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決定,我絕對,我確定,我決斷。
像個小丑似的,並不知道誰被取悅了。但我決定明天開始,每天都寫些什麼。
我的決定從現在起生效了。但我的決定是觀點,而非事實。
事實上,我並不知道該寫些什麼。
不如就從我一天的生活開始說起:
在說明一切之前,且讓我下個結論:我想睡覺——唔,這就絕對不是觀點了,而是事實。
手機的鬧鐘響起,跟安德伍在紙牌屋裡的鈴聲聽起來一模一樣;儘管,這巧合聽起來毫無理由,卻也沒有任何理由證明我不會因為看了紙牌屋,而去找了一模一樣的鈴聲來當鬧鈴。
總是七點四十。是個完美的時間。我從早一點出門,到晚一點出門,再到再晚一點出門,這時間就被確定了,實在自然不過。
我從床上驚醒,但並非受了驚嚇。事實上我半個小時前就醒來過了。雖然如此,我並未因而有個美好的開始,或是從而感到精神振奮,充滿幹勁之類的。沒有。我總是選擇多睡一會兒,半個小時沒幹嘛,無傷大雅。
因此在這之後,才會到達真正的七點四十分零秒——我起床了。
我到浴室刷牙,面無表情。在這之前我首先注意到我的頭髮,瞥一下鏡子裡它們有沒有因為睡一覺然後壓壞了。然而,就算有,我最多也是撥一下,似乎這樣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但是,你也知道,整整花了一個晚上努力壓壞的頭髮——怎麼可能撥一撥就反正了呢?然而這恰恰說明了:我希望我的頭髮安然無恙,這是一個觀點沒錯,但我的頭髮並不好,這卻是該死的事實!
當然,我可以花你十首歌的時間來描述我出門前的種種細節,也許你會想聽,也許不會。但我猜你應該對我如何穿上軍綠色的耐吉外套,或是怎麼把香煙放進口袋、檢查打火機這些五分鐘內完成的事情不會有什麼興趣。那我就不多說了,此略。
等到一切都準備就緒,等我確定好錢包,手機,以及兩串鑰匙都帶上了,也就是在我真正把房門關上之前——我總是發現,我簡直無法輕鬆地離開。
眼前是我的女友熟睡時的臉孔。
她睡得如此深沉,如此神秘,好像到了某個未知的世界,也許是神國的花園,又或者是太平洋上的一座燦爛小島。沒有理由,這畫面不僅僅是過於美妙,你甚至得要緩緩獻上一朵新鮮的洋甘菊,好似紀念棺材裡再也喚不回的人兒!
原來這是離別的感受。不過我想,不想離開家去工作的成份可能比較多一些。 44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V5uxCssn0