執行長,辜負您對我的期待了。但人真的不是我殺的,希望您可以相信我。」
此刻執行長那張正氣凜然的國字臉嚴肅得跟什麼一樣,他語氣沉重地對劉偉誠說:「我知道人不是你殺的,這整件事就是個意外,剛剛墨警官都跟我說明過了。」
聽到執行長這麼說,劉偉誠臉上露出寬慰的笑容,正想說點什麼感謝的話時,執行長卻又用更加森嚴的口氣大聲說道:「但是企圖掩蓋真相、逃避責任,就是你處理事情的方式嗎?如果讓你當上總裁,有一天公司出了什麼意外,難道你也打算這樣處理嗎?」
「執行長,我……」面對執行長的怒氣,劉偉誠一時張口結舌,不知該說些什麼才好。十五年來他從沒見過這麼生氣又失望的執行長。
「雖然不該這麼說,但幸好發生了這樣的事,才讓我澈底看清,你並不是公司需要的那種人。」執行長冷冷的說。
聽到執行長這麼說,劉偉誠張大眼睛不發一語,大概也是覺得無話可說了吧。他的眼神變得空洞,慢慢低下頭來,目光從執行長的臉上移向地板,彷彿是在看著自己頹然隕落的前途一樣。
這時候,墨凱看向我,點頭示意。於是我將手搭上劉偉誠的肩膀,推著他往一輛警車走去。
將犯人送上警車並關好門之後,警車便發動引擎離開現場。
「對於這次的事情,我感到相當的抱歉。」執行長低著頭說。
「人又不是你弄死的,你不需要感到抱歉啦,」墨凱拍了拍執行長的肩膀以示安慰,然後指了指警車開去的方向,說:「那傢伙才需要感到抱歉吧!」
執行長嘆了口氣,說:「但畢竟他是我們公司的人,公司花了十五年的時間將他培養成這種人,多少也是要負點責任吧。真的是不好意思了。」說到這,執行長居然對著我們作出四十五度鞠躬。
「沒事沒事!」墨凱連忙伸出雙手阻止執行長,「偵辦案件是我們的工作,所以對我們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死者家屬那邊,我也會親自去慰問,為他們盡一份心力的。」執行長抬起頭來,深呼吸了一口氣,儘量揮去臉上的陰霾,好讓自己恢復到平日那樣英明幹練的形象,「關於這件事的後續,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幫忙的地方,請盡管開口,我一定配合。」
執行長向我們點頭致意之後,隨即轉身離去。
看著執行長的背影,我不禁感慨,明明從頭到尾都不關他的事,卻因為身為犯人的上司而願意為這件事情盡上最大的心意。
要是全世界都充滿這種人的話,我們刑警不知道可以輕鬆多少喔。
「結束了!」墨凱突然大叫一聲,嚇了我一跳。
我轉頭看他,只見他匆匆忙忙的按著手機螢幕,打開碼錶APP,然後又大叫一聲「時間到!」,同時,食指往螢幕按了下去。
然後,他看著手機螢幕,拿著手機的右手顫抖著,左手握緊拳頭,臉上出現了一副心有不甘的表情。
「怎麼了啊?」我問。
「居然花了四小時二十二分三十八秒才破案……」說著,墨凱將螢幕朝著我推過來,給我看APP上的數字,然後完全不顧旁人眼光的大聲嚷嚷,「四小時破案大挑戰失敗了啦!可惡!」
叫完「可惡」之後,他隨即擺出一副要死不活的樣子,我彷彿可以看見他的頭頂上出現「殘念」的特效字幕。
我不禁失笑,呵,這傢伙果然是除了推理能力強到不像樣之外,其它方面都幼稚得像個小朋友啊。
我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四個小時很厲害了啦,換作是我,可能四個月都還破不了案呢!」
「那當然囉~因為你是笨蛋嘛。」他居然垂頭喪氣地說出這麼囂張的話。
可……可惡!本來想安慰他的說,結果又被趁機揶揄了一下。哼!既然這樣的話,我再說點什麼打擊他一下好了!
我想了想,然後故意鬆了口氣似地說:「不過現在想想真是好險啊~還好劉偉誠因為工作太忙沒有離開公司,要是在我們來到這裡之前,他就已經出去把手錶處理掉了,那就算你的計策再怎麼巧妙,我們也找不到證據呢。」
聽了這話,我原以為他會更加垂頭喪氣,沒想到他居然瞬間挺直腰桿,臉上出現自信的笑容,一眨眼間就恢復了「神探」該有的風采。
墨凱笑著說:「誰說找不到證據的?」
「咦?什麼意思?」聽了這話我不禁愣了一下,想了想才問:「難道你知道他會將調包過的手錶藏在什麼地方嗎?」
墨凱搖了搖頭,微笑著說:「不是什麼手錶不手錶的問題,就算他把手錶炸成碎片,或是用火箭送上冥王星都沒有關係。因為能將他定罪的證據,早在一開始敲開工具間門鎖發現屍體時,我就已經掌握到了。」
我睜大眼睛,簡直不敢相信我聽到的話,他怎麼總是有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之內掌握到證據啊?然後掌握到了就自己藏在心裡面都不講出來分享一下的嗎?做人可以這樣嗎?這樣對嗎?
這時候,我的眼角撇見站在墨凱斜後方的一名員警,悄沒聲息地對我偷偷比出「OK」的手勢。
看來我稍早吩咐他的事情已經辦妥了。不過比起這個,現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墨凱究竟掌握到了什麼證據。
「你掌握到了什麼?」我迫不及待地問。
「告示牌上的指紋啊,」墨凱擺出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說道:「工具間門板打開後,我們不是看見了有一塊「清掃中」的告示牌蓋在屍體臉上嗎?上面可能就有他的指紋……咦?」說到這,墨凱皺起眉頭猶豫了一下。
「可能?」我試探性的提出質疑,「只是『可能』的話,無法成為證據吧。」
墨凱低著頭,開始自言自語,「因為告示牌直接蓋在臉上真的很不自然。一般來說,人類在心理上對於屍體會有一定程度的敬畏,不太可能故意把告示牌丟在屍體臉上,除非當時工具間已經被他鎖起來了,他沒辦法開門將告示牌放回工具間,只好從門板上方的縫隙投進去……但也可能不是這樣……有可能真的是故意的……天才那種不把人放在眼裡的自負……手套也能從門板上方的縫隙投進去……就算有指紋,告示牌放在地上也有機會被任何人移動……啊咧?」
碎碎唸了一陣之後,墨凱突然抬起頭來對我說:「算了,這個部份當我沒說過。」
「哇哩咧~」我直接表演一個綜藝摔給他看,「所以你還是沒有在一開始就掌握到證據嘛!」
「不,我還是有掌握到喔。」墨凱恢復了自信的笑容,「因為除了告示牌之外,劉偉誠確實有在其它關鍵的地方留下指紋。」
原以為墨凱會為了避免尷尬又把話題扯開,沒想到他還是堅持在指紋的話題上面,難道說廁所裡真的有留下犯人的指紋嗎?
「可是他不是有戴手套嗎?我們發現屍體時,手套被丟在屍體身上,表示他一定戴過那雙手套啊,那怎麼還會留下指紋?」我問。
「確實他可能沒有在其它地方留下指紋,」說到這,墨凱咧嘴一笑,「但是手套內部呢?」
我整個恍然大悟。
「戴著手套清理現場,然後再把手套丟在現場。你說這個人到底算是天才還是笨蛋?」墨凱嘿嘿嘿地笑了幾聲,又說:「我們只要把橡膠手套剪開,不就可以採集到他的指紋了嗎?」
「對欸!我……」
雖然墨凱點出這個我一直沒發現的地方,實在讓人有點心情激動,不過現在我已經學乖了,不想給他任何可乘之機。
原本我是想說「對欸!我怎麼沒有想到?」,但我知道,當我這麼一說,墨凱一定會接著說「因為你是笨蛋啊。」
哼!早就把你看透透了,我才不會中計呢!你的陷阱對我已經不管用了!
「我什麼?」墨凱問。
「我……我懂了,原來手套裡面有指紋啊,嗯。」我試著把話圓回來,這樣應該就妥當了吧。
我看到墨凱眼裡閃過一絲懷疑,只好趕緊再把話題岔開,「手套這件事,你是剛剛才想到的嗎?還是一開始發現屍體的時候就知道了?」
「嚴格來說,是在我吞下第一口麵包時想到的。」
「看來今天這塊麵包功勞不小啊,35元真是太超值了……欸不對啊,」我突然意識到,「既然你那時候就已經掌握到證據了,幹嘛還要搞這麼久啊?直接當場比對客人們的指紋不就好了嗎?」
墨凱的表情相當不以為然,「如果在二十分鐘之內就把案子給破了,那還有什麼好玩的?」
「命案本來就不好玩嘛!」我大聲抗議。
墨凱才不管我覺得好不好玩,他略顯興奮地說:「你自己試想一下,『去餐廳用餐,剛好遇到命案』,你不覺得這情況很像偵探小說裡面那種老掉牙的死神套路嗎?難得在這種情況下遇到命案,不好好玩一下怎麼行?」
……好吧,跟在他身邊這麼久了,也不是不知道他把動腦推理抓犯人當作是興趣在經營,雖然覺得他只是為了好玩就擅自把辦案的過程拉長是件很討厭的事,但仔細一想,只花了四個多小時就破案,這速度難道不快嗎?
的確很快,好吧,在他的能力強到爆炸的前提之下,這種幼稚的行為勉強可以接受啦。
墨凱滿足般地舒了口氣,接著若有所悟地說:「不過話說回來,你說像劉偉誠這麼聰明的一個人,總以為自己萬無一失、算無遺策,結果還不是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特地戴起手套避免留下指紋,然後把手套留在現場?是在搞笑嗎?看來智商高也不見得辦事牢靠,空有智商,沒有智慧,又有什麼用呢?」
墨凱用一副長輩對晚輩諄諄教誨的慈祥表情對我說:「所以說啊,做人要懂得謙虛,千萬不能仗著自己聰明就太過自負,知道嗎?」
我又不聰明,所以我一直都很謙虛啊,跟我說這些話幹嘛?
「我本來就不聰明也不自負,對我說也沒用啊。這話你應該要對自己說吧,你自負到爆欸。」
「也對,對你說也沒用,因為你是笨蛋啊。」
臥槽!又中計了!
「想躲過我的陷阱,再回去練個兩百年吧。」墨凱陰惻惻地笑了起來。
原來他剛才已經看破我的心思,所以才故意設陷阱給我跳嗎?!真的很煩欸!天才怎麼這麼難相處啊?可惡!真是半點也大意不得啊!
墨凱笑了一陣,才伸伸懶腰,打了一個真正將心情放鬆的大哈欠,「好啦,事情也解決了,我要回家去邊追劇邊吃蛋糕了,掰啦各位!」說完,轉身就走。
突然就要走,這也太突然了吧,我趕緊對剛才和我打手勢的員警點頭示意,員警接收到我的指令之後,立刻從警車裡拿出一塊插著蠟燭的八吋蛋糕。
我大聲叫著:「一二三,預備~唱!」
「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
幾名員警簇擁在端蛋糕員警的身旁,一邊拍手一邊唱歌,一邊往墨凱走了過去。
墨凱回過頭來,看著這個陣仗,驚訝得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嘿嘿嘿!總算嚇到他了吧,我開開心心地走上前去,笑著說:「明明是生日還要工作,也真是辛苦你啦。」
墨凱驚訝的表情一時還無法收回來,他指了指員警手上的蛋糕,「這你買的?」
「這裡就是百貨公司啊,要買個蛋糕很容易吧。我叫支援在停車場埋伏的時候,就順便請一位同仁去幫我買了。本來嘛,今天就是要幫你慶生的,誰知道發生命案害你的法式大餐泡湯,總覺得這樣有點可惜嘛,總之生日快樂囉~」
「讚啦!買蛋糕的錢省下來了!」
「喂~」
墨凱看向蠟燭上的火光,臉上似乎寫滿了複雜的情緒,是感動呢?還是害羞呢?還是難為情呢?還是嫌蛋糕看起來很難吃呢?
只見他一言不發的盯著蛋糕,現場一片沉默,搞得我和員警們面面相覷,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OK!」墨凱說完,直接把蠟燭給吹滅了。
「咦?你幹嘛吹蠟燭?要先許願啊。」
「我許好了啊,這就叫做效率!」墨凱咧嘴一笑,比出一個大姆指。
「咦?」
原來剛才的沉默是偷偷在心裡許願嗎?
「那你怎麼沒有講啊?至少前面兩個願望要講出來分享一下啊。」
「很簡單啊,第一個願望呢,」墨凱用食指比出一,「是希望世界和平、疫情趕快過去、人類們健健康康的活著、不要再有什麼奇怪的瘟疫出現了;然後政府要懂得傾聽人民的聲音,不要太專制,各方勢力有話好好說,不要動不動就發生軍事政變影響股價,我投了很多錢在股市欸不要鬧了好嗎?」
「欸你這個是把一堆願望揉成一團當成一個願望在許吧。聰明人都是這麼投機取巧的嗎?」
墨凱完全不管我在說什麼,直接又說出了他第二個願望,「第二個願望呢,是希望以後每一個殺人犯都殺人未遂,拿刀砍人的時候刀斷掉、拿鎗射人的時候拿成水鎗;然後那些變態不要再虐貓虐狗了,還有學校裡的小朋友好好讀書,不要沒事就霸凌同學,不然以後在報復行動中被殺的話,又會害我的工作量增加。」
我聳聳肩,好吧,就讓他許願許個夠好了,「那第三個願望就……」
原本我是想提醒墨凱,第三個願望不能講出來才會實現。沒想到我還沒說完,他就直接毫不保留的也把第三個願望說了出來。
「第三個願望就是希望白謙信趕快交到女朋友。」
「欸第三個願望不能說出來啦!否則不會實現喔!」沒想到墨凱居然把第三個願望留給我,不禁覺得有點小小的感動。
「我知道啊,所以才要說出來嘛。」說完,墨凱接過員警手中的蛋糕,讚嘆道:「哇~好好吃的樣子!」
欸,等等,我怎麼覺得哪裡怪怪的?怎麼有一種被陰的感覺?
「好啦,謝謝你們幫我準備這個蛋糕,我超開心的。」墨凱面對著我和員警們說著這話,但表情看起來有夠慵懶,一點也不覺得他超開心。
墨凱偏著頭想了一下,時而眼睛骨碌碌地轉動,時而用手指搔了搔臉頰,才說:「嗯,我不知道要說什麼啦,總之謝謝你們。這個蛋糕我就帶回去獨享了,我一口都不分你們吃。」
到底在說什麼東西啊,我不禁失笑,「好啦,你自己帶回去吃啦,我幫你裝好。」說著,我接過他手上蛋糕,小心翼翼地裝進蛋糕盒裡,然後再交給他。
墨凱接過蛋糕盒之後,再也不說一句話,直接轉身就走。
平時伶牙利齒的墨凱,剛才居然會不知道要說什麼,簡直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然後要走了連一聲「再見」也不願意說,直接掉頭就走。
這不是害羞又是什麼?
我微笑的看著墨凱的背影,回想他剛才許的那些願望……
似乎又更加尊敬他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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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總算是寫完了。
從2020年六月26日開始寫,一直到現在,也過去八個多月了。
又是八個多月過去了。
說真的,寫一篇不到八萬字的小說都要花我這麼多時間,真不知道我這輩子還能夠寫出多少篇小說。
不過寫多少算多少囉。
這篇小說,其實是二十幾年前挖出來的一個坑。
當然,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知道這個坑的存在,所以也不會因為有個坑在那邊就感覺到壓力什麼的。
但是這個坑,一直記在我心裡面,總是想著,總有一天要把它完成。
有時還是會想到當年那個半夜不睡覺、抱著一堆稿紙忘情寫小說寫到天亮的我。
現在還是想跟當時的我,說一聲:
「欸這篇我寫完了喔。」
要是以前那個我,知道今天會把這篇寫完,應該也會很高興吧。
而因為是二十幾年前的坑,那時我還小,思慮不周,所以其實原本的故事存在著非常多矛盾和漏洞,還有一些非常老套和過時的設定。
比如說,原本的設定是,兇手是個左撇子,而墨凱在發現這點之後,一直想辦法要證明兇手是個左撇子,包括突然丟東西給兇手,看他用哪隻手接等等的,而兇手就一直想盡辦法隱藏自己是個左撇子的事實,就是這樣一攻一守的情節。
但是,經過了這二十幾年,「左撇子」的設定在推理小說界,應該已經算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設定了吧!我才不想要在我的最新作品裡面放這麼老套的東西呢!
所以我就這樣,一點一點的,將當年想出來的故事慢慢改寫、修正、去蕪存菁,然後再加入一些新的東西,總算才完成了這篇作品。
就這樣花掉了八個月。
還是希望我以後可以找到更好的方法來加快寫作速度吧。
※※※
最後來解說一下封面上所寫的公式吧。
M≠X→(P=Q,R≦S),
(P≠Q,R>S),
¬(M≠X),
M=X
加上編號比較好解說:
1.M≠X→(P=Q,R≦S),
2.(P≠Q,R>S),
3.¬(M≠X),
4.M=X
1和2是已知條件;3是推理;4是結果。
設M為犯人,X為身為犯人的特定角色。
(P=Q,R≦S)為推理過程中需要符合的兩個條件。之所以寫成兩個條件,是因為條件數量必須視情況而定,通常不會只有一個條件,所以寫成兩個來概括一個以上的條件。(所以這個部份的寫法可能也會視情況而改變。)
符號「→」是「若……則……」的意思。所以1的意思是:若犯人不是X,則一定同時符合某幾個條件。
而2這個已知條件,明顯跟(P=Q,R≦S)不一樣,所以(P=Q,R≦S)是不成立的。
而當(P=Q,R≦S)不成立,我們就可以推理出3。「¬」是邏輯非的符號,所以3的意思是「非M≠X」。
然後再由3推理出4的結果:犯人=X!
這個論證曾經出現在前作《火眼神探:偵訊禁止》中,引用一段內文:
【所以如果周曉靜不是兇手的話,那麼上述三件事情的順序就絕對無法成立了。而事實上這三件事情的順序確實成立,所以周曉靜一定是兇手!】
這段話寫成公式的話會變成:
M≠X→¬(P>Q>R),
(P>Q>R),
¬(M≠X),
M=X
有興趣的話可以閱讀一下前作,啊如果沒興趣的話就算了這樣。
話說回來,這段公式其實是從理則學中否定後件的選言三段論演化而來的:
P→Q
¬Q
¬P
讀作:「若P則Q。非Q,則非P。」
舉個例子比較好理解:「若是考試交白卷,則一定零分。已知考卷一百分,則沒有交白卷。」
這是一個超級簡單的東西,但為什麼要寫得那麼複雜?除了只是為了封面設計得好看之外,其實另有含意。
因為本作主角墨凱這傢伙,就是會只為了好玩而把事情搞得很複雜的那種人!就像這個明明超級簡單的公式,我要把它改得多複雜就改得多複雜一樣,完全就是一個任性而莫名其妙的人。
另外,這個公式是我結合了理則學的形式和數學的符號,再加上一點Excel公式的影子創作出來的,並不是正統的公式。以此象徵墨凱這個人不走傳統套路、不按牌理出牌的個性。
而這麼討厭的一個人,偏偏他推理出來的結果幾乎都是正確的,就像這個公式是一個絕對正確,無法駁倒的有效論證一樣。
所以這個公式可以概括墨凱這個角色在小說中表現出來的人格特質。
是有這種含義在的。
PS.
小說中墨凱沒有解開密室之謎,本來說抓到犯人之後要問他的,結果也沒問。其實不是忘了寫,而是故意不寫的。
這就是有趣的地方。
通常一個用複雜機關製成的密室,可能會在門裡門外殘留下一些線索,但小說裡這個密室則相反,它太過簡單,完全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可以靠推理來破解,頂多只能用猜的,「啊,這個應該是怎樣怎樣造成的。」,從這角度看的話,想要破解,反而比那些機關算盡的密室更困難。
但其實墨凱還是猜到了,因為他在測試密室手法時,用阿信的領帶做了跟犯人完全一模一樣的舉動,雖然結果失敗了,但在另一種意義上,他還是破解了這個密室,只是他本人和阿信完全沒有察覺而已。
那為什麼不讓他們察覺密室已經破解了?
其一是因為沒有必要寫出來給讀者看,因為在犯人的犯案過程中,密室是怎樣造成的,已經寫得很清楚了。
其二是因為想要營造出一種「擦肩而過」的美感,我覺得這很特別。
神探雖然很神,但他不是神,沒辦法什麼事情都知道,這樣才能拉近與人類的距離,讓這個角色更真實。但又不能拉得太近以致於失去神探的定位,所以才會有這種「看似沒破解,其實有破解」的設計,好讓墨凱成為一個「雖是人又像神」的角色。
所以才決定不讓墨凱察覺自己已經破解了密室之謎,如果硬要在後面加上一段「哎呀原來不是領帶而是緞帶啊!」之類的話,一來會影響流暢度,二來我覺得很多餘,沒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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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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