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一呆就呆了三个月之久。没有目的地的汉森停下了他那漫长的旅途。
在这里,他认识了性格各异的动物们。比如严肃的猎鹰米克尔先生、温和的兔子芭芭拉小姐、暴躁的野猪皮克斯先生。汉森融入了这里的生活,与大家相处融洽,其中数亚历斯跟他最要好。他们每天在田野间奔驰、在森林里游玩、在山洞里用膳。这里没有大自然弱肉强食的法则,只有不分彼此,和谐相处的动物们。肉食动物只捕猎村外的动物,没有血腥的自相残杀。对此,贝勒太太表示:“我一直希望能够造出所有动物和谐相处的理想乡。”
汉森想,若是没有变故,继续呆在这里也不是不行。他先把他的往事抛诸脑后,开始新的生活。其实最大的原因也是因为贝勒太太的眼睛让他有归属感。他想起了那些与露娜在一起的日子。
汉森觉得亚历斯,应该是他见过最特殊的动物。他没有狐狸的狡猾和狠毒,他清澈透明的眼睛每次都让汉森感到舒心。他对人类充满着向往,对知识充满着好奇,对故事充满着兴趣。山洞里堆积的牛皮纸和纸本书就是他兴趣的结晶。空闲时分,他爱在阳光的陪伴下用他的爪子细心地翻阅那些他的宝物。他的每一翻都极为小心,就像是细心照顾自己收藏品的富人。汉森对那些东西倒是兴趣缺缺,比起看书,他更喜欢打猎。所以,每次在亚历斯读书时,他都在外面无所事事地溜达,或是去找其他的动物玩耍。
某一天,亚历斯对汉森说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亚历斯的眼睛闪耀着光,宛如大海表面上的波波磷光,沙漠夜空里的北极星。
亚历斯和汉森抄了近道,他们走的是一条极为狭窄的小路。小路里花草密集,一一挡住汉森的去路。汉森身子较为高大,导致他在这条小路里寸步难行。亚历斯身子娇小,轻易地穿过花花草草,才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汉森好不容易穿过这条小路,看见了在前方等待,乖乖坐着的亚历斯。它的眼睛依旧闪耀着光,那是汉森望不可及的。
他们走上黄泥路,往山坡迈去。一路上风景怡人,鸟语花香。天空和草地都绽放着令人舒心的蓝色和绿色。穿过山坡,就看见了一大片的麦田。金黄色的麦子在暖风中微微摆荡。麦田旁还立着几户人家。汉森见到人类的房子,内心有些发慌,想要亚历斯绕头走。亚历斯彻底无视了他,继续往前方走去。汉森屏住呼吸,随着亚历斯走去。
他们离人类的村庄越来越近。一大座的风车欢迎他们的到来。亚历斯扯走了一间破房子外面挂着的亚麻布,给汉森遮蔽自己那太过明显的耳朵和尾巴。他们往村子内部走去。为了不被人类给驱赶和捕捉,两人抄了小径。考验汉森的时刻又到了。他们钻过一个又一个狭窄的墙洞,宛如两只滑稽的小狗。他们穿过一条又一条昏暗的小巷,又如两个鬼鬼祟祟的小偷。他们在影子间穿插,就像跟太阳在玩捉迷藏。
越往里面走,小镇的影子越为鲜明。太阳和影子把屋子分成了一半。脚下的泥土从松软变得坚硬。汉森抬头,看见颜色单调的衣物和布条在窗口外飞扬,宛如自由的鸟儿。
在那之后他们又钻过了一堆草丛,到达了某座建筑物的窗口前。窗口大咧咧地打开着,窗帘毫不害臊地从里面飞了出来。建筑物里排满了木桌和椅子。摆在讲台上的讲义不慎掉下了讲台。黑板就像没有野马奔跑的草原,相当干净。这个时间,孩子们都放学了,导致教室空无一人。木香在整间教室里飘荡,让人舒心不已。亚历斯纵身一跳,跳进了建筑物里。它在教室里大摇大摆地漫步,慢慢走向讲台。汉森一直闻到教室中浓烈的人类气味,心里很是不安,叫亚历斯赶快离开。亚历斯悠闲自在地跳上讲台,衔了几张讲义,跑跑跳跳地跟汉森会合。亚历斯和汉森快速地离开村子,而汉森并没有把破麻布给物归为主。
在离开村子不远之后,亚历斯把自己的战利品递给了汉森。华丽的英文字整齐地排列在一起,就像一个个排列有序的士兵。汉森反复地翻转那些讲义,讲义上的士兵真是使他摸不着头脑。亚历斯对汉森介绍到:“这是《小王子》的内容,我的最爱。”
纸张上面写着:“最好还是在原来的那个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 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 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汉森并没有看完全部,光是一个单词就足以让他头昏脑胀。他把诗歌还给亚历斯,碎碎念道:“你真聪明啊。我完全不会这些。”亚历斯洋洋得意地说道:“那是当然的。我敢说我看的书比你吃过的野鸡多。”汉森有些不服,但这也是事实。他们迎接黄昏的来临,在夕阳的陪伴下归家。
享用过晚餐后,汉森百无聊赖地半躺在破麻布上,看着窗口外的月亮。今天是满月,皎洁的月光为亚历斯阅书带来了光源。汉森突然把亚历斯唤过来,亚历斯有些不耐烦,它宝贵的阅书时光被汉森给打破了。汉森把之前的卷轴给打开,让亚历斯一起来解读卷轴其中意思。亚历斯为汉森竟然持有如此珍贵的物品而吓着了,它被勾起了强烈的兴趣,狐狸的求知欲也不可小看。
良久,亚历斯疲惫地躺在地上,肚子朝天,疲累又无奈地说道:“不行,这些文字我没见过,再看个一千年也没用。”
“搞什么,你明明那么聪明,却在这种地方派不上用场。”汉森无礼地抱怨道。
“我没见过这些文字啊,你就算是硬逼我也没用。”亚历斯说道。倒是它这边比较想抱怨,自己宝贵的读书时间被汉森给浪费掉了。
这时,亚历斯一个灵机一动,它坐起来,肚子上的毛和肉交叠起来,看起来肉感十足又毛茸茸的,非常机灵可爱。“我们明天可以去那座小村子里的图书馆找资料,那里说不定会有关于这些文字的资料。”
汉森听到又要去人类聚集之地,全身马上鸡皮疙瘩,随之又软了下来。“又去?不了吧,那种地方只会让我全身发抖。”
“可是,你不去的话,你可能永远无法明白这卷卷轴上面写什么耶。老鼠长老不是把这事托付于你了吗?你得负起全责。”亚历斯劝诱道。之后,它高傲地抬头,说:“算了,反正你也派不上用场,我自己去。我没你我自己也能成功躲开人类。我在这方面可熟练了。”
“你很没礼貌耶.......”汉森无奈地挺起身来,无奈地揉了揉自己多不计数的毛发,说:“没法啦,我陪你去。毕竟是我主动要求的。”汉森看着头别去一边的亚历斯,说,“你确实也可只靠自己躲避人类,但是论强度的话,我比你强。”亚历斯回过头来,瞧见汉森那有些懊恼的表情。它心满意足地笑了,仿佛就是要给汉森添麻烦。“好,那我们明天早点起身,避开人类会出现的时间点。”
“......你明天叫我起身。”汉森嫌麻烦地提出条件。他最近都是自然醒,怕明天起不来。
“那么明天的早餐你准备。”亚历斯也不甘示弱地提出相对的条件。
“是是。”汉森敷衍地回答。说完,他俩倒头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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