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大姐的藥的翌日,陸本木到了開出藥物的診所查問,醫生親自接見了他,「我是陸凱兒的弟弟,我發現了她那些抗癌藥。」
「病人有私隱權,她有權選擇是否告訴家人。」醫生托了托眼鏡框,「但你發現了她的病,專程來問我,我相信病人有私隱權,但家人也有知情權,你想知道甚麼?」
「我想知道──」他努力樂觀地問:「她吃完了藥,就會好起來嗎?」
「她患的是大腸癌,發現時已太遲了。是第四期末期。」
陸本木有幾秒鐘完全發不出聲音來,終於,他聽到自己問:「她還有多少時間?」
「三個月,最多。」
「那麼,她應該放棄治療啊!」陸本木忍著痛楚地問:「她還要吃那麼多藥,是為了──」
「她告訴我,她希望多賺一個月、一星期、甚至一天。」
陸本木又愣住好一會,然後才用力點點頭,「我明白了,完全明白,謝謝你,醫生。」他說:「請不要告訴她我來過。」
他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逛了一會,回去的時候,大姐不在家。他沒有走回自己的房間,反而走到客廳,呆坐到餐桌前。每天吃晚飯以前,餐桌都給大姐作繪畫之用。他看見桌面放滿參考資料和畫具,就隨便拿起來看看。
陸本木總覺得,由性格粗魯的大姐畫少女漫畫,本身就是個大笑話。一向不愛看漫畫和小說的他,對大姐的作品也毫不注意。如今,他拿起她畫的草圖認真細看,更加覺得可笑,她畫的盡是眼睛大得不成比例的男女主角,萬一把漫畫人物放到現實世界,保證像羅玆威爾發現的外星人一樣,要馬上拿去解剖。
當他隨手翻揭著,發現在一大堆資料底下,壓著一個密封的牛皮文件夾,馬上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確定自己應該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放回原位後,才把它拉出來。
文件夾重甸甸的,以繩圈束口。他拆開繩圈,抽出裡面厚厚的一疊畫稿,那都是上了色的完成稿。
他乍看首頁就呆住了,上面寫著的書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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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最愛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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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本木平躺到沙發上,把畫稿放在胸膛前,先深深地吸一口氣,才讓自己開始翻看。
他一頁一頁看下去,那是一個男生追求一位漂亮女孩的愛情故事,男生平凡得有點可笑,但他卻用他對女孩的關懷和耐心,擊敗了一個又一個強勁的對手,渡過了一個又一個的難關,慢慢地獲得了女孩多一點、又再多一點的歡心。
他躺在沙發上,一邊看一邊想到每晚也躺在這裡呻吟捱痛的大姐,他感到恐怖。
大姐獨自默默承受著一切,不肯告訴家人。她每次對他的教訓,要他做這做那,也要他開始學廚,他記起她說過的話:「我不一定能夠每日照顧你!你要學懂照顧這個家!為甚麼?不為甚麼!因為你是家裡唯一的男人!」如今想來,這些竟都是她在臨死前對弟弟的叮囑。
他看至畫稿的最後一頁,男主角已爬升到女主角10個最愛男人排行榜的第6位,男主角剛擊退了一個野人似的電影明星,又要面對另一個天才型的音樂家。五音不全的男主角為了增強戰鬥值,報讀了樂器興趣班,跟一大群兒童一同學習,還要給他們取笑是個音樂鈍胎……故事畫到這裡就停了下來。
陸本木把整疊稿紙按在胸前,眼淚不知不覺已流了一臉,因為他既快樂又悲傷。
他忽然明白大姐是怎樣的一個姐姐了。她一邊向她弟弟露出滿不在乎的、甚至叫他快滾開的眼神,一邊卻暗地裡注視著他,甚至比陸本木自己更在乎他。
他突然覺得,自己也必須承擔一些重要使命。以往他拼命想要逃避這些使命,而在這一刻,他覺得自己需要停止了,他必須轉過頭去,以一夫當關的氣概承受一切。
他對著尚有大姐氣息的空氣,微笑著說:「我知道妳希望多賺一個月、一星期、甚至一天的原因。所以,妳做妳認為該做的事,我也會做妳認為我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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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當金莎留意到小蔡又以一身高貴的裝扮離家,她便與她輕鬆道別了,當她出門後,金莎趕忙披了件外套,就跟在她身後。
不出所料,小蔡到了尖東一間咖啡室跟霍品超會合,金莎小心翼翼不讓兩人發現。兩人談了一會,就轉到一家以價錢高昂聞名、普通人難以負擔的卡拉OK內。金莎在吊著水晶燈的華麗大堂扮作等候著朋友,等到兩個女侍應忙著應付客人的時候,就偷進去了。
這家卡拉OK的房間,標榜有著總統級的奢華和超強的影音設備,因此在兩層共幾十間的房間裡,她輕易就找到了兩人,她不顧一切的推門便進。
那是最大的派對K房,可容納三四十人,裡面卻只坐了十多人。金莎放眼一看,房內除了霍品超、小蔡和幾個臉孔好像在時裝雜誌見過的少女,還有幾個穿西裝的男人,也有個最近好像因打架事件惹上一身麻煩的富豪第三代。
所有人也把目光往門前朝去,金莎從容的微笑著,「好抱歉,我遲來了咧!大家好!」她慢慢走到霍品超和小蔡身邊坐下。
霍品超只呆了兩秒鐘,盯了小蔡一眼,就向大伙兒簡單地介紹金莎:「這位是Sara,我小學時代就認識她了,有一段時間失去聯絡,最近才重遇。說起來我真是交了好運,這樣的美女啊,冒險走過去攀談肯定會遭白眼的,大概連我也會讚嘆我的不自量力吧!可是我卻可用小學同學的名義,理直氣壯的去問她拿電話號碼。上天對我真不薄,也對除了我以外的所有男人太不公平了吧!」
大伙兒也因霍品超風趣的話而笑了。
那個富豪第三代有一張佈滿肥膏的臉,他興奮地說:「呵呵!我也可以用Sara小學同學的朋友身分,向她要電話號碼囉?」大家聽到這句故作幽默的話,也適當的陪了笑。
身穿紫色西裝的那個男人,向金莎開口第一句就問:「Sara小姐,妳有男朋友嗎?」雖然他問得唐突,但金莎倒沒所謂,當她正要開口說沒有,霍品超卻比她快一步開了口:「Sara的男友,是個很有名氣的服裝設計師。」
「服裝設計師不都是同性戀的嗎?」富豪第三代說。大家又笑了起來。
那個染了一頭金紅色頭髮的女模特兒,彷彿給人冷落了,把身子挨到富豪第三代的肩膊前,嗲聲嗲氣地對他說:「喂,你不是說要跟我合唱的嗎?」
富豪第三代把肥腫的手掌按在女模特兒長得不成比例的大腿上,一邊揉著,一邊說好。
當大伙兒開始唱歌、猜拳和喝酒時,霍品超向小蔡使了個眼色,兩人就先後走了出去。紫色西裝男人藉詞替金莎倒酒,向她愈移愈近,金莎扮作要接聽電話逃離了房間。
當她走到走廊的角落時,聽到霍品超和小蔡的聲音,她輕輕停下腳步,細聽兩人的對話。
霍品超的聲音明顯在生氣:「……妳怎麼被金莎跟來了?我已叫過妳要特別小心!」
小蔡委屈地說:「我真不明白為何你不讓她來?你把離家出走的她撿回來,不就為了這個目的嗎?」
「我會幫助她,只因她需要幫忙。我從她雙眼就能看出來了,她心裡有深不見底的恐懼!」他語氣裡的激動稍減了一點:「妳到現在還不明白嗎?金莎和我倆並非同一類人!」
「真抱歉!恕我真的不明白!」小蔡自嘲似的說:「我們沒錯是利用自己的身體去賺錢,但都是明買明賣,不也是磊落大方嗎?你故意隱瞞她,到底打算瞞上多久?暪上一輩子嗎?她不也有權知道真相嗎?況且,你怎麼確定她不想幹?」
「我可以確定。」
「為甚麼?你親口問過她了嗎?」
「我可以確定。那是因為,我知道她仍然很愛她母親──」他的聲音停頓了幾秒鐘才續下去:「愛母親的女兒,一定不會幹這一行!因為,她覺得她的身體是母親所贈,她不會捨得損壞母親給她這份最重要的紀念品。所以,她的身分只是母親的女兒,她的身分不是她自己……金莎與我倆的不同,在於我們可以對自己的身體有絕對的自主權,她卻不知道自己根本沒有!她一天無法贖回自己,一天也作不得主!」
金莎偷聽到這裡,忽然心酸得要命,心臟好像被捏成一團的紙。她實在聽不下去,在不欲給兩人發現的情況下,無聲地退後了腳步。
她忽然明白了一切,她滿以為走出了家,就能永遠擺脫母親。事實上,她現在只是一個行為反叛的女兒,希望博取母親親的痛恨已。
--原來,她所做的一切,終究也是為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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