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我母親說,父親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從內地走難到香港的。因為父親家貧,而我父親的姐姐又剛好嫁了個有錢人,所以我爺爺嫲嫲就拜托她照顧我父親-也就是他的弟弟。
好景不常,十年文革主張鬥地主、打到資產階級,父親的姐夫一家首當其衝成了被批鬥和清算的對象。嫲嫲怕我父親受到牽連,便安排他到香港投靠遠房親戚。我父親就是這樣來到香港。
那時候的香港並不像現在生活這麼艱難,人只要努力總能找到三餐溫飽。可惜的是相比起努力和上進心,父親似乎是比較喜歡輕鬆玩樂,因此到退休的時候,他還只是一個普通的地盤散工。不過作為一個父親,他已經足夠的好。
聽說他在娶我母親以前,還有另外一位妻子。但是對於這名女士,我和我一家都一無所知。因為直至我父親過身為止,這個人從來沒有在我們面前出現過,甚至父親死後也從沒有人說自己是我父親前妻所生的孩子,要跟我們爭遺產這樣。甚至連這個人是不是真實地存在,我們都無從稽考。
大概是因為他沒有機會讀書,對於能娶得一個識字的太太他感到非常幸運,所以結婚後他非常愛護我們一家。只是出於男性的自尊,他總是認為帶孩子是女士的工作。所以我和我哥出生後,他從不會來抱我們、也不會為我們換片和餵奶這樣。
他對我們的愛不在於言語,而是在於實際行動。我們小時候,他每年都會為家裏的牆壁翻新一次油漆,又會把裝飾抹得乾乾淨淨。他知道我皮膚有問題,就到街上採些草藥來讓我試試看有沒有效。
到了後來,也許連他自己都覺得這樣做沒有什麼意義,就停止了。但是他停止的只是這些行為,而不是對我們的愛。他單從我們的表情就知道我們上班上學辛苦,甚至主動做一些他從前不會做的工作-買菜和煮飯。
直至九七前金融風暴為止,他都是我們一家的經濟支柱。整個家就依靠他當地盤散工的微薄薪金支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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