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現場位於小巷中一棟公寓的三樓。
陳先生因為發現隔壁鄰居的大門敞開,好奇往裡看了一眼,赫然發現了一具倒臥在陽台上的屍體,嚇得趕快報警。
基於工作的本份,我只好放棄了精采的電影和美味的晚餐,驅車趕往現場。
跟隔兩條街就是喧囂熱鬧的購物商圈比起來,命案現場所在的這條小巷簡直靜謐得差點讓人誤以為來到了鄉下。每一棟公寓相隔的距離都不太遠,因此當大批警車閃著警示燈進註這條小巷時,附近的住戶都忍不住好奇地打開窗戶觀望。
人類就是喜歡湊熱鬧,要是我也能像他們一樣來湊一會兒熱鬧然後就拍拍屁股走人的話就好了,可惜我不行,因為我是個刑警。
公寓並沒有電梯可以搭乘,不過所幸命案現場位於三樓,爬樓梯上去並不費力。
鑑識人員各個都像隻勤奮的小蜜蜂一樣,在命案現場忙進忙出的,然而看見我的來到,還是不忘對我點頭行禮。
「各位辛苦了,屍體呢?」我客客氣氣的問了其中一名在現場幫忙的員警,員警立刻盡職的為我帶路。
嚴格來說其實也不需要帶路,因為屍體就趴在陽台的地板上,一進住家大門就看到了。
這是一個一看就知道平常有在努力維持整潔的陽台,在最深處的角落擺著一個鐵架,鐵架上整齊堆放了一些雜物,靠近門口的部份擺了一座白色的鞋櫃,除此之外就什麼都沒有了,雖然頭頂上架設著一根用來晾衣服的竹竿,但此刻竹竿上一件衣服都沒有。如果能在陽台上多種幾盆花增添綠意的話一定非常不錯,我心想。
屍體就這樣腳朝著門口,以俯卧的姿態趴在鞋櫃的旁邊。
死者是一名女性,從面容上看起來也就二十出頭,本應是花樣年華的她,現在卻面無血色的趴在地上,她的背後插著一把水果刀。除此之外,肩頸部份也有多處刺傷,光用肉眼根本分辦不出她到底被刺了幾刀,總之是不少刀吧,原本淡淡粉紅色的居家服被鮮血染得好像大紅嫁衣似的,屍體周邊也滲了一灘血。
我不禁感到一陣暈眩。
說來丟臉,我堂堂刑事局偵一隊的刑警,看到血居然會覺得噁心甚至腿軟。雖然我身為刑警的資歷還不滿半年,但是拿這種事來當成軟弱的藉口也是說不過去的。
現在命案現場有這麼多工作同仁,可不能被瞧不起啊!於是我勉強自己深呼吸幾口氣,扶著牆裝出一派輕鬆的樣子,隨口問道:「死亡推定時間?」
「從屍斑和僵直程度來判斷的話,死亡時間距離現在可能有兩三個小時了。然而時值夏季,考慮到氣溫問題的話,需要將時間縮短為大約一到兩小時。」其中一名鑑識人員看著手上的報告對我說道。
那跟我說「一到兩小時」不就好了?廢話這麼多幹嘛?我忍不住在心裡吐槽了一番。
如果是一到兩小時的話嘛……我看了看錶,現在時間是晚上九點十五分,這麼說的話,死亡推定時間是晚上的七點十五分到九點十五分囉?不對不對,根據我收到的情報,隔壁鄰居準確的報案時間是八點五十三分。鄰居之所以會報案當然是因為看到屍體的緣故,所以死亡推定時間是晚上七點十五分到八點五十三分吧……啊啊~分鐘算得那麼仔細也太麻煩了吧!算了啦,我們乾脆湊整數,把死亡推定時間定為晚上七點到九點好了。
我這個人最喜歡湊整數了,湊完整數我莫名感到一陣痛快,被屍體噁心到的不舒服感也消散了不少。
「致命傷在什麼地方呢?」我假裝問著跟屍體有關的問題,視線卻一點也不想看過去。
「死者背後有十三處刺傷,其中三處割斷了頸動脈,初步判斷主要死因是失血過多。」
血……噁~
我還是忍不住的乾嘔了一下,嗯,希望沒有人發現。
為了緩解噁心的感覺,我試著轉移注意力。
稍微觀察了一下,從現場的狀態看來,依我猜想,可能是兇手趁死者一個人在家的時候造訪,死者為兇手開門的那瞬間,兇手立刻發難刺殺了死者,然後便逃之夭夭了。從住家大門並沒有關上、以致於讓隔壁鄰居發現屍體而報警的這點看來,大概就是這樣了吧,畢竟兇手在逃走之前是不可能好好的將大門關上的,因此大致上可以定調為強盜殺人事件了。
不過在這種公寓與公寓比鄰而居的小巷裡,兇手竟然會選擇在陽台這種半戶外的地方下手,未免也太大膽了吧,難道就不怕對面公寓的住戶剛好目擊到嗎?
念一及此,我立刻吩咐一名員警,到對面公寓去挨家挨戶的問看看有沒有目擊證人。「好的!」員警答應一聲之後立刻就出門了。
我胡亂對著屍體膜拜一下,穿戴起進入命案現場時規定要穿戴的白色手套和鞋套之後才走進客廳。
我稍微看了一下客廳的地板,簡直可以說光滑晶亮一塵不染。雖然說穿戴鞋套是規定,但就算沒有這種規定好了,要是穿著皮鞋就踏進人家地板擦得這麼乾淨的客廳,那也是怪不好意思的。
環顧四周,這是兩房一廳的普通公寓。
根據剛才從員警口中聽到的情報,死者目前跟大她三歲的姐姐一起住在這裡,所以想必是一人一個房間吧。然而現在姐姐卻不在家,整個房子只剩下我們這些警務人員在走動。採指紋的採指紋、拍照的拍照,顯得我好像很閒一樣,不過採指紋跟拍照本來就不是我的工作。
我在房子裡到處走走看看。對於兩個二十來歲的女孩來說,客廳的擺設意外簡單:一套皮革沙發擺在背對陽台的方向,沙發面對著一組電視櫃,電視櫃上擺著一台大約四十幾吋的電視,電視櫃左邊是冰箱。格局方面的話,電視櫃的右邊是一段走廊,房間分別位於走廊的兩側,走廊盡頭是廚房和浴室。
在此說明一下兩位姐妹的基本資料:姐姐名叫周曉靜,26歲,單身,目前在一家保險公司擔任內勤;妹妹名叫周雨潔,23歲,也是單身,目前在一家小出版社裡從事校對工作。姐姐從大學時代一直到出社會都一個人獨居在台北,而妹妹在老家苗栗唸完大學之後,也想要來台北工作,但畢竟新鮮人難以負擔每個月的房租水電,為了互相有個照應,所以姐妹倆決定租個兩房一廳的公寓住在一起。
然而我比較在意的是,姐姐到底去哪了?妹妹死在自家陽台上,她知道這個消息嗎?為什麼都晚上九點多了還不回家呢?會是正在跟男孩子約會嗎?還是在幹嘛呢?
「能聯絡得到周曉靜小姐嗎?」我向一旁的員警問道。
「目前正試著聯絡呢,但是手機一直無人接聽。」
「那麼請繼續聯絡看看。」
「好的。」
我走向通往廚房的走廊。兩側的房間門都沒關,燈也都開著,從門外就可以看見房間裡的情形……嗯,兩相比對之下,其中一間房間乾淨整齊得多,而另一間房間則雜亂無章。看來姐妹倆雖然出自同一個家庭,生活習慣卻似乎有頗大的差異,不過這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事啦。
正當我要走進廚房的時候,其中一名鑑識人員小跑步過來請示我,「白警官,屍體周邊的採證工作已經做好了,可否先將屍體移走呢?」
「不!」聽到這個問題,我立刻果斷的回答:「一切請先保持原樣,等他來了再說。」
「好的。」
我口中的這個「他」今天又遲到了,但是對於這位前輩我也不好說什麼,只期待他能夠趕快來到命案現場。至於為什麼要期待他嘛,我只能說,他是整個刑偵大隊裡最奇葩的人物,時而令人頭痛、時而令人驕傲。能夠成為他的搭檔,究竟該笑還是該哭呢?該覺得榮幸還是倒楣呢?我真的不知道。
我的搭檔有個非常特別的姓氏,他姓墨,單名一個凱字。雖然我在心裡偷偷的幫他取了一個「火眼金睛」的綽號,但說到綽號,如果以一般大眾來說,對於這樣的人物只會給他一個比較通俗的綽號,叫做ーー
「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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