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一。回家之後我做了惡夢,然後我從床上爬起來,我去了公園。
今天是她的生日。在湖畔逗留,看著湖水我想著,腦海中跟著浮出的畫面,想著那是回憶吧,不知道我的回憶跟我的意識哪個才是真實。
稍早我去了她家。事物依舊但總感陌生。在走路的時候思考那陌生是什麼,想著應該是,在屋子裏的她,跟出門時的她不太一樣吧。她有所收斂,像有層層疊嶂,我瞇著眼睛看她而沒回話,然後她尷尬地笑了。
她在視線的深處沖咖啡。我恣意離她遠些,在客廳踱步,想著我當下的感受為何。我帶了一顆蛋糕給她。我看見冰箱上曾經的活動票卷現在換了一張,尋思著是在哪時用掉了吧。我也看見電貝斯,一架在客廳一架在琴房。想著原來我的感受是,他還在,好像他的鬼魂就在我的身後,所以我感到一股陌生,而無法與她接近。
餐桌上的分隔兩地好遠好遠。我又感到不公平。當我抵達樓下,等著她開門,我又有了不好的念頭,懷疑起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
在公園步行。想著我的不安,我的勉強與刻意,對她何嘗也不是一種不公平,而她累了,嘴裡說著想睡覺。我想著好像我們都在配合著對方,而雙雙放不太開。
然而在這之前我是開心的。我開車奔波。我看到蛋糕上的圖案也笑了出來。我希望她能開心。卻不料想自己可能會有別的感受。我也沒想過,要怎麼進行,要怎麼唱生日快樂歌,回家的時候想起來,覺得應該用台語唱吧。
今天是她的生日。而我卻覺得悲傷。我回到公園。用枯葉逗弄地上的母獨角仙,騷它的癢,看它不舒服而跺腳的樣子,然後再對它聲抱歉,不玩了,對不起。
想起我的惡夢恰好反映了我的悲傷。在夢裡加班,到同事身邊問問題,而他沒有回應,我碰了他的肩而他沒有回應,於是我默默走回座位。
在夢裡我的朋友也在。他在走廊上大聲說著故事,用說故事的方式來描述程式,像在演說,慷慨而激昂,專注著分享著內容而不在乎是否有人聽。我在一旁聆聽。我說著這很了不起。而當我要模仿他的手法,卻說不出話來,舉不出任何例子而停頓在那。
回到公園。貓不在原來的地方。取而代之一隻狗從我身後經過,腳步踢踏來踢踏去,像在輕快地散步。而我走到一半,我的話就說完了。我沒有什麼可以再說。那意味著我今天的任務完成了。
當我在橋上的時候我也想著。她不怕黑,而我現在呢也不怕,我想著當我感到悲傷的時候,沒有任何鬼魂可以嚇得到我。我可以步入黑暗沒有恐懼。像我不用再保護自己。
想著也有其他人幫她過生日。而我的部分已經過完了。台北正下著大雨打著雷。開車上來再開車回家。我因為停車位都臨時找著了而感到慶幸。
我環伺著屋內,她的物品,我在貪婪地看著這些東西,然後她拉一拉我的衣角說,不要看了,怕有些不該看的被我看到。我看著那幅她的照片,上面已佈滿灰塵,我蹲著盯著照片裡的她,從一個低的視角,彷彿我是奴僕而她是主人,彷彿我不介意這樣看著,彷彿年輕時的她比起現在的她與我更加接近。
想著我若要理解她的整體,她的物品不能被排除在外。那是她的生活她的足跡。那是她的每個物品都有存在的意義。每個放置的位置都有動作的殘影。想著並提醒著自己,不要做危險的假設,不要自以為了解她,她並非只有單純的面貌。
我在湖畔逗留。公園稀疏的長椅上有人,或多雙雙成對,在樹下的陰暗處我也看見情侶擁抱著,我無聲地經過並祝福對方。
想起我喜歡的歌手以及他們的感情生活。想起那些歌詞裡的控訴我能理解。也彷彿只有我能理解。我理解為什麼我在回家的路上放著一樣的歌曲。像我還有憤怒需要獨自宣洩。
想起也許只有痛苦的時候才有創造。只有痛苦的時候才有文字產生。我想寫字。因為我又去了公園。卑鄙地去了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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